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城乡一体化探索与实践
- 王东荣
- 11185字
- 2020-08-29 05:48:30
前言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党中央提出的战略举措,是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
一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出的背景及其内涵
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没有根本消除,城乡关系失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各种生产要素急剧向城市集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确立了农村工作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国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并对此进行了部署。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加大了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进一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使广大农民有了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打破城乡分治的体制、拆除城乡分隔的樊篱,形成城乡平等对待、城乡统筹指导、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环境。基本要求是: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尽快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良性互动。为实现这一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均等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前提,目前,城乡居民权益不平等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财产权的不平等。城市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基本上商品化,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土地、厂房、设备、住宅等,都允许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而农村的土地、住宅等产权仍不明晰,农村对土地和房产等的法人财产权仍未落实,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仍不能实现商品化、市场化。因此,农民就不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城市化过程中不动产增值的收益。这是城乡居民基本权益最大的不平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其二,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尽管有2.8亿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有些农民工进城已经二三十年,但由于户籍的限制,他们享受不到城市户口所附加的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绝大部分仍处于全家分离状态。从农民应享有公民基本权益上说,这也是很不合理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三项改革是对农村土地公有制实现方式的重大突破,是对农民住宅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它明确了农户对自己的住房拥有所有权,农户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法人财产权,这为发挥市场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前提条件,为农民在城乡之间自主选择居住地和户籍提供了便利。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诸多制度安排中,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直接和个体利益相联系的,由于城市部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存在相对完善的保障制度,因此,在近年来通过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制度转型,比较容易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制度相容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在城市已基本建立起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最后社会保障线。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不仅是导致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的直接原因,也是阻碍城乡一体化最重要的制度条件。因此,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是打破多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最有效的手段。
二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这是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着力点。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更大。目前,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等公共设施落后,上学、看病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突出。建立城乡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统一的制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重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和公共服务不足的状况,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针对目前城乡基础设施差异大、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共享性差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着眼强化城市与农村设施连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要增加对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巩固和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制度,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解决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住房等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的水平,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的核心。最近几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增加速度超过城市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值已经由2009年的3.3∶1缩小到2013年的2.5∶1,令人欣喜。继续保持这一势头,从根本上说,要靠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农村劳动力有序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前提下,推进农民将承包权经营权有偿转让,既可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又有利于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要鼓励发展各类合作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乡村旅游业。发挥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并且要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这样,才能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增强农村的实力和后劲。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县(市)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统筹配置县域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集成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壮大第二、三产业。要着眼于发挥县域的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明确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生产力布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
四是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在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前提下,要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前提。国家规划是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过去长期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重城市发展规划、轻乡村发展规划,而且城乡发展规划相互脱节。这就造成农业、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基本上是相互隔离的,不仅导致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而且也使得城市建设无序扩展,降低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切实改变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理顺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和安排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统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在制定统一的城乡发展规划中,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明确各分区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城市、农村小集镇和乡村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这样,不仅可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而且可以使城乡发展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当前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五是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要环节,要从体制、规划、政策上解决城乡产业分割问题,顺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融合的趋势,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按照第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原则,促进城乡各产业有机联系、协调发展。要以现代工业物资技术装备改造传统农业,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第二、三产业升级,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融合,促进三次产业在城乡科学布局、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联动发展。要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区域化布局,引导农村工业向城镇集聚,鼓励乡镇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农村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鼓励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业,形成城乡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 城乡均衡发展是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经验
城乡均衡发展是世界各国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追求的目标,它们采取措施,防止农村衰败、农业破产、农民被边缘化,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使农民能够在乡村振兴中享受现代文明生活,过上有尊严、有意义的生活。因此城乡均衡发展是世界性、长期性的问题,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是我们实现现代化过程的必经路径。
1.德国的城乡均衡发展
德国以及其他一些西欧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水平都高达90%左右,形成一种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均衡发展的独特模式。德国在联邦宪法中规定:追求全德国区域的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因此德国在城乡建设和区域规划的政策上始终贯彻两项重要原则:一是在全国境内形成平等的生活环境,减小各地区的差异;二是追求可持续发展,使后代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德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职能分散在全国各城市,形成全国城市均衡分布的局面。根据农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传统,尊重和保护农村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淳朴、厚重的民风民俗,不盲目照搬大城市的生活模式。着重建设一种既有现代工业文明的元素,又保存着优秀传统文化的“田园式”的新农村。德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相继立法,把保护村庄原有形态、有限度地改造更新老建筑和保护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村庄更新的主要任务,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德国在宪法上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如选举、工作、迁徙、就学、社会保障等平等的权利,在社会上没有明显的农工、城乡差别,可以说农民享有一切城市居民的权利。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方便的公共交通将城市和各个市镇、乡村联系起来,形成网络,农村良好的居住环境往往成为人们的首要条件。
2.美国的城乡协调发展
从19~20世纪起,美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比较重视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趋势明显。一是交通运输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20世纪初汽车出现后,美国掀起了改善公路运动。1910年成立了“美国公路改进协会”,各州拨款数百万美元改善乡镇和各郡的公路。1916年,美国政府颁布联邦资助公路法,提出在全国新修41000英里长的公路。高速公路网建成,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到20世纪90年代初,州际高速公路系统全部完成,使得远离铁路线的乡村居民很容易到达城市,引起了居住、商业、工业的郊区化,也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打开了方便之门。二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美国第三产业从工业化较早阶段开始就呈现出与第二产业同步增长的趋势,农业劳动力一开始就较多地流入第三产业。三是农村发展立法促进了美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政策支持,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美国在“二战”后,实施了振兴农业政策。20世纪80年代重点转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实施农村振兴政策,通过立法,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大,继续推动了美国农村地区进步,促进了城乡一体化。
3.日本的城乡统筹发展
日本在20世纪前半叶因追求发展工业,一度出现工农收入和城乡差距拉大等现象。但此后,日本通过根本性制度安排,从源头上避免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实现了较为均衡的统筹发展。一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从1956年开始,日本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构想”,开展了第一次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除当地农民出资及政府农业金融机构贷款外,国家还采取特殊补贴方式,提高中央、都道府县及各市町村等三级政府的补贴水平。1967~1979年,日本开展第二次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政府大量投资,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搞农田整治、暗渠排灌、农用道路及农业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保护农村自然环境,改建和新建农民住宅,提高自来水及下水道普及水平,为农民建立集会活动场所,充实学校、医疗单位,建立农村保障制度并加大扶持强度。二是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房籍、政治权利、社会保障和人员流动等政策上对城乡居民一视同仁,避免人为造成城乡差别。“二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工作,有些大企业甚至采用“集团就职”方式,到农村中学整班招收毕业生进城务工。政府一方面为新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市民身份;另一方面严格要求企业保障劳动者就业,采用“终身雇佣制”等方式确保农民在进城后不会因失业而陷入困境。另外,消除阻碍人员、资金等经济要素在城乡间流动的壁垒,促进各种资源向农村和落后地区流动。在大量农村人口进城的同时,也有很多日本城市居民希望到农村和小城镇居住或投资从事农业经营。为此,日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业耕地和农村住宅流转体制,鼓励城市人口到农村居住或投资。三是重视城市化过程的总体布局,避免出现城乡接合部的贫民窟。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也经历过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的阶段,但由于城市规划合理、配套齐全,日本很多大城市带动了周边大片区域发展,东京周边的“首都圈”和大阪神户周边的“阪神圈”等发达经济圈应运而生。建设高标准的卫星城和小城镇、维持农产品较高价格以保障农民收入等措施,打通了城乡之间存在的各种壁垒,拉动了农村发展,有力促进了城乡平衡和区域平衡。经过20多年的发展,日本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消除了城乡差别,由于政府注重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因此从生产与生活的基础设施方面看,农村与城市没有任何差别。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2002年日本农户的收入已经超过城市家庭,其中非农收入在农户收入中的比例高达86%。三是农产品维持了较高的价格,在人均土地较少的情况下,实现了城乡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保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确保了大米完全自给和大部分蔬菜自给。
4.韩国的乡村振兴经验
20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在全球属于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其社会经济呈现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发展非常落后。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开始转变发展思路,重新确定了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开始实施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韩国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1960年,韩国的人均GDP不到80美元,而到了2013年达到25051美元,韩国已经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小国发展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迈入发达国家行列,并快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发起乡村运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20世纪70年代,韩国各个城市内的工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之相比,韩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太理想,城乡差距开始拉大。在这种背景下,韩国政府正式发起了“新村运动”。“新村运动”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主要是推进住房条件、桥梁、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期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广高产水稻技术,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后期主要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新村工厂”是“新村运动”重要组成部分,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开办各类工厂企业,采取的具体方法就是由城市的工业向周边的农村延伸拓展。在此过程中,韩国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新村工厂”计划的多年实施,带动韩国农业现代化从量变走向质变。二是20世纪70年代后,韩国政府重点强化小城镇发展与建设,大幅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普及。此外,政府还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向农村工业企业提供大量的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韩国政府在广大农村地区围绕其工业发展特点开始转变和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引进和发展新兴产业。90年代后,政府开始鼓励广大农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和鼓励农村地区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现代农业,同时积极开展城市和乡村的帮扶与对接服务,鼓励城市中的大企业对农村地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选择一些市场效益比较好的项目共同建设,带动农村发展,从而形成了工农合作共赢发展的局面,成功推进了韩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三是积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韩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得益于政府强大的支持政策,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多次实施了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政策。1983年,韩国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工业园区”计划,与早期的“新村工厂”计划不同,“农村工业园区”一般选择人口较少的郡、市等行政区域发展,园区占地10公顷以下,一般可以集中20家企业布局,解决3000名农民就业。政府除了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外,还增加了对技术的投入,鼓励农村工业园区向特色产业、创新产业方向发展。工业反哺农业,促进了农业与工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把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论高度和实践高度。
(一)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我们一定要抓紧工作、加大投入,努力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并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习近平还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政策取向是一致的。城乡融合发展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和城乡统筹发展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2013年11月9~12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全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主要是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三)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
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大战略的两个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2012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为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与工业化一道,是现代化的两大引擎。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提升质量,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强调“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
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省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考察农村工作并同部分村民座谈时说:“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们既要有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要有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两个方面要同步发展。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首先,一部分村庄会不可避免地消失,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因势利导,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要警惕单纯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用地、发展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大量消灭村庄,强迫农民集中建房、上楼的倾向。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国家,文化的母体基因在乡村,要彰显地方特色,将农耕文明的精华与现代文明的精华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将传统村落、自然风貌、文化保护结合在一起,给原生态村庄嫁接现代文明,使现代化的中国村庄具有中国特色文化符号。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指出,“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要“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杜绝大拆大建”。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创新。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另一方面要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制,实现城乡互动互促互惠发展、城乡交融一体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包括多方面内容。例如,在城乡规划建设上,不仅要一体规划,而且要注入城乡融合的思想,体现融合发展的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2018年的两会上,习近平同志语重心长地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乡村振兴的路线图、时间表。国家发改委牵头,紧锣密鼓地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调研组深入各地专题调研:农业农村部派出120名干部分赴30个省份、60个村开展调查,收集田间地头民情民意。真抓实干,科学推进,各地相关举措密集出台,明确任务书、作战图:湖北省出台乡村振兴意见,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山东省启动乡村振兴科技引领计划,2018年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130万亩,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上海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十三五”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地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压实责任。市(区)县是乡村振兴主战场,县委书记就是施工队长。五个方面齐发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系统推进,这让乡村振兴路径更清晰,重点更突出,方向更明确。产业振兴是根本、人才振兴是支撑、文化振兴是关键、生态振兴是基础、组织振兴是保障,“五个振兴”齐发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添加磅礡动能。人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工作必将迎来新的局面,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图景一定能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