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见面

他循声回头,五六米开外,站着一个清瘦的女孩,金色的霞光落在她身后。他有些晃眼,不能一下子看清她的脸。

但就是她,那一声“江冠群”,他就知道是她。他站起来看着她,却突然不知说什么好,有些怯怯地不敢动。

眼前的女孩,跟十年前大不一样。她穿着白底桃红浅绿竖条纹的衬衫,是那种刚好包住肩膀的三角无袖;卡其色的直筒休闲裤;黑白色的帆布鞋以及白色帆布袋,帆布袋正面印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墨镜图案。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额前四六分的刘海。这是一个干净又养眼的女孩。

十年,自己从二十四岁变成了三十四岁,而她何宵宵看上去只是从十九岁变成了二十四岁。时间好像也不是公平的。他想。

她两只手紧紧地抓在帆布袋的带子上,眼睛盯着他,脸上洋溢着久别重逢的亲切的笑。

她瘦了,但五官并没有变,皮肤还是白的发光,微抿的嘴唇红润的像初熟的樱桃。十年岁月,让她褪去了年少的青涩,有了一种淡淡而优雅的韵味。

现在的她,光看外表和气质,就有90分了。

最后,还是他先走了过去。

“好久不见!”他说,身子略微前倾,递过右手。

“嗯,十年!你看看我都变成老太婆了。”她抬头对上他的目光,俏皮地眨眨眼,把手递给他,给他一个暖暖的微笑。

眼前的他,理着寸头,额上有浅浅的抬头纹。一双黑眸深邃明亮,肩膀变宽了,厚实的肩背撑起一件宽松的黑色棉质T恤,比印象中壮实了许多,脸部线条更加分明,像岁月用力雕刻的痕迹。他的目光专注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郁,一侧嘴角轻轻抿起,笑意中带着一点羞涩。那种羞涩与他身上健康阳刚的男性气息形成了反差,在她的心头掠过一丝淡淡的怜惜。

她记得十年前的他很瘦,身板子刀削般的薄,忧郁文弱。现在这结实的胸膛,想必一是年纪上来了一点,二来他应该经常运动锻炼。运动与不运动,人的线条感和精气神是不一样的。

“……”他被她“老太太”的自嘲逗笑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于是就接住了她的手,轻轻地握了握,怕稍微用点力,她的小手就碎了。

他握住的一瞬间,何宵宵心底莫名紧张了一下,甚至有点害羞。工作上有时跟人打交道,也难免会跟男士握手,可是跟江冠群的这次握手,感觉有点特别,他宽大的手掌,及掌心的温度、粗糙,她记了很长时间。

握完手,两个人都等着对方说话,冷场了一会儿。他个子高,居高临下盯着她看。她个子矮,要看他就要仰着头,让她怪不好意思的,就转着头东看一下西看一下,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十年不见不联系的人,突然碰到一起,多少有些不自在。

“冠群哥,我们去吃饭吧!”她觉得直呼其名有点不礼貌,脑子里检索了半天,还是觉得应该加上“哥”字。

“好,我不熟,你带路。”

吃饭的地方在中兴街,那一带吃饭的馆子很多。

一路上,她走的有点急,总是忘了注意路况,不是差点被电瓶车撞到,就是她差点撞到人,幸好每次江冠群关键时候拽她一把。惭愧的她,拱手作揖对着江冠群说了好几次:“多谢大侠救命之恩!”最后一次,他实在忍不住,望着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同时,他记忆中的何宵宵好像和眼前的何宵宵穿过一条时光隧道重合在了一起。

她还跟以前一样,又或者说,她以前就是这样子。

其实,何宵宵知道自己这路走得跌跌撞撞,还是因为跟他走一起有点尴尬不自然,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

“这状态肯定不行!”她心里想。等下还要坐在一起吃饭,这么紧张局促的样子怎么吃的下去。

权且当他是公司的客人好了,我代表公司招呼一下,然后公事公办,换个人设,按人设表演。“这方法不错,哈哈!”做好心理建设,来个深呼吸,她立马感觉自己气场上来,走路都自信了。

何宵宵找的是一家老字号,叫“林家土菜馆”,做海州当地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