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1997年以前,全世界都用世界卫生组织1985年的标准来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就可以诊断为糖尿病。1997年美国糖尿病协会提出降低诊断糖尿病的空腹血糖标准的建议。因为他们发现,空腹血糖140毫克/分升与餐后2小时血糖200毫克/分升并不相当,空腹血糖140毫克/分升者的餐后2小时血糖多在230~250毫克/分升的水平。与餐后2小时血糖200毫克/分升相当的空腹血糖应该是125毫克/分升左右。这个建议最后被广泛接纳。所以,现在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糖尿病联盟的标准,空腹血糖≥7.0毫摩尔/升(126毫克/分升)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则可诊断为糖尿病。医生在做出诊断时,往往还要结合临床症状加以考虑。如果患者已有糖尿病的症状,只要有一次空腹血糖≥7.0毫摩尔/升(126毫克/分升),或者有一次餐后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就能诊断为糖尿病了。如果完全没有糖尿病的症状,则需要同时有两个血糖值达到或超过糖尿病诊断标准方能做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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