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实践与创新研究
- 曹晔等
- 4866字
- 2025-04-08 15:17:23
二 创办发展时期
(一)学校和专业建设
1.复建技工师范学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而十年“文革”对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教育领域造成严重破坏,大量青年缺乏就业所需的技能。同时,为落实国家政策,大量在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返城,对城市就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些企业自发地办起了技工学校,招收职工子女,有的还把普通中学改为技工学校。如长春市从1979年开始,把5所普通中学改办成技工学校。这些学校根据当地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设置专业,利用企业的生产场所和校办工厂进行实习。[6]“广西壮族自治区去年举办了三十所自费技工学校,招收了1260名学生。这种技校都是由企业自筹经费主办的。他们利用工厂多余的房屋做为校舍,抽调企业里的技术员、老工人当教师。自费技校的学员,主要从办校企业的职工子女中,按照一般技校的招收条件,自行组织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生按照当地高中学生标准向学校缴纳学杂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时间,与其它技校相同。”[7]技工教育大发展,师资培养必然要提上议事日程。1978年10月13日,国家劳动总局向国家计划委员会呈报了《关于恢复四所技工教育师范学院问题的报告》(〔78〕劳培字28号),建议“在天津、山东、河南、吉林恢复四所技工教育师范学院,主要培养一些通用的、新的技术专业教师(如电子、自控等专业教师),以及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教师”。1979年1月1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向国务院呈报《关于增设四所技工师范学院的请示报告》(计劳〔1979〕09号),提出:“目前,技工学校的师资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相当突出。解决师资问题是办好技工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今后国家虽然可以有计划地分配一些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补充技校的师资,但是,无论从数量上和专业需要上都难以满足技校的实际需要。原劳动部在一九六一年经李先念副总理批准,曾办过六所技工教育师范学院,后来下放给地方改为技工学校了。”后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在天津、山东、河南、吉林成立四所技工师范学院”,国家劳动总局和教育部于1979年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增设四所技工师范学院的通知》(〔79〕劳总培字7号、〔79〕教计字51号),及时批准建校。该通知批准拟增设的四所学校是:天津技工师范学院、吉林技工师范学院、河南技工师范学院和山东技工师范学院。这四所学院的规模,都暂定为1600人,学制四年,暂设机械制造、企业电气化、自动控制、无线电、电子计算机、农业机械等专业。招生对象为高中文化程度的毕业生,由全国统一招考。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8]事实上,拟增设的四所学校最终只建成两所。一所是吉林技工师范学院,该校于1979年招生,1983年划归吉林省教育部门管理,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另一所是天津技工师范学院,该校于1979年建立,1980年招生,1983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其主要任务是培养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师资、管理人员和理论研究人员。
2.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和师范院校办师范专业或师资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逐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79年农村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达到2000所。同时,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但1977~1980年高考录取率没有超过10%,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大量青年就业缺乏技能。为此,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国发〔1980〕252号)指出:“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师资。省、市、自治区应积极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中等教育结构的调整,使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满足短期内大量改办和新办的职业学校对教师的急切需求,一方面,各地普遍采取改、调、借、兼、聘等途径来解决燃眉之急;另一方面,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大培养力度。1982年5月1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编报1983—1985年培养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计划的通知》,提出“必须从现在起,通过各种途径,对专业课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养”,为此,各省(区、市)在普通高校中设立师资班、专业。如山东省从1982年开始,先后在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莱阳农学院、山东海洋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及部分专科学校,设置了电气工程师范、机械工程师范、农业教育、农村经济管理、农村机电、水产养殖、畜牧兽医、林果园艺、农产品加工、果品储藏加工、城乡建设师范、学前教育等专业,努力满足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课师资的培养培训需求,累计招生1645人。[9]1986年5月19日,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在四所直属院校试办职业技术教育师范班的通知》,确定了在浙江大学、南京工学院、华中工学院和大连工学院试办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班。[10]同时期,部分高等师范院校改革专业设置,增设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如“陕西汉中师范学院增设了特种经济作物专业,为秦巴山区培养技术教育师资。或者是拓宽专业面,增开与本专业相近的学科。如数、理、化、生物等专业,增开测量、会计、统计、农机、农电、电工、电子技术、能源利用、化工、土壤、化肥、作物栽培、动物饲养等学科或专题讲座,以增强适应性,学生毕业后不但能承担普通文化课教学,而且能承担一、两门职业技术课程的教学”[11]。
3.建设职业技术师范院校
在普通高校办职教师资班或专业培养培训专业师资,对缓解专业师资短缺的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表明,在普通高校办师资班,存在不受重视,不稳定,难以按师资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组织管理教学活动,难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思想,知识和技能结构不合理,不适合职业中学的要求,而且存在“下不去”的问题。[12]从1984年开始一些省(区、市)开始建立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并同步规划了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如1984年建有河北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等3所专科师范学校,常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所本科院校;1985年建有河北农业技术师范学院等4所本科院校;1987年建有2所本科院校和1所专科学校;1988年建有1所专科学校;1998年建有1所本科院校。与此同时,依托普通高等院校和师范院校建立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学院(系),如1985年浙江工学院创建技术师范系,1986年湖南农学院成立职业技术师范部等。这些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极大地稳定了人才培养,开始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探索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办学模式。
经过10多年的建设,我国初步形成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体系框架。据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职业师范教育处初步统计,截至1992年,全国已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12所;在农业大学等普通高校设职业技术学院5所,设职业技术教育系或部的近30所,开办师资班的近120所。[13]初步建立起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高等院校设立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系)为主体,以工、农、林、财经、艺术和师范院校设立的职业技术师范专业、班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体系。
(二)教育教学改革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师范教育,正如国家劳动总局许法副局长在1980年9月17日天津技工师范学院首届开学典礼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技工师范学院是为技工学校培养师资的院校,这一类的高等院校在我国教育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是一种新型的师范学院。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工业专业知识的教育理论的师资人才,这种学院不但含有师范学院的性质,而且具有工业大学的教学内容。”[14]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从1979年建立以来,不断探索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办学规律,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从普通高等院校和师范院校中嫁接和分离出来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受普通教育办学模式的影响比较大,改革主要沿着两条路线行进。一是加强师范教育和教学实习,培养学生从教能力。逐渐开设了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技术、微格教学等课程,并在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建立起附属学校和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教学实习往往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不低于两个月。学生在职业学校实习期间,实行双指导教师制,即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指导教师和职业学校指导教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主要从事助教和班主任工作,认真听课、备课,并讲授不低于4学时的专业课。实习生担任班主任工作,要求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二是开设专业实践课,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落实专业实践课程,首先是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如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立一个新专业,就相应建立一个校内实习厂(车间),建立一批校外实习基地,形成教学实习一条龙。仅机械系实习厂就可以容纳80人进行车、钳等工种实习或考工。[15]其次是加大实践教学比例。为提高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在充实完善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例。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为例,其机械加工专科专业实习增加了规范动作训练和“一专多能”训练内容,实习实践也从最初的6周增加到23周,其中规范动作训练4周、技能提高训练19周。
(三)改革招生制度
20世纪80年代,由于我国大学生招生人数少,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加之“文革”十年导致人才断层,各行各业都急需大量人才,高等院校毕业生数量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毕业生就业普遍较好,就业期望值高,人们不愿意读师范院校当中学老师,更不愿意当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师,尤其是农村职业高中老师。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养的学生存在“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为此,在一些省(区、市)试点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基础上,198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指出:“为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在国家核定培养职业技术师资的招生计划中,安排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此后,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对口招生工作。如山西省职业师范专科学校针对农科职业技术师范生“招不来、下不去”的现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定向生源以老区、山区为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降低20分录取,这就保证了许多热爱农业教育事业的有志青年有了入学深造的机会。这部分学生报考农业师范专业是自愿的,来了安心,学习努力,他们毕业后仍分配回原地区工作。二是少部分实行面向农村职业中学对口招生,从职业中学来到职业中学去。1988年有200多名职业中学对口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文、政治、数学三门课程,学校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从省招办提档案170份,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最后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了40名。1989年根据山西省教委的安排,从近千名对口专业的职业高中毕业生中,择优保送59名。[16]培养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加上新建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普遍实习实训条件不足,培养出的学生动手能力不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1984年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开始招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1986年4月12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劳动人事部下达《关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招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单独考试的通知》(劳人培〔1986〕10号)指出,国家教育委员会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经单独考试,可以招收技工学校推荐的少量应届毕业生。”198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三个专科专业进行单独考试,招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对技工学校学生单独命题考试,把过去的纯文化课考试改为文化理论考试与专业理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并举。由于技工学校学生毕业时拿到了中级工证书,在此基础上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极大地提高了学生技能操作水平,受到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普遍欢迎。
总之,招收“三校生”的招生制度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改革成效,有效地提高了职业技术师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使职业技术教育师范生能够“招得来、分得去、留得住”,满足了职业学校学生进一步深造的需求,创新了高考招生考试制度,创新了中等职业学校和本科院校衔接的新模式,为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