第6章 唐宰序

分与治

以往的行政制度,是最能直观反映时代管理智慧的。

将圣人大家比作企业最高领导人,各部院长官当作各职能部门,各省路道州县长官当作下放到各分公司、地方城市公司、项目单位的负责人。

以有唐一朝为例:

唐代早期的圣人其实不一定是权利最高的人,而且各门阀集团推举出来最适合带头管理财富与权利的人。

初唐的陇西门阀、山东世家类似于现在企业的股东会。

唐初废除了秘书省(秘书省相当于最高管理者的直接近侍服务团)入职中枢的权利,将中枢职权统归到三省六部之中。

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尚书省所辖的吏、礼、工、刑、户、兵六个职能部院。

中书省的作用是下颁诏令(类似于现在企业的董事长秘书室),门下省的作用是整理奏疏、拟定诏书以及参拟爵位。(有点类似于现在企业里的董事长文员助理室)

尚书省的作用是,施行圣人所下达的的政令。(类似于现在的企业中的各高部)

工部类似于工程与研发部、礼部相当于公关与品牌部、刑部类似高级跨国集团的内政处理部、吏部相当于行政人事部、户部相当于财政与内务服务部、兵部找不到对应的,最多是个安保部门吧。

这算我国文明中期里,比较完善的行政体系。

六部部院的长官叫尚书左右仆射,相当于现在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其余部院尚书是各大部总监。

六部尚书以及门下、中书两省堂座分治管理朝政的时候,再设置御史台监察百官言行,并将御史台堂座的品秩提高到决策级的品秩,让检查部门得到更高的权利,这种职能体系,接近了现代各个发达国家的中央职能部门的分布模式。

唐代从高宗李治开始,将中书省、门下省衙堂合并一起,这个新的全国最高行政衙司被称为“政事堂”(政事堂就相当于现在企业的董事会),政事堂的执政官,被称作“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在初唐时期,登入宰相门槛需要达到三品以上品秩。

而在唐代初期,可以达到三品以上品秩的,仅仅只有:中书令(中书省长官,也就是董事长秘书室秘书长)、侍中(门下省长官,也就是董事长文助长)、中书侍郎(董事长秘书室二把手)、门下侍郎(董事长文助室二把手)、尚书左右仆射(总经理、副总经理)。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能进入三品品秩的,只有极少数朝臣,而且这些极少数尽是三省的长官以及副长官,可以说早期的入相门槛是相当之高。

虽说可以达到三品以上的高秩,但是要入相(也就是进入董事会决策层),还必须得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当然这个代表了宰相的加衔,除了太宗朝同时只加此衔一人之外,其后唐代圣人皆会同时加衔数位三品以上官员,也就说,在唐高宗李治开始,唐朝开始了群相制(多人董事会决策层)。

武周朝之后,改“同中书门下三品”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说只改了两三个字,但是,却打破了必须达到三品才能入相的门槛。从此,入相门槛,变成只用达到正五品以上品秩即可。

(也就是说,从武则天开始,唐朝的董事会决策层的入围标准,从高管位置降到了中层干部。)

唐代初期,三品以上的官员不多,但是正五品以上是真不少。

虽然把入相门槛拉低了,但是,真正可以只达到正五品就能入相的,基本上只有“中书舍人”(也就是董事长秘书室职业跑腿工)一职。而中书舍人的工作实质,就是协助中书省长官办事打杂的,要知道任何地方,打杂的永远都是最轻勤快的。

在中书、门下两省合并办公点之后,“中(高)书(级)舍(跑)人(腿)”就成为了政事堂(董事会)里最勤快的同志了。政事堂(董事会)是最高机构,政事堂里最勤快的同志就是除开两省堂座之外最接近圣人(董事长)的人。

近水楼台,他是可以先得月滴。中书舍人这个职位,成为了低阶京官快速入相(进入董事会)的便捷通道。

根据职能的必须性。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中书舍人,此七位是八成会加衔入相的,其余位置在六部长官中摘取有品德之人加衔入相。

宰相班子(董事会成员)大致形成之后,会设立一名领头人物,此人被称为首相(董事会常务副主席)。唐宋时期,宰相中以中书、门下两高官官领左仆射衔,辖吏、工、礼三部者为首相(相当于总经理兼秘书长是董事会常务副主席带领研发部、品牌公关部、人事部);以中书、门下两高官官领右仆射衔,辖户、刑、兵三部者为次相(相当于副总经理兼助理主任是董事会副主席带领财务部、内政部、物业安保部)。

如此之后,宰相形成了一个群体。一个管理团队一旦人数多起来了,互相的监督和互相的制衡是必然会出现的,这就是唐代的圣人御人术。

例如:中书省与门下省的权利,就一直是被制衡着。之前说过,一个是颁发诏书、一个是拟定诏书。如此少一个部门都无法颁发出一个正常的诏令。

宰执大臣(董事会)人数多了以后,必然就会出现党派问题。自古党争乱朝堂,能够克制党争的人,是皇帝,也只能是帝王心术。

有唐一朝,党争不少。但是,因为党争胜利,而敢于侵犯皇权的宰相,从始自终都没有彻底成功过。

其实宰相(董事会成员)越多,斗争的越是激烈,宰相的权利就会被分化的越来越少。纵是党争胜利,想集权于一人手中都特别难。

当然唐代和现在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那时候官员上班的公司只有一家叫“大唐帝国君主无责专制集团”,现在普通人上班的公司多了可以跳槽。

宰相(董事成员)权利越是分化,帝王(董事长)的权力就会越发的稳固,这就是中央集权。

可以说,相比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隋唐以后的三省六部制交付于圣人的独裁权利小了,共和权利更大了。这是管理制度进化的一种表现,皇权越是加固说明责任化管理的制度越是完善。

中国的皇权与相权的比例,是随着封建时代的进步,皇权占比越大。从最开始的上古时期,皇权与相权相互监督;到后来中古时期,相权辅助皇权;再到明清时期,相权被废除,皇权独霸。(秦朝是个特例,他集权比较严重)

这当然是皇权的胜利,但亦是民主的权利的流失。

虽然,这一种制度对于民主来说,有着一定的不公平压制。但是,对于封建时代来说,皇权的稳固却也象征着国家(企业)的稳定。国家元首可以掌握所有权利的时候,这个国家成亡兴败也就看着他一个人了。

故而,管理制度是为人所定的。相对开明的有唐一朝,分治宰相(董事会)权利,广开仕途(基层晋升)。使得登堂入相(董事会)的名额,不再被世家门阀(股东会中的大股东家族)所霸占。让平民百姓家,也可以科考入仕。所谓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平常百姓家。“

放低了宰相的门槛,同时也减低了宰相的的权利。

唐代,皇权暂未完全霸占相权的时候,宰相(董事成员)的权利还是不小的,基本上可以跟皇帝面谪廷争。要知道,唐代中期之后,宰相多是科考出生。而科考的基本,是教儒封建千年的孔夫子的仁政思想。加上这些布衣出生的宰相们,通过熟读的春秋儒学,更加能够知道人民之贵。(也就是说,基层升上来的高管董事们,是最了解于基层一线情况。)

宰相们的责任是:皇权(最高管理者)与百姓(基层人员)的持衡。

唐代改革后诞生的宰相们,深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所以在民主与集权之间的制衡,其实一直都是依靠着这层纽带平衡着。

而一间企业的或者一个团体有内部斗争,就肯定会有外界的竞争。唐代的内斗解决方式是通过分化权利来解决,那外部竞争靠什么呢?

靠的是最简单直接的武力压制。

首先唐代确实在鼎盛时期有着一支支强悍有力的劲旅,可以做到北击突厥,

拒强敌于千里之外的能力。换句话说,只要手上人厉害,干翻几个外部威胁是本事问题。

但企业领导完全可以做到的是,在内部矛盾过于激烈时,将内部矛盾转移到外部压力上。往大的说,叫同仇敌忾;往小的说,团结来自于打击敌人。

同时,一支曾共同击败过同一个敌人的团体,凝聚力远远高于埋头苦干的团队。

企业与团体的凝聚力也是总体实力增长的必要因素,同时也更容易在聚集凝聚力的时候让管理者融入团体。

终有唐一朝,无论朝局如何变化、战火肆略,却依次出现了贞观盛世、永徽之治、开元盛世、元和中兴、宣宗中兴。究其原因,终归是因为管理者不断调节着制衡的方式,管理者始终依靠教化依存着数辈的忠实服从者,才能保持着一个诺大的帝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