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避困境:城市治理的挑战与转型
- 王佃利等
- 9697字
- 2025-02-18 00:26:55
第二节
邻避设施配置中的空间正义
城市空间的形态和结构在快速的城市化浪潮中不断发生着变化,诸多空间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不断显现,亟需新的理论加以解释和指导。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列斐伏尔(HenriLefebvre)等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展开了对空间的持续探讨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推动社会科学发生了重要的“空间转向”。空间的概念重新回到了社会科学的理论视野,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以空间的思维研究社会与城市问题。邻避冲突是指由邻避设施选址和设置引发的当地居民的抵抗。[1]邻避冲突得不到有效的化解,便形成了邻避困境,将会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邻避冲突是我国快速城镇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空间难题,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研究为邻避冲突研究提供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视角。将邻避问题置于空间研究的视角之下,不仅能够为全面地认识邻避冲突提供新的切面,更为化解邻避冲突寻找到价值选择。
一、空间理论的社会转型
1.空间的社会性转向
空间长期以来主要作为一种地理学的概念出现,但在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之后,社会科学领域对于空间的认知不断深化和发展,逐渐从空间的自然属性走向空间的社会属性。列斐伏尔“强烈地批判了以往的本体论完全从几何学角度把空间说成是‘空洞的空间’”的说法,认为空间是一种社会的产物。[2]他区分了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认为空间首先是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空间,通过人的实践,自然空间转化成为社会空间。虽然自然空间仍是社会过程的起源,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自然空间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社会空间是社会的产物,[3]其母体是社会关系。社会空间不仅由事物组成,更由关系组成,它包含着社会关系的生产并赋予这些社会关系合适的场所。[4]“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生产。”[5]空间中更无所不在地渗透着权力。福柯认为空间是权力存在的场所,他归纳了君权、规制、治理或安全三种主要的权力形式,每一种权力形式都必须在一定的空间中才能得以运行。[6]大卫·哈维(DavidHarvey)进一步探讨了空间的属性。在他看来,空间并不是绝对形而上学的范畴,而是一个既可以塑造社会关系,同时又被社会关系塑造的社会关系概念。进一步说来,空间是一种社会构造物,人类不同的社会实践创造和使用着不同的空间概念。[7]爱德华·索亚(EdwardW.Soja)提出“第三空间”的概念,赋予社会空间更加复杂的含义。他从物理空间、心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三者的关系出发,论证了社会空间不仅包含着前两者的对立,同样也是前两者彼此交融的空间。[8]从社会空间概念到权力空间概念,再到社会构建空间概念,直至“第三空间”概念,其实都是在极力强调空间的社会性,并将空间看作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结合。正是基于空间的多重属性,在空间朝社会性转向的影响下,我们不断加深对城市空间、城市基础设施的理解与认知。
2.空间生产与对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批判
“空间生产”是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研究的核心概念。列斐伏尔通过对生产的概念进行深入的辨析,揭示出空间与生产是一种辩证的关系,空间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不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它是一种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历史唯物主义虽然没有明确地使用“空间生产”的概念,但它内在地肯定了空间是被生产出来的。[9]空间直接介入自己的生产中,成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由于生产力自身的发展以及知识在物质生产中的直接介入,我们已经由空间中的生产转向空间本身的生产。[10]空间生产不仅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具体空间,更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关系。空间是政治性的,充斥着意识形态的产物,空间生产是一个政治过程。空间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工具,阶级斗争直接介入空间生产之中。[11]列斐伏尔继承了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立场,他指出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模式是一种交换价值优先于使用价值的空间生产,空间被用来生产剩余价值。这就导致了空间中的阶级斗争和“质疑空间之使用的社会运动”[12]。空间生产已经成为维系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占有空间并生产空间成为资本主义克服其矛盾危机的策略。大卫·哈维继承了列斐伏尔关于空间生产的思想,并进一步阐述了在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中,空间实际上就是一种商品,空间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资本积累。他用“三级循环”理论阐述资本主义城市空间中资本的循环运动:第一级循环是指工业生产中的资本循环;第二级循环是指固定资本和消费基本形式的资本循环;第三级循环是指资本在城市建设、社会投入、科技等领域的资本循环。当资本在低级循环中出现积累过度的危机投资,便会转向更高级的循环,资本主义随即会陷入更深重的危机中。哈维通过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内在逻辑的批判性研究,揭示了资本是塑造城市空间和造成不平衡地理发展的决定力量。在资本主导的城市空间生产中,空间生产的控制权垄断在少数政治经济精英手中,他们拥有绝对的话语霸权,空间生产遵循着实现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值的逻辑进行,城市普通大众的空间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资本主导的城市空间生产中充斥着矛盾与冲突。
3.作为空间生产价值取向的空间正义
空间生产是一种政治过程,它不仅是具体空间产品的生产,更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空间生产的价值导向自然成了空间研究的重点。在20世纪60年代普遍的城市危机中,关注城市生活的不正义和不公正的一些地理学理论逐渐浮现出来。在对正义的空间或地理的探讨中,形成了三种相互交错的思想:第一种是列斐伏尔提出的“城市权利”思想;第二种是从领地正义开始,延伸出的不公正的地理研究和非正义城市化的批判;第三种是明确集中在空间正义的概念上,强调社会与空间的辩证关系。[13]
面对城市空间存在的各种不公正、不平等现象,“正义”的概念自然而然地被纳入到空间研究的视野之中。布莱迪·戴维斯(BleddynDavies)在1968年提出了“领地正义”的概念,并主张将领地正义作为区域规划的目标。在哈维看来,地域正义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他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地域再分配正义”,即社会资源以正义的方式实现公正的地理分配。正义的分配不仅体现在社会资源的分配结果上,更体现在这一结果生成的过程之中。哈维提出了基于过程的空间正义思想,认为空间正义首先应当是空间生产的正义,并将空间生产的价值评判聚焦于空间生产的过程之中。哈维认为,资本主义城市是生产不公的机器,为了维护正义,必须彻底变革资本主义的城市空间生产模式。随后,他从批判的空间视角分析社会正义,展开了对“非正义的城市化”的深入探讨。
资本主导的空间生产逻辑之下,空间权力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资本主义的城市空间中普遍存在着剥夺、压迫、区隔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列斐伏尔提出了“城市权利”的思想。所谓城市权利,就是公民控制空间生产的权利,城市居民有权拒绝国家和资本力量的单方面控制。[14]在哈维看来,列斐伏尔提出的“城市权利是受压迫人民在绝望时刻寻求帮助和寄托的一种哭泣”,是一种集体的诉求而非个人的主张,是普通大众对城市控制权的一种诉求。[15]借助集体的力量采取政治行动,并将使用集体的力量生产出来的价值保留在生产者手中,是实现城市权利的关键。
虽然领地正义和城市权利并未明确地将空间与正义结合在一起,但实际上都是对正义的空间展开的探讨,也正是在这些探讨的基础上才有了“空间正义”的正式提出。南非地理学家戈登·H.皮里(Gordon H. Pirie)在《论空间正义》中首次提及“空间正义”,并呼吁发展具体的空间正义概念,他对于空间正义的关注更多地集中在空间的分配正义上,而且并没有对这一概念展开系统的讨论。针对这一理论观点,迪克奇(M.Dikec)进行了批判,并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他对于空间正义的理解超越了单纯的分配正义,开始关注空间的社会生产,并把空间的社会生产过程作为导致不正义的主要结构因素。在对空间与正义的辩证关系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他提出了正义的空间辩证法,即正义的空间性和空间性的正义。[16]在爱德华·索亚看来,正义的空间性是讲正义具有空间的维度,空间性的正义是讲地理可能是不正义、不公正的,这二者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他强调空间正义中具有三元辩证法,即正义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空间性,其中空间性常常被历史性忽略,因此他集中讨论了空间性的正义。[17]索亚于2010年在《寻找空间的正义》一书中正式提出了“空间正义”的概念,他认为空间正义并不是任何空间形式或模式的替代品,而是提出对不正义的空间的一种解释,提供一种对不正义的空间性进行深入批判的视角。[18]
空间正义的思想传入我国后,得到了我国学者的认同。苏州大学任平指出,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同样存在着许多空间不正义的现象。在对这些现象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他认为,所谓空间正义,就是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是城市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应当遵循的价值准则。[19]空间正义的提出,明确了空间生产的基本价值取向。虽然学者们对于空间正义具体内涵的界定不尽相同,但归纳而言,空间正义是空间生产的社会正义,它所倡导的是让城市发展的成果惠及社会各阶层和利益主体,它所批判的是城市空间生产中的各种剥夺、压迫、区隔等现象,它所关注的是城市弱势群体应得的空间权益并赋予其为应得的空间权益进行抗争的权利,它是结果和过程的有机统一。
二、空间生产视角下邻避设施生产中的空间冲突
邻避设施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具有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强烈的负外部效应,这种负外部效应又具有显著的空间关联性,空间距离决定了负外部效应的强度。与邻避设施的空间距离越近,居民因其负外部性而产生邻避情结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因此邻避设施的选址便成了政府同公众之间矛盾的焦点。邻避设施作为城市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其建设决策要服从于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管理制度。政府在邻避设施选址规划中占据了绝对的话语权,公民一般难以通过制度化的参与途径影响政府决策结果。同时,在邻避设施的生产中,公民的利益诉求和政府的利益诉求并不在同一层次,政府关注的焦点是出于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的目的将邻避设施建成,而公民所关注的是将这类设施“赶”出自己的居住空间。正因为如此,邻避冲突成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顽疾”,并在近年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
空间生产是一种政治过程,城市中各利益主体对于空间的争夺引发了各种城市社会运动,当各方利益诉求无法达到有效的折中时,冲突便在所难免。空间冲突是一种基于空间资源分配、空间关系变化、空间价值与意义变更以及空间与人的关系改变而产生的冲突过程,是失去方与获得方的冲突,也是既定意义认可方与反对方的冲突。[20]邻避设施的生产是一种具体的空间生产,空间正义是邻避设施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核心价值取向。当邻避设施生产偏离正义原则时,将必然引起邻避设施所在地居民的空间抗争。邻避设施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承担着生产邻避设施的职责。由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规划、产业布局等管理体制的约束,我国城市空间资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主导了城市的空间生产,这种以政府为主导的空间调节模式和治理机制实际上是服从于积累体制转型和经济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21]这一发展战略使得我国邻避设施的生产往往无视设施所在地居民的空间诉求,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设施所在地居民谋求空间正义的抗争。我国的邻避冲突实质上就是邻避设施生产中的空间冲突。
三、空间生产理论下邻避问题的研究路径
邻避冲突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便发生了反对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社会运动。随着邻避冲突逐渐蔓延到世界的各个角落,《纽约时报》在1988年的报道中称,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邻避主义的时代”。在我国,邻避冲突真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要追溯到2006年厦门PX事件,自此之后,各种邻避冲突事件屡屡发生并呈现递增态势。为了探寻邻避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化解之道,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对邻避冲突展开了持续的研究。可以说,邻避冲突的形成源于邻避设施的生产,这是一种具体的空间生产实践,其背后是社会关系的重塑,更是权利的生产与再分配。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为邻避冲突研究带来了系统的理论视角。将邻避冲突研究建构在空间生产理论之下,不仅能够更好地认识邻避设施的全貌,更为邻避冲突的化解带来有益的启示。
1.基于邻避设施空间生产实践的批判视角
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研究的基本取向不是提供就空间论空间的解释,而是在对空间现实的批判中寻找空间发展的方向。[22]面对城市空间中普遍存在的空间冲突和各种不平等、不公正的空间剥夺、压迫、区隔等现象,应当运用批判性空间视角来发现和理解空间正义与不正义。[23]对于理想空间的追求,应当从对空间生产中存在的不正义的批判中寻求解决之道。对于邻避冲突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在对社会现实的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回答邻避冲突“是什么”和“为什么”,更要基于对邻避设施的生产中存在的不正义现象的批判,寻找邻避冲突形成的价值根源。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对于城市空间问题的批判性研究,为邻避问题研究提供了一种基于我国邻避设施生产实践的批判视角。邻避设施生产引发了邻避冲突,冲突不仅是由于邻避设施生产的结果造成的,更酝酿于邻避设施生产的社会过程之中。对于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批判性研究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内容:
(1)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决策程序
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决策涉及多个问题:要不要建邻避设施?邻避设施建在哪里?由谁来建邻避设施?邻避设施引起的负外部效应由谁补偿?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应当在邻避生产决策中予以解决。邻避设施在客观上将会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总体上公民通常并不会反对邻避设施的建设,因此邻避设施生产中的矛盾便集中体现在邻避设施空间位置的选择过程之中。学界普遍认为,在我国邻避设施的选址决策中,政府垄断了决策权力并采取封闭式的决策模式,这样的决策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往往不会引起公民的反对。但是,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推进和公民意识的崛起,封闭式的决策模式不断酝酿出矛盾与冲突。符合空间正义的决策程序才能够促成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空间正义的构建必须立足于对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决策程序的批判、完善和矫正。
(2)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结果补偿
邻避设施空间生产不仅是对具体空间资源的再分配,更蕴涵着社会关系的再生产。邻避设施的负外部性决定了邻避设施无论建在哪里,都不可避免地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这种消极影响不仅会造成居民健康、安全、经济、心理等方面的损失,更是对公民空间权益的直接损害,由此引出了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结果补偿问题。邻避设施所在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因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害,理所应当得到公正的补偿;当损失得不到公正的补偿时,必然会引起居民的申诉与抗争。由此,在批判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结果补偿实践的基础上完善补偿机制是化解邻避冲突的必然要求。
(3)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内在运行机制
空间生产作为一种有意识的人类活动有着内在的运行机制。只有发掘空间生产的驱动力量和运作逻辑,才能揭示空间生产的实质。邻避设施生产有着独特的运行机制,识别邻避设施生产的动力因子,探究权力、资本、制度和文化等要素在邻避设施生产中的作用机制,对于揭示邻避冲突产生的根源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邻避设施的公共性,我国邻避设施的生产职责由政府承担,邻避设施的生产决策呈现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征。这种自上而下的生产模式存在着许多的弊端与缺陷。因此,需要对我国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内在运行机制进行批判性研究,为邻避冲突的化解寻找有效路径。
2.以空间正义作为邻避设施空间生产的核心价值取向
邻避设施空间生产是对空间资源的再分配,也是对社会关系的再塑造,实质上是一种政治过程。因此,邻避设施空间生产不仅要考虑经济的合理性,更要考虑伦理的正当性。[24]空间正义理所当然地成为邻避设施生产的核心价值取向,而以空间正义为价值取向的邻避设施生产也为邻避问题研究带来了丰富的变化。在空间正义的原则之下,公民的邻避行为将被重新定义,邻避冲突中的政府治理模式有待转变,邻避冲突的化解也将立足于寻找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
(1)重新审视居民的邻避行动
公民反对邻避设施建设的行为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反对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消极的自私行为。曾任英国环境大臣的尼古拉斯·雷德利(NicholasRidley)曾经讽刺乡村中产阶级反对新开发项目行为,将之称作“粗俗的邻避主义”。[25]政府对公民邻避行为的厌恶可见一斑。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公民反对邻避设施的行为真的是反对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自私行为吗?城市权利的思想赋予公民控制城市发展和空间生产的权利。邻避设施的生产牵动了设施所在地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不仅有拒绝邻避设施的权利,更有权利参与邻避设施生产的过程。当意见表达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时,他们必然会借助群体的力量,通过非制度化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这一角度来看,公民的邻避行为并不仅仅是一种自私的或非理性的行为。面对邻避冲突,必须在城市权利的思想下重新审视和定义居民的邻避行为。只有承认居民应得的空间权益并积极地与之沟通,才能为化解邻避冲突寻找到希望。
(2)反思政府“治理”邻避的模式
由于政府对公民邻避行为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在公民采取反对邻避设施建设行动之初,政府常常采取忽视或压制的策略。只有在反抗行为不断升级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之后,政府才会妥协和进行沟通,继而使得邻避设施在停建和复建中徘徊。最终的结果无非是在政府的强压下完成邻避设施的建设,或是在公民的强烈反对下改变原有的规划。无论是以上哪种结果,邻避冲突都不算是真正得到解决。邻避设施具有公益性,其生产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但不能以侵害部分居民的空间权益为代价。公民享有城市权利,拥有公正平等地享有空间产品的权利,也拥有排斥非正义的空间生产的权利。当公民的城市权利受到侵害,必然会促使其诉诸集体的力量,采取反对空间生产的行为。非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导致了冲突的形成,化解邻避冲突的关键便落脚在改变邻避设施的生产模式上。因此,将邻避冲突作为一种公共危机事件加以治理只会治标而不治本,邻避冲突的治理必须从冲突的根源着手,以实现冲突的化解。
(3)寻找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
在空间生产理论的视角下,非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是造成邻避冲突的重要原因,因此化解邻避冲突的关键就在于创建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在资本主导的空间生产逻辑之中,空间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单纯从实现经济增长和成本收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进行邻避设施的选址必然会导致非正义的空间生产。强调空间正义其实就是强调空间生产中的主体性回归,就是要求空间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民群众的空间需要,是一切空间规划、建设、生产和分配的出发点和归属点。[26]邻避设施的生产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和城市积累,而要充分保障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空间权益。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就是要充分保障公民的城市权利,使公民享有自由选择生活空间和参与邻避设施生产的平等机会。[27]如何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模式,是空间生产理论视角下邻避应对的重要课题。针对邻避设施的不可移动性,其建设环节的“空间置换”成为实现空间正义的一种可行选项。海南省三亚市委、市政府先后在办公区域内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成为国内探索以“空间置换”消解社会阻力的有益尝试。
【以事说理】
三亚市委市政府大院带头建基站 消除公众辐射疑虑
空间置换是将邻避设施“建在我家后院”取代“建在你家后院”。三亚市在移动基站建设时进行了有益探索。近年来,人们在享受移动通信发展带来的便利之余,对基站电磁辐射问题的关注度也日渐升温,有个别人群对基站建设产生抵触情绪,一边抱怨着基站不建信号不好,一边又拒绝在自己的小区建设基站发射塔。针对这一现象,2015—2016年,三亚市委大院和三亚市政府大院先后向移动通信基站开放建设,用实际行动消除公众疑虑。
针对移动通信基站选址难、进场难问题,中国铁塔三亚分公司(下称“三亚铁塔”)多方尝试、积极探索,向党委政府部门汇报沟通。三亚市委市政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批示三亚铁塔在其办公大院内建设基站,并在建设过程中多方协调支持。在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张琦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三亚铁塔于2015年12月25日建成市委大院内首个移动通信基站,有效解决了市委大院及其周边手机用户室内信号弱的问题。为了将基站与市委大院环境融为一体,三亚铁塔采用了景观塔建设方案,并将基站通体改为草绿色。时隔半年,三亚铁塔再获政府支持,于2016年7月10日顺利完成市政府大院的基站建设。该基站也同为景观塔,通体草绿色,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同时,三亚铁塔负责人表示,通过基站辐射测试结果证实,基站周围的辐射数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希望通过在市委和市政府大院内建站这一典型案例有力粉碎辐射谣言,消除市民的心理“症结”,使谈“辐”色变的局面有所改观。有社会学家表示,三亚市政府没有刻意援用权威检测结果强求民意,没有草率动用行动指令强制执行,而是以身作则,顺势而为,这一成功典范赢得了公众的赞赏,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各类基础设施的支撑。随着我国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城市居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愈发敏感,“邻避效应”等非理性现象频发成为干扰某些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现实原因。现实中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频遭阻挠,既是源于对基站辐射问题的误解,又是出于对政府行为的不信任。面对困境,三亚市政府打破了强制规划、安装基站的惯例,在邻近空间内装设基站,取代其他地区承担基站设施的负外部性,以空间置换的方式践行对空间正义的价值诉求。同时,为保障周边景观的和谐统一,市政府在建设通信基站时选取了绿色景观塔的设计方案,在最大程度上承担起空间责任。
资料来源:南海网。三亚市委市政府大院带头建基站 消除公众辐射疑虑[EB/OL].[2016-09-12].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6/09/12/030683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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