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为官者当以何理念执政

执政者当以何理念执政?事关清白廉政思想传统的价值取向问题。赵抃认为,无论执政的出发点、执政的对象和执政目的为何,都必须聚焦民生、民用这一根本问题。民心得失、民众苦乐是执政、行政成败得失的核心评价标准。为了实现“以民为本”的王道仁政理想,必须坚持王道仁政等儒家的执政理念,惩贪反腐,端正官纪政风,扶正祛邪,净化政坛风气,以营造良法善政的环境与土壤;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必须依法按律行政,礼法合治,明正典刑,以建立起良法善政、国泰民安的长效制度与机制。

一 民生为重,民用为先,以百姓之心为心

关心民生疾苦,为民分忧解难,是儒家王道仁政的基本思想。赵抃深受儒家仁政思想的影响,执政行政均十分关注民生疾苦。苏轼《赵清献公神道碑》和《宋史·赵抃本传》对此均有多处明载。如通判泗州时请求免除泗州酒坊钱,他在《乞放泗州酒坊钱劄子》中云:“欲乞特降指挥下泗州,所有人户见欠上项酒坊钱,一依庆历五年内敕条,并与放免。所贵疲民渐苏,感召和气。”[13]为民请愿,减免所欠酒坊钱,以使“疲民渐苏,感召和气”。淮南路酒坊酒户为不法官吏盘剥,真、扬、濠、泗等州酒户为之“破竭家产,赔纳官钱,负欠积压”。他上《乞下淮南路应人户买扑酒坊课利许令只纳见钱状》中奏请说:“乞朝廷特降指挥下淮南路,应人户所买扑官酒坊,见今未曾闭罢者,许令依旧将课利只纳一色见钱入官,所贵公私久远利济。”[14]朝廷采纳赵抃之议,允准酒户按正常比例缴纳买扑酒坊课税,以现钱缴纳,减轻酒坊酒户的额外负担。出知河北路都转运使,眼见河北、京东路流民扶老携幼,艰困挨饿,成群结队入京乞讨,于是上《乞赈救流移之民状》,请求朝廷多方筹措,存恤赈救,以解流民于倒悬。任职地方官多年,赵抃意识到不法官吏往往借旱涝水灾之际坑害百姓,借盐、酒等税事宜侵夺百姓利益,分别上《乞寝罢内臣修筑汴堤状》《论勾畎府界积水骚扰状》《乞罢内臣权巡检状》《乞检会张席奏状相度解盐劄子》《乞废罢盐运司状》等状,呼吁朝廷停止一切烦民扰民之政,还百姓安宁。出知越州(今杭州),适逢大旱,灾情将发时细问民生备灾情况,提前做好防灾预案;灾情爆发时,则计算粮食出入,挖掘食品资源,以备不虞,并时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献财物,督促官民积极自救;灾后疫病流行时,则酬买医药,控制疫病流行。为此,曾巩评价说:“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15]对赵抃灾前主动谋划,灾中积极作为有效抗灾,灾后有效处置疫病的行为做了积极评价,并将赵抃的越州救灾方法总结为“越州抗灾模式”传示天下,作为抗旱救灾的范例。

赵抃以民生民用为重,关心民间疾苦的执政行政方式,是儒家民本思想的生动体现。唐宋时期,特别是宋明理学兴起之时,儒者已把“天地之性人为贵”的思想,扩展成为“圣人之心民为本”的思想。在赵抃看来,“天地之心即圣人之心”,民生为重的思想就是圣人之心、天地之心的具体实践。赵抃也因此成为儒家圣人之心以民生为心思想的直接传承者和实践者。[16]

二 惩贪反腐,正风祛邪

惩贪反腐、祛邪扶正关系天下治乱和朝廷安危,是执政者必须高度重视的核心问题。赵抃提出,在“朝廷纪纲未立,财用匮乏,官师众多,虏骄无厌,河决未复,兵伍冗沉,民力疲惫”[17]的不利情势下,朝廷应该“明正典刑”,正风祛邪,树正气压制邪气,以清洁官场生态,为国力民力复苏做充分准备。赵抃反贪祛邪思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贪浊不公,奸佞私邪者不得执掌国家权柄。他在《奏札乞早赐宸断屏黜陈旭》中向仁宗建议:“夫天下治乱,系时政得失之然;朝廷安危,由柄臣邪正之致。故曰:‘正臣进者治之表,佞臣进者乱之基。’”[18]指出选人用人问题关乎天下治乱和朝廷的安危,正臣进则可以表率天下,佞臣进则是祸乱之由。枢密院是国家的核心权力机关,枢密使负责决定军国大事。若枢密院任用奸佞邪恶之人掌权,无疑等同自埋祸根。为此,赵抃列举陈旭“趋向多门,进取由径,内则结宦官之援,外则收小人之情”;“欺君罔上,贪浊不公,专务谄悦陛下左右”以及“曲媚权贵,交通宦官,私邪不公”等奸邪罪恶情事,证明陈旭是十足的奸佞小人,其才德根本不配担任枢密副使之大任,必须依律追究其罪责,以激浊扬清,明正典刑。

二是贪渎失职,“有失国家权重”者必须严惩。赵抃在《奏状再乞追寝王拱辰宣徽使新命》中又说:“夫赏善刑恶国家之重权,陟明黜幽人主之大柄。”[19]认为惩恶扬善事关国家安危,是行政和执政的重点,对于贪赃枉法、曲法违纪之人必须严查严办,以儆效尤,树官场正气。在赵抃看来,执掌国家重权的官员贪赃枉法、贪渎失职等行为,无异于罔顾社稷安危,朝纲典纪于不顾,如枢密使王德用“贪墨为性,老而无厌,凡所差除,多涉私狥。方今北虏多事,来使旁午,德用尪怯,损国威灵”。其子(王)咸融纳马庆长马二匹,“道途喧沸,曲法容奸,未正其罪”。身为枢密使的王德用及其子贪赃枉法,加之在与契丹使者的交涉中示敌以怯有损国威,必须罢黜并严惩。

三是结交权贵,巴结上司,卖官鬻爵如同商人者不得提拔重用。如孙惟忠“通巧佞之路,开侥幸之门。要结权贵,密行请托”,应当收回对惟忠的新授恩命,以开“沮恶劝善之一端”。如“周豫素乏时才,兼无士誉,以阿谀昵狎结人之知,故宰臣陈执中因而举奏”,必须撤销对周豫的“试充馆职”的恩命,以破奸邪侥幸之风。

四是阿谀奉承、欺上瞒下,关碍说情,妖言惑众者必须严查。正风祛邪,维护正义公平,是净化官场生态的重要手段。枢密使宋庠“措置无状,阿谀不公,下情多壅蔽之辞,物论有昏沉之刺”,理当罢斥。犯私罪尚未勒停的郑戡,“以家豪行贿,结托权要”,违规转任大理寺丞新职,必须追夺郑戡所授京官之职。同知谏院范镇“妄行陈奏,营救执中”。实缘于陈执中对范镇“始自调停,不次迁升”提拔之故,实属“小人朋邪”。必须严查范镇为陈执中开脱之罪,以杜绝关碍说情、徇私舞弊之路。散直剩员兵士董吉“以烧炼之术为名,伪称化金宝、益年寿之术以取媚人主,入留禁中”,对外假托爱君之心,实则有借机乱政之嫌,必须斥逐,以维护正气。

但是,对于冤假错案或处理失当的案件一定要纠正处理,还以公道。如国子博士傅卞“近因所乘马惊逸,冲冒禁卫”,赵抃认为“今其所犯,众知诖误”,不应长期关押严惩,反而应当“明卞之误,释卞之罪”,特赦其罪,以彰显“涵容广大之德”。此外,赵抃还按律为被诬构罪名遭贬的大理寺丞陆经鸣冤,为无辜累月羁押的贫民赵志伸屈。

三 取法公平,重视公议

儒家国纲政体一向重礼法,重王道与德政实践。官员执政行政是否符合礼法纲纪是评判清官、好官的重要标准。借助礼法律令威名,弹劾无视礼法、违背纲常法纪,不守规矩,不知进退而又横行无忌的官员,对重振北宋中期松弛的朝纲法纪,抑制礼法败坏、贪贿公行、奸佞大行其道等不法行为意义重大。赵抃十分重视礼法纲纪在维护天下社稷与朝廷治乱中的重要作用,特别强调用人得宜、取法公平在维系天下社稷中的重要作用。

赵抃认为,执政者须严守律令,重视礼法纲纪,不得法外施恩。他在《奏状乞正陈执中之罪》中说:“法者,祖宗之所继承,朝廷之所遵守。小足以律愆谬,大足以摧奸邪,用是以澄天下者久矣。”[20]指出法是祖宗制定并沿袭至今的共有历史准则,当今朝廷自不例外,必须理所当然地遵守。他认为,从小的方面说,法可以惩戒一般的违法乱纪等过失;从大的方面说,法可以惩罚奸佞罪恶,维护朝廷秩序。在国纲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只有遵守法令才能实现天下社稷的长治久安。对于宰执大臣陈执中犯法,更应该依礼法行事,严查严办,切不可不守法令,任其逍遥法外,开法外施恩的先例。

赵抃认为,礼法是治国的大柄,用其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才能树正气、固根本。他在《奏状再乞追寝王拱辰宣徽使新命》中说:“夫赏善刑恶,国家之重权;陟明黜幽,人主之大柄。”[21]认为赏善刑恶是关系国家威严的重要事权,提拔正直贤明之人、废黜奸佞是圣上的重要权柄,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王拱辰所作所为“莫非奸邪”却“无善授赏,不明而陟”,得到升迁重用,是对法令纲纪的公然破坏,是“破祖宗之例”,有“损朝廷之体”,开侥幸升迁之路。他在《奏札乞早赐夺免王拱辰宣徽使》中又说:“夫名器假人侧重,朝廷之过;赏罚不中,则轻人主之权。”指出若因人施法,持法奖赏不公,则是朝廷的过失;若不依法度惩恶扬善,仅凭一时好恶就授予无德无能的王拱辰宣徽使之职,必然使圣上威信受损。正确使用奖罚权柄,必须引起圣上的高度重视。

赵抃还认为,只有取法公平,才能威服天下百姓,实现垂拱而治的目的。他在《奏状乞检会牵复方龟年官资》中说:“法者,天下之平,一不平则无以示人至公也。”[22]认为朝廷对获罪被免的方龟年的起用有失公平,不能服众。只有取法公平,才能彰显朝廷的公正。在《奏状再乞罢免王德用状》中又说:“夫刑罚者,人主取天下之柄,持之使平,则中外畏威而民服。”[23]认为刑罚是圣上征服天下的重要武器,只有持法公平,才能维护刑罚的尊严而使中外威服,使百姓信服。如果因为王德用曾经有功,就因人而异,“爱之者非理庇之,恶之者非理逐之”,必然导致曲法行事,赏罚不公,失去朝廷的威仪。

赵抃还提出了通过“内外公议”的方式,以确保法律纲纪的威严,保障政令通畅,发挥法令纲纪惩恶扬善的功能。赵抃在弹劾奸佞陈旭时首次提出“公议”的观点。他在《乞蚤赐宸断屏黜陈旭劄子》中说:“凡进一人,公议允矣,人言息矣,斯可谓之得人矣;凡用一人,公议不平矣,人言为不可矣,斯可谓之失人矣。”[24]认为凡升迁官员均须通过公议裁量,人无意见,方谓“得人”;凡进用一人,公议不平,人言不可用,谓之“失人”。赵抃认为,“公议允否”是衡量朝廷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他在《乞黜陈旭以革交结权幸之风劄子》中说:“臣等近累有连署劄子并奏状,论列新除陈旭枢密副使,公议不允,乞行罢黜,未蒙施行。”[25]赵抃按照“公议不允”的用人标准,提议罢免陈旭枢密副使之职。通过“公议允否”的标准赵抃还奏请收回对郭逵签书枢密院事的任命,如苏轼《赵清献公神道碑》云:“郭逵除签书枢密院事,公议不允。公力言之,即罢。”[26]赵抃认为,公议还具有辨别奸邪与贤正,纠正朝政谬失的作用。他在《引诏书再论陈执中状》中说:“自辅相至百执事,孰为忠义?孰为奸邪?孰为贤正?孰为欺诈?陛下念尧舜知人之难,欲别白真伪而进退之,莫若取中外之公议;欲闻中外之公议,莫若信风宪之直言。”[27]将公议作为辨别忠奸真伪的重要手段,实际上“为朝廷斥邪幸之党,杜奸慝之门”提供了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