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兽潮来临 飞鸟先行

笔芯是个哈士奇,它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没办法,天生一股迷之自信,领袖气质。

望月犀就是被它忧郁的气质吸引,转而叛变投向了它,异界的动物真好哄骗。

它区别于别的二哈一脸神经兮兮的表情,它的脸色总是很严肃,像是在想什么忧国忧民的大事情。

其实它在想怎么更好地吃饭和玩耍?它好整以暇地跳上望月犀宽阔的背上,好悬差点又要用上脸刹。

这四肢不协调的特征,实在是不符合笔芯那哈士奇专属的优雅气质。

笔芯盘算着以后一定要靠自己高强的本领摆脱哈士奇的短板。

魔兽森林里,无名瀑布前,一个彪型大汉正在端详着旁边绝逼上的何平题字,说是狂草,其实就是何平的狗爬字体。

但是刻痕深入石里寸许,内容恣意狂放。

“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仰头看着的大汉默念着,竟然读出了声,从没听过的诗句,语句格律通通不通,却是别有一番韵味。

他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底下黑压压挤满了兽群,有幻化成人形的,也有直接是本体,狮虎狼象,狐猿蛇熊,不一而足。

令人恐怖的是在场的数千魔兽,皆是六级以上的圣兽,若是人类一般的强者到了这里,怕是要吓得肝胆俱裂而死。

什么人类修真门派,辟谷、金丹、元婴、化神,皆是不在话下,人类的自吹自擂,它们见得多了。

“这个人类倒是颇有胆识,实力也是很不错的,看来人类那边,百年后又出了一个不世出的天才。”

大汉说话慢条斯理,很有文雅气息,座下一众魔兽皆是点头称是。它们的王说话就是好听,还充满着耐人寻味的哲理。

等闲大王不会夸奖他人,尤其还是一个人类。

上次夸奖的人类主角还四肢着地的跪在吾王的身边。

那是个男人,戴着枷锁,把头深深地埋在乱糟糟的毛发里。他的身上光光的,只有背上配了一副豪华黄钻的马鞍,或者说是坐垫。

大汉往后瞧了一眼,看了一下自己的坐骑,然后大马金刀地坐下,坐骑稍微颤抖了一下,很明显大汉的体重和他的体型明显不符。

他的本体肯定是很庞大的野兽。他嘲讽地说道:“凌剑锋,你后继有人了。看来人类这个种族就是不长记性,也是,寿命太过短暂,老的死去,小的又要重新学习。”

“难怪你们人类总会说,历史总是在不断地重复,且惊人的相似。”

坐骑出声了,奴颜婢膝:“我的王,小奴早已舍弃人类的身份,过去冒犯了大王的虎威。小奴已用百年恕罪,恳请大王早日为小奴脱胎换骨,好日夜侍奉大王。”

听了这番话,底下早已众兽乱舞,哄堂大笑。它们知道王每次聚会,总要调笑几句这个人类奴隶,以此助兴。

百年前的人类凌剑锋惊才绝艳,二十岁化神,亘古未有。下山后,剑挑十大修真门派,无一合之敌。

众门派一致推选他为天下第一,此后凌剑锋难求一败,别人与他差了好几个层次,似乎只差羽化登仙一步,从此境界再无寸进。

为求道心再进一步,不顾众人阻拦,开启了作死模式。只身一人拿着青锋剑去魔兽森林,要为人类的困局打开一片新天地。

进入森林后,斩杀一只六级的风鸟后,就已经力竭被擒。人类的最高武力巅峰也只能是这个程度。

兽王对他百般虐待,他的心理防线,他的道心变得脆弱不堪。

尤其是见识到了人类与魔兽之间,天堑般的差距后,对整个人类的前景充满了绝望。

他为了求生,成了一头坐骑、人奸。

那个大汉形象的兽王很满意,凌剑锋的回答。百年的折磨屈辱,应该是把他的人性都折磨没了吧。

“好,很好。我会选择一个好时候,为你举行脱胎换骨的仪式,到时候我会好好给你选一个种族。”

众兽又是哄堂大笑,大王难得的兴致,众兽自然要为其助兴,拍马屁的功夫炉火纯青。

其实无论人兽,要是向往上爬,马屁拍的山响、露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拍马屁。

此时,一个通臂白猿越众而出,獠牙外翻,灵长目的脸却是比一般的野兽长得更为凶煞。

它伸出蒲掌般的大手使劲拍了几凌剑锋的屁股,大赞一声。

“大王的好坐骑。”

一众圣兽恍然大悟,纷纷上前来拍坐骑的屁股,把个大王拍得喜笑颜开,把个凌剑锋拍得苦不堪言。

大王指着通臂白猿,笑着又往南边一指,通臂白猿会意,大喜而去。

“玄鸟。”兽王喊道。

座下一红衣女子应声而起,在空中变化成本体,竟是一只翼展五米的大雕,通体黝黑,不知为何喜欢穿红衣?

“你统领你的部众当空中支援,掩护白猿地面进攻。”说到这,兽王脸色严肃。

他空中只是信手挥了一下,峭壁上的字迹连着整块整块的岩石哗啦啦掉落下来,真是装的一手好逼。

玄鸟尖叫一声,算是答应,振翅电射而出,眨眼间,竟是连一个黑点也看不见了。

兽王看着乌压压一大片的兽群,高声喊道:

“去吧,小打小闹的日子,让人类产生了倦怠。踏碎江陵城,屠城十日。”

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瞬间响起,兽性的血液在翻腾,所有魔兽眼睛已经通红,那些人类外表的魔兽再也保持不住伪装,撕裂了外衣,露出了真容。

看着百兽率舞的场面,兽王微微一笑,指向南方,

“半日后,屠宰场设在江陵城内。我要让人类知道谁才是持刀人。”

哈士奇的眼睛都是湛蓝色的,像两颗世界上最纯粹的蓝宝石。

太阳有点毒,作为寒带气候的犬种,它尽管一直在温带地区生活,还是不适应。

它需要找一个大的店面,开开里面的中央空调,凉快凉快。如果可能的话,空间允许的话,它会邀请望月犀一块享受,毕竟是自己新收的仆从。

可是来不及了,北边黑压压一大片,笔芯早就发现是鸟群,可是大得有点恐怖,遮天蔽日。

这些鸟群形成了乌云,笔芯竟然感觉到一丝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