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想不想狩猎

夕阳西下,傍晚之时,高欢搀扶着一脸红醺的尉阳归来。

“怎喝了这么多,贺六浑,你怎么做舅舅的。”高娄斤帮忙搀扶着尉阳进屋。

“阿干,我没有喝多。”一进屋,刚刚还摇摇慌慌的尉阳立刻活蹦乱跳起来。

“你呀,和你阿爹一样,只会嘴硬,我去给你打盆水。”高娄斤摇了摇头离开了房间。

母亲离开后,尉阳将目光看向高欢,问道:“舅舅,你可是有什么话要与我说。”

高欢点了点头,关上门坐了下来。

“你今日差点就得罪侯景了。”高欢说道:“我知你天生力大,平日里与我比较,赢了我倒也无妨,可侯景何人?”

高欢低声道:“侯景表面放荡豪迈,仗义为人,实则心胸狭窄,极其记仇,他平日里逞凶斗狠,以此横行,今日和你搏斗,若输必堕其凶名,定将你恨上。”

“难怪他刚刚喝酒时要和我斗酒,一副不把我喝醉誓不罢休的样子,原来是想找回面子啊。”尉阳恍然大悟。

在这边陲苦寒之地,想要生存,就得比别人凶比别人狠,让人觉得你不好惹。

当初,有邻居嘲讽侯景脚跛,侯景怒而杀其全家,那时他也不过十四。

从那以后,他的凶名便传遍整个怀朔镇,没有什么人会去主动惹他,被他欺负了也大多忍气吞声。

他能欺负别人,无人敢欺负他。

名气是个好东西,凶名也是名气。

尉阳想到侯景后世那大名鼎鼎的宇宙大将军名号,所以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差点忘了侯景是个怎样的人。

高欢善于为人处世,察言观色,和侯景认识相处比尉阳久,自然也比尉阳更了解侯景是个怎样的人。

“你也十四岁了,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也该懂了,记住若不想得罪人,做人做事要有顾忌,给人留几分薄面。”

“我知道了。”尉阳点了点头,注意到高欢也是一脸红润,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舅舅今日也是喝了不少酒。”

“那还不是给你挡酒才喝那么多的。”

“我装晕早趴下了,别都扯在我身上。”尉阳说道:“借酒消愁,舅舅是有心事。”

见高欢不语,尉阳眉色一变,突然笑问道:“舅舅今日去韩家提亲,结果怎么样?”

“他父母嫌我家穷,不愿将女儿嫁给我。”高欢叹了一口气道。

尉阳早知是这个结果。

高欢有一朋友叫韩轨,他有一妹妹叫韩智辉,和高欢是青梅竹马,俩人也算是情投意合。

韩家在城里算得上是富裕人家,至于高家......

高欢父亲高树生不善治家业,早年间就已经败光家业,要不然也不会将高欢送到女儿家来养。

高欢母亲早逝,高树生如今又给高欢找了个后妈,如今更是管不了高欢。

高欢虽然当兵数年,虽然拿了军饷,但朝廷发的那点军饷,也只够勉强养活个人。

高欢为人又慷慨,今日给侯景出狱接风洗尘花的酒肉钱就是高欢出的。

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饷钱。

到现在高欢还靠姐姐高娄斤接济,可谓是一贫如洗。

韩家父母自然是瞧不上,不愿将女儿嫁给高欢。

尉阳打量着高欢,身长八尺,气韵沉雄,目如耀星,长头高额,齿如白玉.....

如此帅哥,因为家贫,却讨不到老婆,成为了“大龄剩男”。

在这个十四五岁就能娶妻生子的年代,高欢熬到了二十二岁,妥妥的“大龄剩男”。

“既然韩家不愿嫁,那咱们就去抢。”尉阳开口建议道,怀朔镇穷人不要太多,正常结不了婚的多了去了,很多人都是抢个妇人来当老婆。

“韩轨与我称兄,我怎可做如此欺辱之事。”

“舅舅不肯,那我也没办法,昔日舅舅和韩家小姐在林间嬉戏,享受鱼水之欢,可惜未能孕育,若能生米煮成熟饭,想必韩家父母不会阻拦。”

高欢红着脸摇了摇头,韩家虽然是汉人,但习性早已经鲜卑化,生没生过孩子也不影响女儿出嫁,也不会将女儿嫁给高欢。

“反正舅舅不亏。”

“可我真心想娶她为妻。”高欢叹气道。

“实话告诉我,舅舅是非他不娶?”

“嗯。”高欢想了下答道:“倒也没到那个地步。”

“那不得了。”尉阳说道:“韩家之女我也瞧见过,也非天仙般人物,大丈夫何患无妻,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若是舅舅觉得遗憾,大不了以后发达了,纳之为妾。”

“他人之妇,如何纳之为妾?”

“若其夫早逝,韩家之女成了寡妇.....”

“你小子。”高欢笑骂道:“倒是挺会安慰人的,胸中有了笔墨,确实有些不一样,有空教我。”

“教你识字?”

“嗯。”

高欢话锋一转,又说道:“虽然有些遗憾,但我困惑的不是这件事。”

“哦?舅舅还有其他事?什么事?”尉阳好奇问道。

高欢想了下说道:“若是有一女子,突然拦着你,说要嫁你为妻,你该怎么办。”

“那女子长相如何?与韩家之女比之如何?”

“甚美,非韩家之女可比。”

“那家境呢。”

“豪族之女,富家千金,也非韩家可比。”

“难不成是想招你为赘婿?”

“不是,她想让我明媒正娶。”

“长得好看,又是富家千金,又非招你为赘婿,她图你什么,图你好看?”

“呃......”高欢点了点头,确是如此。

高欢可是历史上有名的“软饭硬吃”的代表,尉阳也猜到了高欢口中女子是谁。

连忙劝道:“如此天下掉馅饼的好事,你还犹豫什么,是我就直接答应了。”

高欢犹豫片刻,心里做了个决定,开口问道:“你想不想狩猎?”

“狩猎?”看到高欢凝重的表情,尉阳顿时明白了。

狩猎有两种,一种是狩猎野兽,怀朔镇附近有山林,有时他们会去狩猎。

而另外一种,就是劫掠。

高欢很明显说的是后面那种。

怀朔镇位于如今的内蒙古包头市,附近既有平原又有草原,既能耕种又能放牧。

但耕地有限,大多已被城里的贵人们所兼并,普通军民可没几亩地。

放牧倒是可以,但普通军民没有牲口。

怀朔镇的军民,靠的是北魏朝廷的“接济”,靠的是朝廷转运的物资。

北魏迁都洛阳后,六镇地位一落千丈,朝廷转运的物资也是大不如以前,一次不如一次。

而且还被层层克扣。

仅靠朝廷的“接济”,很难养活不了自己。

想活下去,只能去劫掠。

有犯人发配到怀朔镇,若无背景,他们会各种“敲骨吸髓”,甚至还会干出打家劫舍的勾当。

但更多的是劫掠城外。

怀朔镇外有着很多无人的牧场,水草茂盛,会吸引一些部落放牧。

还有一些远道而来的商队。

而这些都是他们劫掠的目标。

“你也十四岁了,个头都快赶上我了,一身武艺我也放心,是时候让你见见世面了,过几日会有很好的猎物,到时候咱们一起去狩猎,你放心,没什么危险的。”

没危险?我信你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