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宗貞元二年(七八六)

中書省

中書令

李晟。

中書舍人

齊映。正月壬寅爲平章事。癸丑,兼判兵部。《舊書》一二《德宗紀》下:“(貞元二年正月)壬寅,以散騎常侍劉滋、給事中崔造、中書舍人齊映並守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陸贄。

高參。《集古録目》四:“《唐汾陽王廟碑》,中書舍人高參撰,右威衛倉曹參軍張誼書……碑以貞元二年九月立。”

右散騎常侍

蔣沇。《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二年七月)庚辰,右散騎常侍蔣沇卒。”

右補闕

宇文炫。

裴佶。

盧景亮。約是年自右拾遺遷。參上年右拾遺引。

右拾遺

盧景亮。約是年遷右補闕。

歸登。是年任。《舊書》一四九本傳:“貞元初,復登賢良科,自美原尉拜右拾遺。”按歸登中賢良方正科在是年,見《登科記考補正》一二。又據《舊書》一三〇《李泌傳》:“泌又奏請罷拾遺、補闕,上雖不從,亦不授人,故諫司惟韓皋、歸登而已……如是三年。至貞元五年……復置。”故繫於此。

韋况。《元龜》九八《徵聘》:“貞元二年七月,以嵩山韋況爲右拾遺……徵之不起。”

起居舍人

吴通玄。知制誥。

門下省

侍中

馬燧。

渾瑊。兼河中節度使。

門下侍郎

盧翰。正月罷爲賓客。《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二年正月壬寅)門下侍郎、平章事盧翰爲太子賓客。”

給事中

杜黄裳。

袁高。《舊書》一五三本傳:貞元二年,德宗以關輔禄山之後,百姓貧乏,田疇荒穢,詔諸道進耕牛。袁高上疏論之。尋卒於官。《元龜》四五九《公正》:“時(按爲十二月,見右丞引)爲度支韓滉所奏貶雷州司户。其責既重,舉朝以爲非罪名,有竊議者……給事中袁高又抗疏申理之,滉誣以朋黨,寢而不報。”

崔造。《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二年正月壬寅)給事中崔造……守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十二月)庚申,以給事中、同平章事崔造爲右庶子。”《宰相表》中:(貞元二年)十二月庚申造罷爲右庶子。

殷亮。《全文》五一四殷亮《顔魯公行狀》:“希烈審不爲己用,其年(貞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又使景臻等害於龍興寺幽辱之所……(明年)十一月三日祔葬萬年縣鳳樓原之先塋……今給事中殷公亮、吏部員外郎柳公冕採其謀猷,分以休戚者。”

鄭雲逵。蓋是年自少秘監遷。參上年大諫引。《通鑑》二三二“貞元二年”:“(十二月)給事中鄭雲逵嘗爲(李)晟行軍司馬,失晟意,亦附(張)延賞。”

左散騎常侍

歸崇敬。

馬炫。

劉滋。自吏侍遷,同平章事。《新書》七《德宗紀》:“(貞元二年正月)壬寅,盧翰罷。劉滋爲左散騎常侍,給事中崔造、中書舍人齊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表》中:(貞元二年)正月壬寅吏部侍郎劉滋爲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諫議大夫

吉中孚。正月遷户侍。《壁記》:“貞元二年(正月)遷户部侍郎出院。”《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二年正月癸丑)諫議大夫、知制誥、翰林學士吉中孚爲户部侍郎、判度支兩税。”

何士幹。

左補闕

陳京。

穆質。《舊書》一四九《柳冕傳》:“(貞元)二年,昭德王皇后之喪,論皇太子服紀。左補闕穆質請依禮周期而除,冕與同職張薦等奏議。”又見《會要》三八《服紀》下。按《新書》二〇〇《暢當傳》、《全文》七八三穆員《尊勝幢記》。云右補闕。

鄭絪。《舊書》一五九本傳:“張延賞鎮西川,辟爲書記,入除補闕、起居郎,兼史職。”

左拾遺

陸質(淳)。是年四月前轉太博。《舊書》一八九下本傳:“拜左拾遺。轉太常博士。”《會要》二二《祀風師雨師雷師及壽星等》:“貞元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詔問禮官:‘其風師、雷師祝版署訖,合拜乎?’太常博士陸淳奏曰:‘……並無拜禮。’”

韋執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