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湖湘客籍文人年谱
- 肖献军
- 9字
- 2025-04-24 20:34:01
第一编 湖湘文人年谱
贾至年谱
贾至为盛唐向中唐转变之际的散文家、诗人。其名虽不彰显于今,然在唐代却是个交游广泛、影响颇大的人物。他与李白、杜甫、王维、高适、岑参、房琯、独孤及、萧颖士、李华、严武、李季卿、杨绾等人相友善。《唐才子传》卷三为其列传。据《新唐书·艺文四》记载,贾至存有文集三十五卷。然其作品多散佚,《全唐文》仅存其文三卷,《全唐诗》存其诗一卷。
贾至生于开元间,卒于大历间。其思想诋佛崇儒,诗特工,俊逸之气不减鲍照、庾信。曾以事谪为岳州司马,与李白相遇,多有感怀伤遇之作,盖亦得江山之助。其策命制诰之作,尤为时人称道,曾得唐玄宗赞誉。后为礼部侍郎,建言两都分举,于唐之科举有深远影响。
今之学者,于贾至多有研究。傅璇琮主编的《唐才子传校笺》对贾至生平有所考证,其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亦有载。沈文君也有《贾至年谱》,然不管是《唐才子传校笺》对贾至的考证,还是《贾至年谱》对贾至生平的系年,都较简略。贾至虽非湖湘本土文人,然其贬谪岳州期间,留下了大量诗作,且编为《岳阳集》,于湖湘文学的发展影响颇大。故笔者在当代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参阅各类文献,编写了较为详细的年谱,以期能对学者研究贾至有所帮助。
贾至生平事迹,散见于《唐会要》《旧唐书》《新唐书》《纪闻》《大唐传载》《大唐新语》《唐才子传》等文献中,然除正史外,多小说家之言。且各类文献之间相互抵触。本书在撰写过程中,主要参考贾至本人作品,以文证史、以史证文,力图使年谱的编订更真实、更具体。
贾至,字幼邻,或一字幼几。行六。
《全唐文》卷三一七李华《三贤论》载:“长乐贾至幼邻名重当时。”《新唐书·贾至传》也言:“至,字幼邻。”而《全唐文》卷四四三李舟《独孤常州集序》:“先大夫尝因讲文谓小子曰:‘吾友兰陵萧茂挺、赵郡李遐叔、长乐贾幼几,洎所知河南独孤至之,皆宪章六艺,能探古人述作之旨。’”《郡斋读书志》:“右唐贾至幼几也。”《唐才子传》卷三、《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与此同。按:《登科记考补正》卷九载:明经科有郭揆、归崇敬、贾至。进士科则有王阅、柳载(柳浑)、赵涓、于益、崔硅璋、李□、李华等二十三人。李华与贾至为同年,且多有交往,故贾至字幼邻当不错。《柳宗元集》卷十二《先君石表阴先友记》:“李舟,陇西人。有文学,俊辩,高志气。以尚书郎使危疑反侧者再,不辱命。其道大显。被谗妒,出为刺史,发痼卒。”李舟亦与贾至同时人。《唐才子传校笺》卷三“贾至”条:“未能确定正误,姑以二说并存。”章太炎《国故论衡》:“人生幼而有名,冠而为之字。名不可二,孽乳最多为之字。”人之名为父母所给,只能有一个,而字却可以存在多个。故贾至字幼几未必有错,或为其另一字。
新、旧《唐书》未言及贾至排行。唯《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载:“维大历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朝散大夫检校尚书司封郎中兼舒州刺史赐紫金鱼袋独孤及,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贾公六兄之灵。”贾尚书即贾至,文中言及贾公为“六兄”,则排行为第六。
洛阳人,郡望长乐。
《全唐文》卷三九一独孤及《唐故正议大夫右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李公墓志铭》:“诸公以为不可奈何者寿天之数,若奋扬景行,宜在知己,由是尚书右丞长乐贾至作铭以铭之。”李华《三贤论》:“长乐贾至幼邻名重当时。”李舟《独孤常州集序》也称“长乐贾幼几”,《全唐文》卷五二二梁肃《朝散大夫使持节常州诸军事守常州刺史赐紫金鱼袋独孤公行状》同。《郡斋读书志》:“洛阳人。”《唐才子传·贾至传》:“洛阳人。”《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唐起居舍人河南贾至幼几撰。”《旧唐书·贾曾传》:“贾曾,河南洛阳人也。”《新唐书》同。按:唐人重门第郡望,故名门大族名前常带郡望。长乐,郡望也,非贾至出生地。据《唐才子传校笺》卷三“贾至”考证:三国曹魏时贾翊子玑徙居长乐(今河北省冀县),贾翊一门在魏晋时为大族,故云“长乐贾至”。而后人则多以出生地称之,故曰洛阳人。洛阳为河南地,《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又曰:“唐起居舍人河南贾至幼几撰。”
祖父贾言忠,高宗时人,乾封中为侍御史,习晓军事,善识人,累转吏部员外郎。坐事左迁邵州司马,卒。
《旧唐书·贾曾传》:“贾曾……父言忠,乾封中为侍御史。时朝廷有事辽东,言忠奉使往支军粮。及还,高宗问以军事,言忠画其山川地势,及陈辽东可平之状,高宗大悦。又问诸将优劣,言忠曰:‘李先朝旧臣,圣鉴所悉。庞同善虽非斗将,而持军严整。薛仁贵勇冠三军,名可振敌。高侃俭素自处,忠果有谋。契苾何力沉毅持重,有统御之才,然颇有忌前之癖。诸将夙夜小心,忘身忧国,莫过于李
者。’高宗深然之。累转吏部员外郎。坐事左迁邵州司马,卒。”
《新唐书·贾曾传》:“贾曾……父言忠……李敬玄兼尚书,言忠尚气,及主选,不能下,贬邵州司马。失武懿宗意,下狱几死,左除建州司户参军,卒。”其事另见《新唐书》卷二二〇;《唐会要》卷二八、卷九五;《旧唐书》卷一九〇上。又《全唐诗》卷八七七载《贾言忠引谚》一首:“军无媒,中道回。”前有序曰:“高宗遣李伐高丽。侍御史贾言忠计事还。帝问军中云何言。忠以为男生兄弟阋墙。为我乡导。师必克。引此。”当乾元三年高宗遣李
伐高丽听闻。
父曾,景云中,为吏部员外郎。玄宗在东宫,拜曾为太子舍人。不久,拜中书舍人,固辞,后拜谏议大夫、知制诰。开元初,复拜中书舍人,与苏晋同掌制诰,皆以词学见知,时人称为苏贾。曾后坐事,贬洋州刺史。开元六年,玄宗念旧,拜光禄少卿,迁礼部侍郎。十五年,卒。
《旧唐书·贾曾传》:“曾少知名。景云中,为吏部员外郎。玄宗在东宫,盛择宫僚,拜曾为太子舍人。”《新唐书·贾曾传》同。太极元年正月,贾曾任太子舍人时,作《上东宫启》,《全唐文》卷二七七贾曾《上东宫启》:“伏愿下明令,发德音,屏倡优,敦雅颂,率更女乐,并令禁断,诸使采召,一切皆停。”贾曾因此事而“俄特授曾中书舍人。曾以父名忠,固辞,乃拜谏议大夫、知制诰。”(《旧唐书·贾曾传》)。按:《唐会要》:“先天元年正月,皇太子令宫臣就率更寺阅女乐,太子舍人贾曾谏曰……”公元712年为太极元年,八月,玄宗继位,尊睿宗为太上皇。甲辰,改元先天。(参见《旧唐书·玄宗纪上》)贾曾上书为正月,当以言“太极元年”为是。
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天子亲郊,有司议不设皇地祇位,曾请合享天地如古制并从祀等坐。贾曾上《论郊祭合设皇地祇表》,《旧唐书·贾曾传》又载:“明年,有事于南郊,有司立议,唯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之位。曾奏议‘请于南郊方丘,设皇地祇及从祀等坐,则礼惟稽古,义得缘情。’”然《旧唐书·礼仪一》:“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初将有事南郊,有司立议,惟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位。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制令宰臣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国子司业郭山恽等咸请依曾所奏。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全唐文》卷二七七贾曾《论郊祭合设皇地祇表》:“今之南郊,正当禘礼,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答受命之符,彰致敬之道,岂可不崇盛礼,同彼常郊,使地祇无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新唐书·贾曾传》:“睿宗诏宰相礼官议,皆如曾请。”
《旧唐书·贾曾传》:“开元初,复拜中书舍人,曾又固辞,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又与曾父音同字别,于礼无嫌,曾乃就职。”按:《唐会要》卷二三:“景云元年,贾曾除中书舍人,固辞,以父名忠同音。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又与曾父音同字别,于礼无嫌,曾乃就职。”据新、旧《唐书》,贾曾辞中书舍人有两次,《唐会要》合二事为一事。又景云元年,贾曾尚在吏部员外郎任。《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旧唐书·职官》:“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中书舍人……已上五品。”其由吏部员外郎拜中书舍人当是由于进谏太子及郊祭设皇地祇位二事,《唐会要》之所以合二事为一事,乃此二事发生在同年同月。但据史料推断,此二事均发生在太极元年正月,贾曾复拜中书舍人当是太极元年正月或稍后事,而非开元初,亦非景云元年。
《旧唐书·贾曾传》:“曾后坐事,贬洋州刺史。开元六年,玄宗念旧,特恩甄叙,继历庆、郑等州刺史,入拜光禄少卿,迁礼部侍郎。十五年卒。”《新唐书·贾曾传》所载同。贾曾开元中多与萧颖士、李华、苏晋、蒋钦绪等交游。《旧唐书·萧颖士传》:“当开元中,天下承平,人物骈集,如贾曾、席豫、张垍、韦述辈,皆有盛名,而颖士皆与之游,由是缙绅多誉之。”《新唐书·孙逖传》:“开元间,苏颋、齐澣、苏晋、贾曾、韩休、许景先及逖典诏诰,为代言最。”《新唐书·蒋钦绪传》:“蒋钦绪……性孤洁自守,唯与贾曾、郭利贞相友云。”
贾曾擅长文辞与制诰,与苏晋同称“苏贾”。《旧唐书·贾曾传》:“与苏晋同掌制诰,皆以词学见知,时人称为苏贾。”《新唐书·苏晋传》:“玄宗监国,所下制命,多晋及贾曾稿定。”《唐才子传·贾至传》:“曾开元间与苏晋同掌制诰。”事迹多见于新、旧《唐书》;《唐会要》卷九、卷二三、卷三四、卷七四;《唐才子传》卷三;《明皇杂录》卷下。《全唐诗》存其诗五首。
717年(丁巳)
唐玄宗李隆基
开元五年 公出生
《新唐书·贾至传》载:“至字幼邻……(大历)七年,以右散骑常侍卒,年五十五,赠礼部尚书,谥曰文。”大历七年为公元772年,以此逆推,当生于开元五年。
贾至主要生平事迹见《旧唐书·贾至传》和《新唐书·贾至传》。另《资治通鉴》卷一九九、卷二二二;《唐会要》卷二六、主要三六、主要七六、主要七九;《唐才子传》卷三;《大唐传载》;《唐摭言》卷七也有载。
727年(丁卯)
开元十五年 公十岁
本年,贾曾卒。
《旧唐书·贾曾传》:“曾后坐事,贬洋州刺史。开元六年,玄宗念旧,特恩甄叙,继历庆、郑等州刺史,入拜光禄少卿,迁礼部侍郎。十五年卒。”
735年(乙亥)
开元二十三年 公十八岁
本年,公中或明经及第。
《登科记考补正》卷九:“(天宝元年)明经科:贾至。”《唐才子传·贾至传》:“至天宝十年明经擢第。”《郡斋读书志》载:“右唐贾至幼几也。……至天宝十年明经擢第。”上二书皆曰天宝十年贾至明经擢第。《登科记考》:“《唐才子传》《读书志》皆云天宝十年贾至明经及第。按贾至已于开元二十三年进士及第,此以进士又应明经也。”《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虎牢关铭并序》:“天宝七载,至自宋都,西经洛阳,歇鞍登兹,怀古钦望。”《新唐书·贾至传》:“(贾至)擢明经第,解褐单父尉。”《旧唐书·地理一》:“单父。古邑。隋于县置戴州,大业废。武德五年,复置戴州。贞观十七年,戴州废,县属宋州。”此次“天宝七载,至自宋都”,即从单父尉回归。唐代进士及第比明经及第更荣耀,故天宝十载明经及第不大可能。
《唐才子传校笺》及《登科记考补正》均作天宝元年。《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虙子贱碑颂》:“天宝初,至始以校书郎尉于单父,想先生行事,征其颂声。而古碑残缺,苔篆磨灭,使立志之士,何以揖其遗风焉?”《校笺》以为贾至有《微子庙碑颂》:“皇帝二十有一载,予作吏于宋,思其先圣遗事,求于古老舆人,则得君之祠庙存焉。”开元二十一年时,贾至才十五岁,不可能作吏于宋,故推断其为三十一年也即天宝元年。从贾至回归时间看,这一推断有一定依据。然天宝元年贾至为单父尉,而在天宝元年前,贾至还曾任校书郎。不可能校书郎、单父尉、明经及第发生在同一年。不能以此得出贾至在天宝元年明经及第。其及第当在开元末年,《登科记考》以为是在开元二十三年及第,却错误引用史料,把《唐才子传》中的“贾季邻”当作“贾幼邻”。这一点《唐才子传校笺》和《登科记考补正》已考证,在此不再赘述。
又按:《新唐书》谓贾至“擢明经第”,据《登科记考补正》载,唐代明经科及第者大多每年一人,少数为两人:自开元二十三年至开元二十九年,仅开元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七年三年未录明经科。又开元二十三年进士第为二十七人,其中萧颖士、李华在列。《旧唐书·李华传》:“李华字遐叔,赵郡人。开元二十三年进士擢第。”《旧唐书·文苑下》:“萧颖士者,字茂挺。与华同年登进士第。”他们两人皆与贾至父友善。《旧唐书·萧颖士传》:“萧颖士者,聪俊过人,富词学,有名于时,贾曾、席豫、张垍及述皆引为谈客。”《旧唐书·文苑下》:“华善属文,与兰陵萧颖士友善。”《新唐书·萧颖士传》:“所与游者,孔至、贾至、源行恭、张有略、族弟季遐、刘颖、韩拯、陈晋、孙益、韦建、韦收。独华与齐名,世号‘萧、李’。”且三人诗文中也互有提及,贾至和萧颖士还多诗歌酬唱之作,如贾至果在此年及第,又三人关系如此密切,且非同年?然贾至所中不是进士科,而是明经科。此备一说,现姑系于此。
738年(戊寅)
开元二十六年 公二一岁
本年或稍后,公释褐,在校书郎任上。
《唐会要》卷七五《贡举上·帖经条例》云:“贞观九年五月敕:自今已后,明经兼习《周礼》并《仪礼》者,于本色内量减一选。”王勋成先生提出,唐时及第进士必须守选三年才能释褐授官。如开元二十三年贾至明经及第,正常情况下,当本年解褐。
按:《新唐书·贾至传》:“(贾至)擢明经第,解褐单父尉。”然据贾至《虙子贱碑颂》:“天宝初,至始以校书郎尉于单父。”在任单父尉,贾至还曾任校书郎。又贾至乾元元年前后任著作郎,盖由此时任校书郎故。唐代士子经礼部考试,及第后仅取得做官资格。至于正式授官,须经过吏部释褐试。故《新唐书·贾至传》“(贾至)擢明经第,解褐单父尉”所载误。校书郎,唐代从八品。
本年前后,公感幽州节度使张守珪部将败于契丹,张却隐瞒败绩,虚报战功,作《燕歌行》讽之。时高适亦有同名作。
《旧唐书·张守珪传》:“二十六年,守珪裨将赵堪、白真陀罗等假以守珪之命,逼平卢军使乌知义令率骑邀叛奚余烬于潢水之北,将践其禾稼。知义初犹固辞,真陀罗又诈称诏命以迫之,知义不得已而行。及逢贼,初胜后败,守珪隐其败状而妄奏克获之功。事颇泄,上令谒者牛仙童往按之。守珪厚赂仙童,遂附会其事,但归罪于白真陀罗,逼令自缢而死。”《新唐书·张守珪传》所载略同,不载时间。《资治通鉴》卷二一四作“开元二十七年”。据高适《燕歌行》序,事当发生在开元二十六年。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燕歌行》:“隋家昔为天下宰,穷兵黩武征辽海。南风不竞多死声,鼓卧旗折黄云横。六军将士皆死尽,战马空鞍归故营。”借前朝边防之事以讽当代之事。诗中另有句“我唐区夏余十纪,军容武备赫万祀。彤弓黄钺授元帅,垦耕大漠为内地。”唐自武德元年(618)立国,至开元二十六年(738)正好是十纪。又《全唐诗》卷二一三高适也有《燕歌行》,诗有序,序曰:“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高适诗中有“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贾至诗中有“季秋胶折边草腓,治兵羽猎因出师。千营万队连旌旗,望之如火忽雷驰”等句,时间上颇一致,故当同时作。
742年(壬午)
天宝元年 公二五岁
十月,公在长安,任校书郎,见乡名坑儒,奉敕作《旌儒庙碑》。
《全唐文》卷三六八《旌儒庙碑》:“开元末,天子在骊山之宫,登集灵之台,考图验纪,周览原隰。见乡名坑儒,颓堑犹在,慨然感亡秦之败德,哀先儒之道丧,强死千载,游魂无依。乃诏有司,是作新庙,牲币有数,以时飨祀,因祠命乡,号曰旌儒。……今天子矫覆车之前轨,崇明祀于后叶,秦之所灭,我之所兴,斯区夏无疆之休,子孙万代之福也。”《新唐书·地理一》:“昭应……有旌儒乡,有庙,故坑儒,玄宗更名。”《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元年)冬十月丁酉,幸温泉宫。辛丑,改骊山为会昌山,仍于秦坑儒之所立祠宇,以祀遭难诸儒。新成长生殿名曰集灵台,以祀天神。”同书《礼仪四》:“十月,改新丰骊山为会昌山,仍于秦坑儒之所立祠宇。新作长生殿改为集灵台。”贾文中的“开元末”乃玄宗准备建祠,祠成当在天宝元年十月,故贾至《旌儒庙碑》当作此时。《册府元龟》卷五〇:“若等按《贾至文集》有《旌儒庙碑》,奉敕撰也。”
约本年或稍后,贾至在单父尉任上。
贾至《虙子贱碑颂》:“天宝初,至始以校书郎尉于单父。”《校笺》以为贾至有《微子庙碑颂》:“皇帝二十有一载,予作吏于宋,思其先圣遗事,求于古老舆人,则得君之祠庙存焉。”开元二十一年,贾至才十五岁,不可能作吏于宋,故推断其为三十一年即天宝元年。
约本年前后,公在宋州,送友人使循州河源,有诗作。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送友人使河源》:“送君鲁郊外,下车上高丘。萧条千里暮,日落黄云秋。举酒有余恨,论边无远谋。河源望不见,旌旆去悠悠。”《礼记》:“是以鲁君……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按:鲁郊即曲阜之郊,是春秋时鲁国举行祭祀之处。单父距曲阜不过百公里,古曰鲁郊。《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四:“河源县,本汉龙川县之地,齐于此置河源县,以县东北三百里有三河之源,故名也,属南海郡。隋开皇十年改属循州。”故诗当作于单父尉任上。
744年(甲申)
天宝三载 公二七岁
正月,改“年”为“载”。
《旧唐书·玄宗下》:“三载正月丙辰朔,改年为载。赦见禁囚徒。”《新唐书·玄宗纪》:“三载正月丙申,改年为载。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746年(丙戌)
天宝五载 公二九岁
本年前后,公与独孤及、陈兼、高适等游于梁宋。
《全唐文》卷五二二梁肃《朝散大夫使持节常州诸军事守常州刺史赐紫金鱼袋独孤公行状》:“二十余以文章游梁宋间,通人颍川陈兼、长乐贾至、渤海高适,见公皆色授心服,约子孙之契。”又《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某获见于兄,二十有六年矣,兄有七年之长,蒙以伯仲相视。”贾至于大历七年(772)卒,上溯二十六年当为本年。也与《行状》所云年“二十余”合。
748年(戊子)
天宝七载 公三一岁
本年,贾至自宋州之洛阳,途经虎牢关,有感汉高祖和唐太宗事,作《虎牢关铭》。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虎牢关铭》(并序):“天宝七载,至自宋都,西经洛阳,歇鞍登兹,怀古钦望。览山河之壮丽,想威灵而咫尺,慨然有怀。”又曰:“唐汉绍兴,得非山灵河神,正直是辅,乃知英雄者不独恃险,而颠沛者在于凉德欤!”铭曰:“岁在戊子,西经登兹。”戊子年亦为天宝七载。虎牢关,《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汜水县,古东虢国,郑之制邑,汉之成皋县,一名虎牢。”同卷载:“成皋故关,在县东南二里。”虎牢关当在此处,历史上有名的成皋之战、虎牢之战就发生在该地。故序曰:“时则汉祖守之以临山东,坐清三齐,强楚踯躅而不进。”又曰:“我唐光于兹日,其创业之主,戡难定功,咸在斯地,意者天开险固,为霸王之器乎?圣作功业,知窅冥之意乎?不然,何元期时事,影响之若此也?”
公天宝元载以校书郎为单父尉,天宝七载回归洛阳,前后经历七年,以下诗文作于单父尉任上。
贾至《虙子贱碑颂》曰:“天宝初,至始以校书郎尉于单父,想先生行事,征其颂声。而古碑残缺,苔篆磨灭,使立志之士,何以揖其遗风焉?呜呼!其道存而其事往,其人亡而其政息,哀哉!遂作颂。”可见作于单父尉任上。《颜氏家训集解》:“伏羲或谓之宓羲。……何以验之?孔子弟子虙子贱为单父宰,即虙羲之后,俗字亦为宓,或复加山。今兖州永昌郡城,旧单父地也,东门有‘子贱碑’,汉世所立,乃曰:‘济南伏生,即子贱之后。’是虙之与伏,古来通字,误以为宓,较可知矣。”
贾至《微子庙碑颂》曰:“噫!汤之德衰,故微子复兴于宋矣。”又言:“是太王立季历而昌,帝乙舍微子而亡,成败系人,不其昭彰乎?皇帝二十有一载,予作吏于宋,思其先圣遗事,求于古老舆人,则得君之祠庙存焉。”按:韩愈《题李生壁》:“是来也,余黜于徐州,将西居于洛阳。泛舟于清冷池,泊于文雅台下。西望商丘,东望修竹园。入微子庙,求邹阳、枚叔、司马相如之故文。久立于庙陛间,悲《那颂》之不作于是者已久。”旧注:“清冷池、文雅台、商丘、修竹园、微子庙,皆在睢阳。”《金石略·通志略》:“微子庙碑(南京)。”按:宋州即今河南商丘,历史上又称亳、宋国、梁国、梁园、睢阳、宋城、宋州、应天府、南京、归德府等。故《微子庙碑颂》当作于单父尉任上,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749年(己丑)
天宝八载 公三二岁
秋,公在洛阳,作《闲居秋怀,寄阳翟陆赞府、封丘高少府》,抒写对友人的思念及对友人遭遇的愤慨。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闲居秋怀,寄阳翟陆赞府、封丘高少府》:封丘高少府,指高适。陆赞府则不知所指。《旧唐书·高适传》:“适少濩落,不事生业,家贫,客于梁、宋,以求丐取给。天宝中,海内事干进者注意文词。适年过五十,始留意诗什……宋州刺史张九皋深奇之,荐举有道科。时右相李林甫擅权,薄于文雅,唯以举子待之。解褐汴州封丘尉,非其好也,乃去位,客游河右。”《新唐书·高适传》:“客梁、宋间,宋州刺史张九皋奇之,举有道科中第,调封丘尉,不得志,去。”《郡斋读书志》卷一七:“(高适)天宝八年,举有道科中第。”高适《答侯少府》:“赫赫三伏时,十日到咸秦。褐衣不得见,黄绶翻在身。”当年六月授职封丘尉,七月过洛阳,十一年秋,高适在长安。本年七月过洛阳作《留别郑三、韦九兼洛下诸公》,洛下诸公当包括贾至等人。诗云:“蹇质蹉跎竟不成,年过四十尚躬耕。长歌达者杯中物,大笑前人身后名。”贾至《闲居秋怀,寄阳翟陆赞府、封丘高少府》诗云:“八月白露降,玄蝉号枯桑。”当作本年八月。诗中另有句:“天朝富英髦,多士如圭璋。盛才溢下位,蹇步徒猖狂。”感叹高适等人之不遇。与高适诗相呼应,可视为答谢之作。当作高适到任封丘后不久。又《新唐书·地理二》:“许州颍川郡……县九。长社、长葛、阳翟、许昌、鄢陵、扶沟、临颍、舞阳、郾城。”《新唐书·地理二》:“汴州陈留郡……县六。浚仪、开封、尉氏、封丘、雍丘、陈留。”两县均距洛阳不远。
本年前后,秋,公在洛阳,作序送李兵曹往江外,并嘱其问候颍川陈兼、河南于逖。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送李兵曹往江外序》:“李侯吾之鲍子也,我知其为人,立身清而廉,从政敏而达,内以孝悌著,外以信义称。嘉辰良宵,亹亹清话,又足见林宗高识、叔度洪量,一命佐邑,非以政学也;再命环卫之曹,非为官择也。徒栖迟下位,禄未代耕,是以去游镜亭,探禹穴,水宿云卧,弥年始还。今又匹马出关,舣舟洛下,念安石东山之赏,怀子猷剡溪之兴,何云思浩荡,而野情寥廓哉?……想子行迈,路经夷门,见颍川陈兼、河南于,为问道心无恙、星鬓如何,宿昔屡空,复为安邑也。”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考,于
元和十三年致仕,不可能在天宝中即有星鬓,且于逖本年前后居于汴州,与《序》一致,故当是于逖,“逖”“
”音近,《编年史》考当无误。又《编年史》以为:“贾至以天宝七载至洛阳,陈兼于十二载十月应辟赴京,序当作于此数年中秋日。”今从之。
751年(辛卯)
天宝十载 公三四岁
四月,梁耿篆刻公文《唐宓子贱碑》。
《金石录》卷七:“第一千二百九十一 唐宓子贱碑(贾至文,梁耿篆书。天宝十载四月)。”
又《唐才子传·贾至传》:“至天宝十年明经擢第。”实误,详见开元二十三年条。
753年(癸巳)
天宝十二载 公三六岁
十月,公在洛阳,时独孤及在宋州,有诗送陈兼应辟,兼寄公与高适。
《全唐诗》卷二四六独孤及《送陈兼应辟兼寄高适、贾至》:“罢官梁山外,获稻楚水湄。适会傅岩人,虚舟济川时。天网忽摇顿,公才难弃遗。凤凰翔千仞,今始一鸣岐。”又曰:“旧友满皇州,高冠飞翠蕤。相逢绛阙下,应道轩车迟。高侯秉戎翰,策马观西夷。方从幕中事,参谋王者师。贾生去洛阳,焜燿琳瑯姿。芳名动北步,逸韵凌南皮。”可见,当时贾至在洛阳。按:《全唐文》卷三八八独孤及《送陈赞府兼应辟赴京序》:“十二载冬十月,果以公才征。龙泉自惜,暂隐牛斗之次;美玉无胫,竟为秦人所得。……况朝廷顿八绂久矣。顷来儒服立于鲁人之门者,公祗命台铉,将濯缨而孤矣。当贞女不字,十年反常,及大翼怒飞,知一日几万?”可知送别时间在天宝十二载冬十月。
754年(甲午)
天宝十三载 公三七岁
天宝十载,颜允臧制举县令对策及第,授延昌令。本年,由于公等赞誉,颜以清白名闻。时公在关内道采访使判官任上。
《全唐文》卷三四一颜真卿《朝请大夫行江陵少尹兼侍御史荆南行军司马上柱国颜君神道碑铭》云:“君讳允臧,字季宁,京兆长安人。……天宝十载,制举县令对策及第,授延昌令。君悉心致理,远者怀而迩者安。采访判官贾至、王伦言于使,清白名闻。会安禄山反,遂止。”《旧唐书·地理一》:“关内道……延州中都督府,隋延安郡。……延昌,武德二年,置北平州。贞观三年废,十年于废州置罢交县。天宝元年,改名为延昌县。”按:颜允臧天宝十载授延昌令,公任关内道采访使判官当在此后。又天宝十二载公尚在洛阳,天宝十四载公在中书舍人任。故任关内道采访使判官当在本年。“公言于使”在天宝十三年,而因天宝十四载会“安禄山反”,使“遂止”。
本年前后,公在关内道采访使判官任上,出使盐州,有诗作。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出塞曲》:“万里平沙一聚尘,南飞羽檄北来人。传道五原烽火急,单于昨夜寇新秦。”按:《元和郡县图志》卷四:“盐州,五原。中府。……禹贡雍州之域。……隋大业三年为盐川郡。贞观二年讨平梁师都,置盐州。天宝元年改为五原郡,乾元元年复为盐州。”盐州部分地区在唐属塞外。《出塞曲》当作于此时。又同卷贾至有《白马》:“白马紫连钱,嘶鸣丹阙前。闻珂自蹀躞,不要下金鞭。”或为出塞前作,现姑系于此。
755年(乙未)
天宝十四载 公三八岁
十一月,甲子,安禄山率兵十余万,以诛杨国忠为名,自幽州南下,安史之乱起。十二月,丁酉,禄山陷东京。时公在长安。
《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十四载)十一月……丙寅,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率蕃、汉之兵十余万,自幽州南向诣阙,以诛杨国忠为名,先杀太原尹杨光翙于博陵郡。”同卷:“十二月……丁酉,禄山陷东京,杀留守李憕、中丞卢奕、判官蒋清。时高仙芝镇陕郡,弃城西保潼关。……丙午,斩封常清、高仙芝于潼关,以哥舒翰为太子先锋兵马元帅,领河、陇兵募守潼关以拒之。”《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天宝十四载)十一月,甲子,禄山发所部兵及同罗、奚、契丹、室韦凡十五万众,号二十万,反于范阳。”《安禄山事迹》卷中:“十一月九日,禄山起兵反,以同罗、契丹、室韦曳落河,兼范阳、平卢、河东、幽、蓟之众,号为父子军,马步相兼十万,鼓行而西,以诛杨国忠为名。”《新唐书·玄宗纪》所载不言安禄山反日。按:《全唐文》卷三四二颜真卿《临淮武穆王李公神道碑铭》:“十四载冬十一月,安禄山反范阳。”又同卷有《夏州都督康公神道碑铭》:“十四载冬十一月九日甲子,安禄山反范阳。”颜真卿亲历安史之乱,故安禄山反日当为十一月甲子,而非丙寅。
756年(丙申)
唐肃宗李亨
天宝十五载 至德元载 公三九岁
正月,授南阳太守鲁炅襄阳郡防御使,公为之制。公亦或此稍前拜为起居舍人,知制诰。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鲁炅襄阳郡防御使制》:“南阳太守鲁炅,忠肃懿文,仁而能武,历危难之际,见贞固之诚。自翰守南阳,载罹寒暑,城孤师寡,负户以汲,虏不得进,江汉赖宁。……汉水方城,国之要害,宜加亚相之任,兼收御众之功。可依前件。”按:《旧唐书·鲁炅传》:“禄山之乱,选任将帅。十五载正月,拜炅上洛太守,未行,迁南阳太守、本郡守捉,仍充防御使。”《新唐书·鲁炅传》:“安禄山反,拜上洛太守,将行,于帝前画攻守势,迁南阳太守,兼守捉防御使,封金乡公。”又《新唐书·玄宗纪》:“十五载正月……甲子,南阳郡太守鲁炅为南阳节度使,率岭南、黔中、山南东道兵屯于叶县。”防御使只负责一州或数州的军事,常由刺史或观察使兼任,地位相当于团练使,比节度使低。《新唐书》作节度使,当误。因新、旧《唐书》都提及本年正月为南阳太守,故系此文于此。贾至诏旨制敕、玺书册命以本篇为最早,故贾至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当在本月或稍前。
又《旧唐书·文苑中》:“至,天宝末为中书舍人。禄山之乱,从上皇幸蜀。”而《新唐书》本传:“从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唐才子传·贾至传》:“累官起居舍人,知制诰。”《唐才子传校笺》以为先拜起居舍人,后拜中书舍人知制诰。并依据《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中书省……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认为起居舍人不应撰册,只应记言。故“疑贾至于天宝末先任起居舍人,安史乱起,从玄宗入蜀,及撰传位册文,乃又迁为中书舍人”。按:《校笺》以为“中书舍人为正六品上”误,应为正五品上,是一较显赫的官位。贾至之前乃为关内道采访使判官之类小职,不可能升为中书舍人。又按:《新唐书》本传载:“至……从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历中书舍人。”历中书舍人在知制诰后,又《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载:“(至德二年)将军王去荣以私怨杀本县令,当死。上以其善用炮,壬辰,敕免死,以白衣于陕郡效力。中书舍人贾至不即行下,上表。”《全唐文》卷三三一崔器《将军王去荣杀人议》:“右件官打杀本部富平县令杜徽,恩旨以其能放抛石,免死夺官,自身配陕郡效力,中书舍人贾至等未即行下,奏请奉进敕旨议者。”则《新唐书》把历中书舍人置于“从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后是合理的。又玄宗前“知制诰”为中书舍人专任,但唐玄宗开元年间,以他官掌诏、敕、册、命者称为兼知制诰,知制诰遂成为差遣职名,凡加此号者,即有撰作诏敕之责。在新、旧《唐书》中,就有不少起居舍人知制诰的。故本年八月时,贾至虽为起居舍人,也可以撰传位册文,不必过多纠缠起居舍人和中书舍人的职责。又本年八月,贾至在肃宗朝为起居郎,见本年八月条,盖由于其曾任起居舍人故。
又本月,安禄山于洛阳称帝。
《旧唐书·玄宗纪》:“十五载春正月乙卯……其日,禄山僭号于东京。”
三月七日,肃宗慰喻朔方将士。公为之敕。
《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五贾至《慰喻朔方将士敕》:“敕朔方将士等,自寇逆乱常,殆涉三载。卿等披坚执锐,暴露原野;东征西伐,未尝暂宁;雪霜风雨之间,白刃鸣镝之下,艰勤至矣……故令宣慰,知朕意焉。”其后注曰:“至德元年三月七日。”按:《全唐文》中贾至文未载此篇,现补辑于此。
六月,贼军陷潼关,玄宗幸蜀。公扈从。
《旧唐书·玄宗下》:“六月……辛卯,哥舒翰至潼关,为其帐下火拔归仁以左右数十骑执之降贼,关门不守,京师大骇,河东、华阴、上洛等郡皆委城而走。”同卷:“甲午,将谋幸蜀,乃下诏亲征,仗下后,士庶恐骇,奔走于路。”《资治通鉴》卷二一七、《新唐书·玄宗纪》所载略同。公七月与玄宗抵普安郡,本月当扈从玄宗。
又本月或稍前,韩洪自襄阳太守授山南东道防御使,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韩洪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襄阳太守韩洪、左补阙韩纮等,令德之后,象贤而立,克光前业,不坠家声。……洪可山南东道防御使,纮可考功员外郎知制诰。”又《旧唐书·韩休传》:“属安禄山反,西京失守,洪陷于贼,贼授官,将见委任,洪与浩及汯、滉、浑同奔山谷,以投行在。至谷口,洪、浩、浑及洪子四人并为贼所擒,并命于通衢。洪重交友,籍甚于时,见者掩涕,肃宗闻其重臣子,能以忠而死,赠太常卿。浩赠吏部郎中,浑赠太常少卿。”按:从《旧唐书》可见,韩洪自西京失守,未能从叛军中逃出,最后为叛军所杀。贾至文中又言:“今冠虐未清,邦家多事。”则安史之乱已发生,故《制》作于本月或稍前。
七月甲子,太子即皇帝位于灵武,改元至德,是为肃宗。
《旧唐书·肃宗纪》:“是月甲子,上即皇帝位于灵武。礼毕,冕等跪进曰:‘自逆贼凭陵,两京失守,圣皇传位陛下,再安区宇,臣稽首上千万岁寿。’群臣舞蹈称万岁。上流涕歔欷,感动左右。”《新唐书·肃宗纪》:“(七月)甲子,即皇帝位于灵武,尊皇帝曰上皇天帝,大赦,改元至德。”《全唐文》卷四四肃宗《即位大赦文》:“朕所以理兵朔方,将殄寇逆,务以大者,本其孝乎。须安兆庶之心,敬顺群臣之请,乃以七月癸丑朔十二日甲子,即皇帝位于灵州。敬崇徽号,上尊圣皇曰上皇天帝。”
七月十五日,玄宗抵普安郡,以太子亨充天下兵马元帅,公作制。后拜宪部侍郎房琯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公为之制。
《旧唐书·玄宗纪》:“秋七月……甲子,次普安郡,宪部侍郎房琯自后至,上与语甚悦,即日拜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元宗幸普安郡制》文中言及安史之乱:“泉壤一漏,成此滔天。构逆召戎,驰突中夏,倾覆我河洛,扰乱我崤函,使衣冠奔走于草莽,黎庶狼狈于锋镝。伊朕薄德,不能守厥位,贻祸海内,负兹苍生。是用罪已责躬,寤寐战灼,上愧乎天地,下愧乎庶人,外愧乎四海,内愧乎九族,乾乾惕厉,思雪大耻。”又言:“太子亨宜充天下兵马元帅,仍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采访都大使,与诸路及诸副大使等计会,南收长安、洛阳。”《唐大诏令集》卷三六作《命三王制》,文末注曰:“天宝十五载七月十五日。”又《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房琯文部尚书同平章事制》:“宪部侍郎房琯,清识雅量,工文茂学。秉忠义之规,靡惮艰险;挺松筠之操,宁移岁寒。宜承赐剑之荣,式允济川之望。可文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大诏令集》卷四五作《房琯平章事制》,文末注曰:“天宝十五载七月十四日。”
又七月,帝册汉中王李瑀及御史中丞魏仲犀。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册汉中王瑀等文》:“惟天宝十五载岁次景申七月戊子朔,皇帝若曰:‘咨尔汉中王瑀暨御史中丞魏仲犀……其镇抚黎人,庄肃守位;仲犀其悉心戮力,赞我维城。则瑀有任贤之各,犀有忠勤之绩。匡复社稷,戡定寇仇,在此行也。’”
八月壬午,玄宗至成都;癸巳,灵武使至,始知皇太子即位。于是令公起草诏书及册文,又公之父贾曾在玄宗即位时作《命皇太子即位制》,两朝皇帝的册文为公父子所撰,公因此呜咽感涕。
《新唐书》本传:“帝传位,至当撰册,既进稿,帝曰:‘昔先天诰命,乃父为之辞,今兹命册,又尔为之,两朝盛典,出卿家父子手,可谓继美矣。’至顿首,呜咽流涕。”《旧唐书》本传:“时肃宗即位于灵武,上皇遣至为传位册文,上皇览之叹曰:‘昔先帝逊位于朕,册文则卿之先父所为。今朕以神器大宝付储君,卿又当演诰。累朝盛典,出卿父子之手,可谓难矣。’至伏于御前,呜咽感涕。”《唐才子传·贾至传》所载略同。又《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肃宗皇帝即位册文》:“维天宝十五载岁次景申八月癸未朔十八日己亥,皇帝若曰:‘咨尔元子某,惟天为大,惟人君则之。……予懋乃懿绩,嘉乃神武,天之历数在尔躬。汝惟推诚,祸乱将冀尔永清;汝惟从谏,宗社将冀尔复宁。佞言惟疵,直言惟师,任贤勿贰,去邪勿疑。民非后孰治?后非贤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无忝我祖宗之丕烈矣!’”《唐大诏令集》卷三〇另有贾至《明皇令肃宗即位诏》:“况我元子,其睿哲聪明,恪慎克孝,才备文武,量吞海岳。付之神器,不曰宜然。今宗社未安,国家多难,某英勇雄毅……朕称太上皇。且天下兵权,制在中夏,朕处巴蜀,应卒则难。其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仍奏朕知。……待克复上京已后,朕将凝神静虑,偃息大庭。”文后注:“至德元年八月十六日。”按《全唐文》卷三三有玄宗《命皇太子即皇帝位诏》,其文乃《唐大诏令集》部分,非诏书全文,盖来源于《册府元龟》卷一一。
八月二十一日,玄宗为防止诸王争斗,停颍王、永王、丰王等节度使,令诸子听取肃宗处分。公为之制。
《唐大诏令集》卷三六贾至《停颍王等节度诰》:“颍王、永王、丰王等,朕之诸子,早承训诲。琢磨《诗》《书》之教,佩服仁义之方。乐善无厌,好学不倦。顷之委任,咸缉方隅。今者皇帝即位,亲统师旅,兵权大略,宜有统承,庶若网在纲,惟精惟一。颍王以下节度使并停。其诸道先有节度等副使,便令知事。仍并取皇帝处分。李岘未到江陵,永王且莫离使,待交付兵马了,永王、丰王赴皇帝行在。”按:《全唐文》卷三八作玄宗《停颍王等节度诰》,今从《唐大诏令集》。又其文末注曰:“至德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旧唐书·永王璘传》:“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钜亿。以薛镠、李台卿、蔡垧为谋主,因有异志。肃宗闻之,诏令归觐于蜀,璘不从命。”当是指此事,然非肃宗,而是玄宗。
又本月,高适在成都,陈哥舒翰潼关败亡之由,自侍御史擢谏议大夫。公为之制。
《旧唐书·高适传》:“至成都,八月,制曰:‘侍御史高适,立节贞峻,植躬高朗,感激怀经济之略,纷纶赡文雅之才。长策远图,可云大体;谠言义色,实谓忠臣。宜回纠逖之任,俾超讽谕之职。可谏议大夫,赐绯鱼袋。’”又《新唐书·高适传》:“天子西幸……俄迁侍御史,擢谏议大夫,负气敢言,权近侧目。”《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至德元载)上皇命诸子分总天下节制,谏议大夫高适谏,以为不可;上皇不听。”《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高适谏议大夫制》:“监察御史高适,立节贞峻,直躬高朗,感激效经济之略,纷纶赡风雅之才。长策远图,可云大体;谠言毅色,实谓忠良。宜迥纠逖之任,俾超风谕之职。可守谏议大夫。”
又本月,襄阳太守李峘授武部侍郎。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李峘武部侍郎制》:“前襄阳太守李峘,贞固简肃,宗枝标秀,历践中外,咸克有声。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举尔以文武之才,倚尔以维城之固。且小司马之职,连率之重,兼而处之,不曰厚寄?懋哉厥德,无替朕命。可行武部侍郎。”《旧唐书·玄宗纪》:“八月癸未朔,御蜀都府衙。”与文中提及“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合,当在至德元载八月。《新唐书·李峘传》:“峘性质厚,历宦有美名……方入计,而玄宗入蜀,即走行在。除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旧唐书》所载同。故制当作于本年八月。
又本月,帝封宰相韦见素为豳国公,时韦忧得罪于公议,故辞之。公代为之表。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为韦相让豳国公表》:“且臣值禄山干纪,不能制其命;臣与国忠同侪,不能正其恶。尸忝厚禄,窃位多时。一昨扈从之初,不即死者,盖以翠华历险,牧圉无扞,驽马思效,且伏辕舆,候至蜀城,自拘司败。”文中言及安史之乱、马嵬兵变及玄宗幸成都事,当在本年八月。故文当作于此时。又言:“以此受封,不可以训。贪荣冒宠,非臣所图。伏愿俯乘矜悯,舍此阶爵,不使臣父子得罪于公议,见嗤于有识。”按:据《旧唐书·韦见素传》:“(天宝十三载)其年八月,拜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集贤院学士,知门下省事,代陈希烈。”韦见素拜相在天宝十三载八月。
又本月,玄宗命房琯、韦见素、崔涣传国宝玉册奉使灵武,宣传诏命,便行册礼。令公为册礼使判官,随行途中有诗呈房琯、韦见素、崔涣。
《旧唐书·韦见素传》:“八月,肃宗使至,始知灵武即位。寻命见素与宰臣房琯赍传国宝玉册奉使灵武,宣传诏命,便行册礼。……见素等悲泣不自胜。仍以见素子谔及中书舍人贾至充册礼使判官。”《旧唐书·房琯传》:“其年八月,与左相韦见素、门下侍郎崔涣等奉使灵武,册立肃宗。”《新唐书·韦见素传》:“肃宗立,与房琯、崔涣持节奉传国玺及册,宣扬制命……见素涕泣拜辞,又命见素子谔及中书舍人贾至为册使判官。”
贾至《自蜀奉册命往朔方途中,呈韦左相、文部房尚书、门下崔侍郎》云:“胡羯乱中夏,銮舆忽南巡。衣冠陷戎寇,狼狈随风尘。豳公秉大节,临难不顾身。”言及安史之乱。“太皇时内禅,神器付嗣君。新命集旧邦,至德被远人。捧册自南服,奉诏趋北军。觐谒心载驰,违离难重陈。”言及册礼事。“扈从出剑门,登翼岷江滨”“策马出蜀山,畏途上缘云”言及自身地位及沿途艰辛。“岂惟太公望,往昔逢周文,谁谓三杰才,功业独殊伦”,则是对三公寄予厚望。
本月,公在灵武,为起居郎知制诰,时吕引崔器为御史中丞,公为之制。
《旧唐书·崔器传》:“及渭上军破,贼将崔乾祐先镇蒲、同,使麾下骑三十人捉器,器遂北走灵武。器素与吕善,
引为御史中丞、兼户部侍郎。从肃宗至凤翔,加礼仪使。”《新唐书·崔器传》:“安禄山陷京师……悉毁贼所署符敕,募众以应之。渭上军败,遂走灵武。素善吕
,得为御史中丞、户部侍郎。”《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冬十月)丁卯,入长安。士庶涕泣拜忭曰:‘不图复见吾君!’上亦为之感恻。九庙为贼所焚,上素服哭于庙三日,入居大明宫。是日,上皇发蜀郡。己巳,文武胁从官免冠徒跣,朝堂待罪,禁之府狱,命中丞崔器劾之。”则崔器自至德元载八月至至德二载十月在御史中丞任。《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崔器御史中丞制》:“权判文部郎中崔器,闲邪存诚,公而不党,有栾枝贞慎,抱史
正直。历践清列,名与实偕。今豺狼未宁,中外多故,群才杂用,则哲惟将。肃其准绳,举其宪则,俾不仁者远,邪佞以悛。尔其留心,宜专纠正,可守御史中丞,余如故。”贾至为起居郎知制诰参见“正月条”。又《旧唐书·房琯传》:“琯请自选参佐,乃以御史中丞邓景山为副,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遊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贾至九月以起居郎知制诰为房琯判官,八月当自起居舍人知制诰转为起居郎知制诰。参见本年“正月”及“九月”条。
本月,授杜鸿渐、崔漪中书舍人,时公在灵武,为之制。
《旧唐书·杜鸿渐传》:“及至灵武,鸿渐与裴冕等劝即皇帝位,以归中外之望,五上表,乃从。鸿渐素习帝王陈布之仪,君臣朝见之礼,遂采摭旧仪,绵其事。城南设坛
,先一日具仪注草奏。……肃宗即位,授兵部郎中,知中书舍人事,寻转武部侍郎。”《旧唐书·肃宗纪》:“七月甲子,即皇帝位于灵武。……以朔方度支副使、大理司直杜鸿渐为兵部郎中,朔方节度判官崔漪为吏部郎中,并知中书舍人。”又《新唐书·裴冕传》:“初,冕在河西,方召还,而道遇太子平凉,遂从至灵武,与杜鸿渐、崔漪同辞进曰:……太子固让,凡五请,卒见听。”《新唐书·杜鸿渐传》:“既至灵武,鸿渐即与冕等劝即皇帝位,以系中外望。六请,见听。……太子即位,是为肃宗,授鸿渐兵部郎中,知中书舍人事。俄为武部侍郎,迁河西节度使。”按:肃宗即位在本年七月,《旧唐书·韦见素传》:“八月,肃宗使至,始知灵武即位。”贾至到灵武时当在八月,此制为贾至所撰,则授予杜鸿渐、崔漪中书舍人在八月而非七月。《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杜鸿渐崔倚中书舍人制》:“知中书舍人鸿渐等,忠肃恭懿,美秀而才,蕴清通之理义,兼贞固之干能。……鸿渐可守中书舍人判武部,倚守中书舍人判文部侍郎。”按:新旧《唐书》作“瞿漪”,责至文伯“瞿倚”,不知何者为是,姑从新、旧《唐书》。
九月,公随同房琯等人自灵武至顺化郡,见肃宗,行册礼,后又从幸彭原郡。时以琯素有重名,肃宗倾意待之,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
《旧唐书·韦见素传》:“八月,肃宗使至,始知灵武即位。寻命见素与宰臣房琯赍传国宝玉册奉使灵武……时肃宗已回幸顺化郡。九月,见素等至,册礼毕,从幸彭原郡。”《旧唐书·房琯传》:“肃宗以琯素有重名,倾意待之,琯亦自负其才,以天下为己任。时行在机务,多决之于琯,凡有大事,诸将无敢预言。”同卷:“寻抗疏自请将兵以诛寇孽,收复京都,肃宗望其成功,许之。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乃与子仪、光弼等计会进兵。”《新唐书》所载略同。
又本月,公以起居郎知制诰为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判官,时节度使为房琯。
《旧唐书·房琯传》:“琯请自选参佐,乃以御史中丞邓景山为副,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遊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
约此稍后,肃宗征拜裴遵庆给事中,公为之制。
《新唐书·裴遵庆传》:“肃宗时,为吏部侍郎。萧华辅政,屡荐之,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未载裴任给事中事。《旧唐书·裴遵庆传》:“肃宗即位,征拜给事中、尚书右丞、吏部侍郎,恭俭克己,迟重谨密,颇有时望。上元中,萧华辅政,素知遵庆,每奏见,累称之,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旧唐书·萧定传》也有载。《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裴遵庆给事中制》:“礼部郎中裴遵庆,清正介直,公才雅望,智能利物,行可检人。今东夏务殷,宰臣任重,是资髦士,以佐轩。宜居驳议之职,仍领铨衡之务,可给事中。”裴遵庆为给事中,当在肃宗即位或稍后。
十月,房琯率军与贼战于陈涛斜,大败,所伤杀者四万余人,又率南军即战,复败,上并宥之。后从贺兰进明言,渐恶琯。
《旧唐书·房琯传》:“琯自将中军,为前锋,十月庚子,师次便桥。辛丑,二军先遇贼于咸阳县之陈涛斜,接战,官军败绩。时琯用春秋车战之法,以车二千乘,马步夹之。既战,贼顺风扬尘鼓噪,牛皆震骇,因缚刍纵火焚之,人畜挠败,为所伤杀者四万余人,存者数千而已。癸卯,琯又率南军即战,复败,希文、刘悊并降于贼。琯等奔赴行在,肉袒请罪,上并宥之。”同卷又曰:“会北海太守贺兰进明自河南至……进明曰:‘……且太子出为抚军,入曰监国,琯乃以枝庶悉领大藩,皇储反居边鄙,此虽于圣皇似忠,于陛下非忠也。琯立此意,以为圣皇诸子,但一人得天下,即不失恩宠。又各树其私党刘秩、李揖、刘汇、邓景山、窦绍之徒,以副戎权。……’上由是恶琯,诏以进明为河南节度、兼御史大夫。”
十一月或稍前,永王傅窦绍授江陵防御使;侍御史崔伯阳授襄阳防御使。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窦绍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永王傅窦绍侍御史崔伯阳等,强学立名,检身从政,实有忠贞之操,仍兼镇御之才。……绍可江陵防御使,伯阳可襄阳防御使,余并如故。”又《元和姓纂》卷九:“河南洛阳窦氏”:“绍,给事中,荆州长史。”按:文中提及永王傅,史载,永王璘在至德二载二月处死,其叛乱事发在至德元载十二月,故授窦绍江陵防御使、崔伯阳襄阳防御使当在本月或稍前。
十二月,以广陵长史李成式试大理卿,以凤翔太守薛景仙试少府监。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李成式大理卿薛景仙少府监制》:“守广陵长史李成式,贞白俭约,履历清贯;前凤翔太守薛景仙,忠义慷慨,愤激危时。靖镇藩条,咸有成绩,递迁中外,宜登卿士。成式可试大理卿,景仙可少府监。”按:《旧唐书·肃宗纪》:“(至德元载七月)以陈仓县令薛景仙为扶风太守,以陇右节度使郭英乂为天水郡太守。”又同卷:“(至德元载十二月)以秦州都督郭英乂为凤翔太守,谏议大夫高适为广陵长史、淮南节度兼采访使。”扶风也即凤翔,故薛景仙试少府监时必为郭英乂为凤翔太守时。
本年,关内监河判官畅璀授谏议大夫。公为之制。
《旧唐书·畅璀传》:“至德初,肃宗即位,大收俊杰,或荐璀,召见悦之,拜谏议大夫。”《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畅璀谏议大夫制》:“关内监河判官畅璀,颐真养正,精洁惠和,有质直而无流心,秉忠信而持谠议。顷岁去职,晦迹丘园,爱其身以有待,养其志以有为。厥德不回,允谐司议。可兼谏议大夫。”可知,本年授畅璀谏议大夫。
又本年或稍后,司膳郎中张孚拜给事中。公为之制。
《旧唐书·张建封传》:“安禄山反,令伪将李庭伟率蕃兵胁下城邑,至鲁郡,太守韩择木具礼郊迎,置于邮馆,玠率乡豪张贵、孙邑、段绛等集兵将杀之。择木怯懦,大惧;唯员外司兵张孚然其计,遂杀庭伟并其党数十人,择木方遣使奏闻。择木、张孚俱受官赏。”《新唐书·张建封传》:“玠率豪桀段绛等集兵,将斩以徇,择木不许,唯司兵参军张孚助其谋,乃杀廷伟并其党以闻。择木、孚皆受赏。”按:李庭伟,《新唐书》作“李廷伟”,不知何者为是,暂存疑。安禄山进兵河南在天宝十四载十二月间,则“择木方遣使奏闻。择木、张孚俱受官赏”在天宝十五载间,而张孚授司膳郎中也当为此事。由司膳郎中授给事中则又在其后。《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张孚给事中制》:“司膳郎中张孚,果行育德,疏通知远……可给事中。”
又本年,陈留太守嗣虢王李巨守宪部尚书,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李巨宪部尚书制》:“陈留太守嗣虢王巨,杖剑分阃,专征东夏,俾镇遏寇之职,以宠维城之固。可守宪部尚书。”按:《旧唐书·李祗传》:“十五载二月,授祗灵昌太守,又左金吾大将军、河南都知兵马使。其月,又加兼御史中丞、陈留太守,持节充河南道节度采访使,本官如故。五月,诏以为太仆卿,遣御史大夫虢王巨代之。”又《旧唐书·李巨传》:“及禄山陷东京,玄宗方择将帅,张垍言巨善骑射,有谋略,玄宗追至京师。……寻授陈留谯郡太守摄御史大夫、河南节度使。”又同卷:“至德二年,为太子少傅。”则李巨为宪部尚书当在本年。
又本年前后,第五琦自监察御史授殿中侍御史。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第五琦殿中侍御史等制》:“监察御史第五琦、南海长史楚璆等,吏才贞固,公心谅直,可佐军师。历试艰难,必闻其政。南越留务,西宪准绳,是择髦杰,用康厥任。俾膺宠命,钦乃攸司。第五琦可殿中侍御史,楚璆可守南海长史兼卫尉少卿,余如故。”《唐会要》卷八四:“至德元年十月。第五琦除监察御史。”《旧唐书·第五琦传》:“会安禄山反,进明迁北海郡太守,奏琦为录事参军。……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谒见,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职任,使济军须,臣能使赏给之资,不劳圣虑。’玄宗大喜,即日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寻拜殿中侍御史。寻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办应卒,事无违阙。迁司金郎中、兼御史中丞,使如故。”《新唐书·第五琦传》:“肃宗驻彭原,进明遣琦奏事,既谒见,即陈:……帝悦,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迁司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迁司金郎中,兼侍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按:第五琦至德元载十月授监察御史,则授殿中侍御史稍后时贾至已随肃宗,在中书舍人任。故《旧唐书·第五琦传》以为“玄宗大喜,即日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寻拜殿中侍御史”当有省略。又《唐会要》卷八七:“乾元元年,(第五琦)加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故贾文当作于本年前后。
757年(丁酉)
至德二载 公四十岁
正月三日,肃宗诫示诸道。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诫示诸道制》:“自銮舆南幸,西巴底宁,俾予小子,受命讨难。越自河陇,及于朔陲,兼北狄兵车,亿万同至。待收秦中,后定河洛,狂寇穷窘,不日翦灭。……朕每命中官及诸出使,所至郡县,妄宣口敕,征求赋敛,便即奏闻,不可容隐。朕以军政孔殷,朝会未备,礼犹阙于筐篚,时且急于甲兵。乡昭宣国令,以示民庶,履新之庆,与卿等同之。”《唐大诏令集》亦载此文,并于其文末注曰:“至德二载正月三日。”故系该文于此。
五日,帝授嗣道王李云安等五郡节度使制。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嗣道王云安等五郡节度使制》:“卫尉少卿嗣道王
,简约忠谅,即直而温,镇守南服,黎人用乂。且三峡艰阻,四方多虞,按抚缉熙,宜分权总。俾尔揽辔,固兹磐石。可充云安、夷陵、南浦、南平、巴东等五郡节度采访处置防御等使。”《唐大诏令集》卷三八作《嗣道王
云安等五郡节度等使制》,文末注曰:“至德二载正月五日。”
又本月,安禄山为其子安庆绪所杀。
《旧唐书·肃宗纪》:“二载春正月……乙卯,逆胡安禄山为其子庆绪所杀。”
《新唐书·安禄山传》:“至德二载正月朔,禄山朝群臣,创甚,罢。是夜,庄、庆绪持兵扈门,猪儿入帐下,以大刀斫其腹。禄山盲,扪佩刀不得,振幄柱呼曰:‘是家贼!’俄而肠溃于床,即死,年五十余,包以毡罽,埋床下。因传疾甚,伪诏立庆绪为皇太子,又矫称禄山传位庆绪,乃伪尊太上皇。”
二月,公扈从肃宗幸凤翔。时玄宗遣张镐赴凤翔,拜谏议大夫,寻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公为之制。
《旧唐书·肃宗纪》:“二月戊子,幸凤翔郡。文城太守武威郡九姓齐庄破贼五千余众。上议大举收复两京,尽括公私马以助军。”《旧唐书·房琯传》:“谏议大夫张镐上疏,言琯大臣,门客受赃,不宜见累。二年五月,贬为太子少师,仍以镐代琯为宰相。”《新唐书·张镐传》所载略同。《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张镐谏议大夫制》:“侍御史南汝(疑)节度判官张镐,崇德广业,宣慈惠和,主善为师,志古之道。或直而温,可以居谏诤之任;或强而谊,可以在准绳之职;或理而敬,可以司草奏之繁。……可谏议大夫。”
本月或稍后,授职方员外郎元载豫章防御使,公为之制;又永王璘兵败被杀。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元载豫章防御使制》:“守职方员外郎元载,识度明允,干能贞固,怀龙泉之利器,抱鸿羽之荣姿。弥纶典章,能练南宫故事;精详政理,尝闻五府交辟。……可豫章太守。”《旧唐书·元载传》:“肃宗即位……时载避地江左,苏州刺史、江东采访使李希言表载为副,拜祠部员外郎,迁洪州刺史。两京平,入为度支郎中。”《新唐书·元载传》:“至德初,江东采访使李希言表载自副,擢祠部员外郎、洪州刺史。入为度支郎中,占奏敏给,肃宗异之。累迁户部侍郎,充度支、江淮转运等使。”按:《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二月)永王璘兵败,奔于岭外,至大庾岭,为洪州刺史皇甫侁所杀。”而《元和郡县志》卷二八:“乾元元年,租庸使洪州刺史元载奏置。”故元载为洪州刺史当在皇甫侁后,又新、旧《唐书》皆言至德初,当在本月或稍后,不然,则言至德中或至德末了。《唐刺史考·洪州》也言元载至德二载至乾元元年为洪州刺史。永王璘兵败事详见上《旧唐书·肃宗纪》,同书《李璘传》及《新唐书·肃宗纪》《李璘传》也有载。
本月前后,授蜀郡长史李广璨江南防御使,以安反侧。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〇贾至《授李广璨江南防御使制》:“前蜀郡长史李广璨,闲邪存诚,贞固干事,或因旁累,往从迁谪。……建康巨镇,长洲右苑,使臣之选,咸曰其难。勖乃谋猷,佐斯旄钺。可守丹阳太守。”据《唐刺史考·润州》,“李广璨”当作“季广琛”,至德二载在丹阳太守任。《旧唐书·韦陟传》:“经岁余,潼关失守,肃宗即位于灵武……陟以季广琛从永王下江,非其本意,惧罪出奔,未有所适,乃有表请拜广琛为丹阳太守、兼御史中丞、缘江防御使,以安反侧。”按:贾至文又言:“凶逆未翦,江介多虞,式遏寇戎,是仗才杰。”提及永王谋反,与《旧唐书》合,然贾至制文极少出现人名错误。虽新、旧《唐书》均作季广琛,然未必贾至文出错,今且存疑。
四月一日,公在凤翔。肃宗宣慰西京陷贼官吏,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四四肃宗《宣慰西京官吏敕》:“西京官吏等,逆胡构祸,暴犯京邑,我国家图必胜之劳,取万全之功。是以避狄而西,外饬师旅,遂使卿等奔窜无所,力屈狂寇。既闭之以师旅,又临之以兵戈,或强逼驱驰,或伪署官爵,事不获已,皆是胁从。……虽陷贼中,固深忧愤,是用恻隐,矜悯于怀。宜各自安,更勿惶惧。朕与人更始,岂求录微瑕哉。旬日之间,与卿等相见。”按:此文《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五有载,内容与《全唐文》同。文后注:“至德二年四月一日。”言及《制》之具体创作时间,或另有所本,今估从后者。
四月八日,肃宗下诏搜天下贤俊。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诏天下搜贤俊制》:“朕以薄质,嗣守大宝,寇戎未殄,王业惟艰,兢兢乾乾,日慎一日。”《制》中言及安史之乱,又言及自身称帝事,故当作于至德年间。《制》中又言:“如各知其密行异能、博学深识、才堪济代、术可利人、名不彰闻、位不充量、湮沦屠钓、流落风波者,一善可录,便宜公举。”当为安史之乱后人才缺乏之故。《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三作《搜访天下贤俊制》,并于文尾注曰:“至德二载四月八日。”故系该文于此。
四月,公在凤翔。帝授司空郭子仪兵马副元帅。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郭子仪兵马副元帅制》:“公上略宏才,惇信明谊,受我旄钺,辑宁区夏,典器铭勋,高视前古。实邦家之杰,岂独为予?社稷之卫,可独弼予。节制咨谋,安危斯属,惧朕之不称也。往钦哉!司空子仪可兵马副元帅,主者施行。”按:《旧唐书·郭子仪传》:“(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死,朝廷欲图大举,诏子仪还凤翔。四月,进位司空,充关内、河东副元帅。”《新唐书·郭子仪传》:“至德二载……诏还凤翔,进司空,充关内、河东副元帅。”《资治通鉴》所载同。
又四月,韦陟自御史大夫授吏部尚书。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韦陟文部尚书制》:“御史大夫郇国公韦陟,代笃惟忠,祗勤于德,文可以经国,业可以济时。……可守文部尚书,余如故。”按:《唐会要·尚书省诸司中》:“吏部尚书:……天宝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改为文部尚书;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复为吏部尚书。”又《旧唐书·韦陟传》:“即日便赴行在,谒见肃宗,肃宗深器之,拜御史大夫。拾遗杜甫上表论房琯有大臣度,真宰相器,圣朝不容,辞旨迂诞,肃宗令崔光远与陟及宪部尚书颜真卿同讯之。陟因入奏曰:‘杜甫所论房琯事,虽被贬黜,不失谏臣大体。’上由此疏之。时朝臣立班多不整肃,至有班头相吊哭者,乃罢陟御史大夫,颜真卿代,授吏部尚书。”又《旧唐书·杜甫传》:“十五载……其年十月,琯兵败于陈涛斜。明年春,琯罢相。甫上疏言琯有才,不宜罢免。肃宗怒,贬琯为刺史,出甫为华州司功参军。”《旧唐书·颜真卿传》:“二年四月,朝于凤翔,授宪部尚书,寻加御史大夫。”颜真卿二年四月替韦陟为御史大夫,韦陟当同时或稍后为吏部尚书。
六月,崔自会稽太守拜给事中。公为之制。
《会稽掇英总集》:“崔,至德二年自江夏郡太守授;其年六月召拜给事中。”《会稽志》无“其年六月”四字。(参见《唐刺史考·越州》)《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崔
给事中制》:“会稽太守崔
,识敏而周,器清而直,有冉、季之政事,兼应、刘之词藻。累升台省,咸以才迁;骤历藩僚,时惟德举。左曹枢近,爰司驳正,宜择士林之秀,俾参鸾渚之荣。可给事中。”
本月前后,公由起居郎转中书舍人。
《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载:“(至德二载六月)将军王去荣以私怨杀本县令,当死。上以其善用炮,壬辰,敕免死,以白衣于陕郡效力。中书舍人贾至不即行下,上表。”《全唐文》卷三三一崔器《将军王去荣杀人议》:“右件官打杀本部富平县令杜徽,恩旨以其能放抛石,免死夺官,自身配陕郡效力,中书舍人贾至等未即行下,奏请奉进敕旨议者。”可见贾至至德二载六月已在中书舍人任。然中书舍人在唐为正五品,上年九月,贾至尚为起居郎(从六品上),上年十月,房琯大败陈涛斜,上虽宥之,然不久恶琯。贾至与房琯交好,如无重大功绩,断无不降反升可能。考《新唐书·本传》:“蒲州刺史以河东濒贼,彻傅城庐舍五千室,不使贼得保聚,民大扰。诏遣至尉安,官助营完,蒲人乃安。坐小法,贬岳州司马。”然词条列在“王去荣杀人事”之后(参见本年六月条)。新、旧《唐书》于贾至传多有纰漏,盖此应是一处。此事应在“王去荣杀人事”之后,贾才得以由起居郎迁为中书舍人。“坐小法,贬岳州司马”与“王去荣事”相距较久,是任汝州刺史之后的事。
六月,将军王去荣以私怨杀本县令,时肃宗以其善用炮,敕免其死罪。公在中书舍人任,上《论王去荣打杀本部县令表》,列其必杀之理。后帝令百官议之,诏从。
《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载:“将军王去荣以私怨杀本县令,当死。上以其善用炮,壬辰,敕免死,以白衣于陕郡效力。中书舍人贾至不即行下,上表,以为:‘去荣无状,杀本县之君。……陛下若以炮石一能即免殊死,今诸军技艺绝伦者,其徒寔繁。必恃其能,所在犯上,复何以止之!若止舍去荣而诛其余者,则是法令不一而诱人触罪也。今惜一去荣之材而不杀,必杀十如去荣之材者,不亦其伤益多乎!夫去荣,逆乱之人也,焉有逆于此而顺于彼,乱于富平而治于陕郡,悖于县君而不悖于大君欤!伏惟明主全其远者、大者,则祸乱不日而定矣。’上下其事,令百官议之。……上竟舍之。”又《新唐书·贾至传》所载同。又《新唐书·贾至传》:“太子太师韦见素、文部郎中崔器等皆以为:‘法者,天地大典,王者不敢专也。帝王不擅杀,而小人得擅杀者,是权过人主。开元以前,无敢专杀,尊朝廷也;今有之,是弱国家也。太宗定天下,陛下复鸿业,则去荣非至德罪人,乃贞观罪人也。其罪祖宗所不赦,陛下可易之耶?’诏可。”《全唐文》卷三三一崔器《将军王去荣杀人议》:“今陕虽要郡,不急于法,则海内无处不克,况陕郡乎无法也。贾至等皆朝之忠良,见克在近。谨议。”按:《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有《论王去荣打杀本部县令表》,内容与《资治通鉴》《新唐书》略同,当作于本年六月。
七月,度支员外郎郑叔清充江淮东西及淮南道宣慰使。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遣郑叔清往江淮宣慰敕》:“逆虏未平,师旅淹岁,军用匮乏,常赋莫充。……度支员外郎郑叔清,贞固干事,节用爱人,考绩视成,所错斯枉。宜以本官兼侍御史,充江淮东西及淮南道宣慰使。”按:《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五作《遣郑叔清往江淮宣慰制》,文末注:“至德二年七月十二日。”
闰八月,杜甫在凤翔,上疏言房琯罢相事,触怒肃宗,放还鄜州老家,时公在中书舍人任,甫有诗留别公。
《旧唐书·杜甫传》:“其年十月,琯兵败于陈涛斜。明年春,琯罢相。甫上疏言琯有才,不宜罢免。肃宗怒,贬琯为刺史,出甫为华州司功参军。”又《杜诗详注》卷五《北征》:“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杜子将北征,苍茫问家室。维时遭艰虞,朝野无暇日。顾惭恩私被,诏许归蓬筚。”同卷《留别贾严二阁老两院补阙》,贾当指贾至,严指严武。诗言:“去远留诗别,愁多任酒醺。一秋常苦雨,今日始无云。”与《北征》时间一致。
九月或稍前,公在中书舍人任,时司封郎中程休文授礼部郎中。公为之制。约此同时,司驾员外郎韦儇授司封郎中,公亦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有《授程休文礼部郎中制》:“司封郎中程休文。郎中应列宿之位,御史为准绳之举,纪必以德,任难其人。况于四海多虞,两京未复,台省枢要,非贤不居,或以节推,或以才择。可守礼部郎中。”文中提及“况于四海多虞,两京未复”,故授礼部郎中当在九月收复西京之前。又《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卷五“司封郎中”有“程休”之名。又《新唐书·元德秀传》:“是时程休、邢宇、宇弟宙、张茂之、李……柳识皆号门弟子。……房琯每见德秀,叹息曰:‘见紫芝眉宇,使人名利之心都尽。’”《全唐诗》卷一一八孙逖《故程将军妻南阳郡夫人樊氏挽歌》:“德配程休甫,名高鲁季姜。”程休与孙逖、元德秀、房琯同时,盖亦与贾至同时,如此,则贾至文中的程休文或就是程休。
又《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有《授韦儇司封郎中制》:“司驾员外郎韦儇,忠义激切,智深谋敏,怀断割之利用,慨国家之深仇。淮海多虞,寇戎未殄,是择才彦,佐斯旄钺。宜兼台阁,以懋勋庸。可司封郎中,充淮南行军司马兼召募使。”按:此文列于《授程休文礼部郎中制》稍前,也言及“淮海多虞,寇戎未殄”,则当为程休文去司封郎中而后授之于韦儇。又《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卷五“司封郎中”补遗中有韦儇之名。韦儇之名,《旧唐书·赵晔传》有载:“时有京兆韦氏,夫任畿官,以不供贼军遇害,韦被逆贼没入为婢。江西观察使韦儇,族兄弟也。”《新唐书》所载略同。
九月,广平王李豫统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收复西京。
《旧唐书·肃宗纪》:“二载……九月丁丑,上党节度使程千里与贼挑战,为贼将蔡希德所擒。燉煌王承寀自回纥使还,拜宗正卿;纳回纥公主为妃,回纥封为叶护,持四节,与回纥叶护太子率兵四千助国讨贼。叶护入见,宴赐加等。丁亥,元帅广平王统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东向讨贼。壬寅,与贼将安守忠、李归仁等战于香积寺西北,贼军大败,斩首六万级,贼帅张通儒弃京城东走。癸卯,广平王收西京。甲辰,捷书至行在,百僚称贺,即日吿捷于蜀。上皇遣裴冕入京,启吿郊庙社稷。”《新唐书·肃宗纪》所载略同。
本月二十九日,授太子少保嗣虢王李巨西京留守。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嗣虢王巨西京留守制》:“京师初复,宫室始清,可择宗臣,俾之居守。银青光禄大夫守太子少保嗣虢王巨,惠和忠谅,贞干含宏,尝处节度之权,更居师傅之任。嘉猷允塞,茂绩居多,可以固我维城,殿兹邦国。可权充西京留守,余如故。”《旧唐书·李巨传》:“(李巨)至德二年,为太子少傅。十月,收西京,为留守、兼御史大夫。”按:至德二载,凤翔称西京,以肃宗避地凤翔故。又《唐大诏令集》卷三八贾至《嗣虢王巨西京留守制》,文末注曰:“至德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月前后,肃宗遣使巡抚四方,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遣巡抚使敕》言:“顷者羯贼开衅,乱常干纪,诱胁戎卒,窃弄边兵,九有之人,罹其凶害。”又曰:“扫清中原,诛斩蛇豕。岂朕薄德,能建功业?盖人心竭节于本朝,而戮力于寇难也。……犹虑抚字尚阙,疾苦未除,于是分遣使臣,亲访闾里。”故制当作此前后。
十月,肃宗以崔光远为京兆尹。癸亥,上自凤翔还京,仍遣太子太师韦见素入蜀迎上皇。
《旧唐书·肃宗纪》:“冬十月乙巳朔,以崔光远为京兆尹。诏曰:‘缘京城初收,要安百姓,又洒扫宫阙,奉迎上皇。以今月十九日还京,应缘供顿,务从减省。’……癸亥,上自凤翔还京,仍遣太子太师韦见素入蜀迎上皇。”
本月或稍后,萧昕自礼部侍郎授秘书监。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萧昕秘书监等制》:“行礼部侍郎萧昕,文质彬彬,学于旧史;行给事中韩液,恭俭庄敬,藏器于身。咸有令名,升降朝列,正我坟典,懋乃直清。昕可守秘书监,液可守太常少卿。”按:《新唐书·萧昕传》:“肃宗立,奉诰册见行在。历中书舍人、礼部侍郎。”《新唐书·张巡传》:“始,肃宗诏中书侍郎张镐代进明节度河南,率浙东李希言、浙西司空袭礼、淮南高适、青州邓景山四节度掎角救睢阳,巡亡三日而镐至,十日而广平王收东京。镐命中书舍人萧昕诔其行。”《旧唐书·萧昕传》:“潼关败,间道入蜀,迁司门郎中。寻兼安陆长史,为河南等道都统判官。迁中书舍人,兼扬府司马,佐军仍旧,入拜本官,累迁秘书监。代宗幸陕,昕出武关诣行在,转国子祭酒。”广平王收东京在至德二载十月,其后,萧昕转礼部侍郎,再由礼部侍郎授秘书监,贾至至德二载至至德三载春在中书舍人任,后转汝州刺史,故该文当作于本年十月至三年春间。
本月或稍后,授左骁卫将军李光进鸿胪卿。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李光进鸿胪卿制》:“左骁卫将军李光进,行已庄肃,临戎果断,有卞庄之勇,怀孟明之材。……光进可鸿胪卿同正。”又言:“屡献奇功,益闻干略,克副难兄之业,能摧强寇之锋。”《旧唐书·李光进传》:“肃宗自灵武观兵,光进从郭子仪破贼,收两京,累有战功。至德中,授代州刺史,封范阳郡公,食邑二百户。”从制文及《旧唐书》看,李光进为鸿胪卿在收复长安后。
本月或稍后,公在长安,时肃宗宴群臣于勤政楼,公与焉,作诗纪之。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勤政楼观乐》:“银河帝女下三清,紫禁笙歌出九城,为报延州来听乐,须知天下欲升平。”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依据《旧唐书·玄宗纪》:“十四载春三月丙寅,宴群臣于勤政楼,奏《九部乐》,上赋诗效柏梁体。”实误,该诗中有句“须知天下欲升平”,当克复二京,安史叛军节节败退之际。故系诗于此。
十一月,时贾至在中书舍人任,肃宗册回纥毗伽可汗为英武威远可汗,每岁赏绢五万匹。贾至制册文。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册回纥为英武威远可汗文》:“维至德二年岁次丁酉十一月某日……回纥毗伽可汗,生而英姿,迈越前古,代济威赫,主祀北天,与唐唇齿,奕叶姻妤。安禄山窃弄边兵,暴乱函夏,诱胁戎卒,毒蠹黎人。而可汗感激,义动天地,爰命叶护,统率锐帅,叶赞官军,驱除凶逆。……朕是用式遵典礼,封崇徽号,敬册可汗为英武威远可汗,每载赏绢五万匹。”文当作于本年十一月。
本年或稍前,授弘农太守李晔宗正卿。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李煜宗正卿制》,《文苑英华》作《授李晔宗正卿制》,煜、晔音近,故必为同一人,据李白诗歌,李煜当为李晔。《制》曰:“前弘农太守李煜,体正心和,操端行洁。或政能茂异,所莅必闻,或忠孝兼全,避权勤让。咸推公议,多负卿才,官惟其人,用必有适。宜钦尔职,以弼予教。可守宗正卿。”《唐会要》卷六八:“(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改为凤翔府。称西京,以李煜为尹。”李晔任弘农太守应在此前。据《资治通鉴》卷二二一:“(乾元二年四月)。伯阳贬高要尉,献贬桂阳尉,晔与凤翔尹严向皆贬岭下尉。”
本年或稍前,授九陇令李莘为礼部员外郎。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李莘礼部员外郎制》:“九陇令李莘,学行薰茂,藻思清新,誉流京剧,政洽巴庸。会府章奏之殷,春官典礼之要,任难其选,才可当人。可试礼部员外郎。”按:《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李莘位列薛邕前。《唐摭言》卷一四:“至德二年,驾临岐山,右初阙兼礼部员外薛邕下二十一人。”则李莘为礼部员外郎当在本年或稍前。
758年(戊戌)
至德三载 乾元元年 公四一岁
二月,改“载”为“年”,改元乾元,本月或稍前,帝令节度使与郡县长官悉收战士阵亡骸骨。公为之制。
《旧唐书·肃宗纪》:“(三载二月)丁未,御明凤门,大赦天下,改至德三载为乾元元年。”《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收葬阵亡将士及慰问其家口敕》:“自寇戎猾夏,干戈不戢,涉三载亦。……近者诸军告捷,屡摧贼众,天意人事,若将叶符。而战士阵亡,多委沟壑,已令收瘗,犹虑或遗。抚存哀殁,朕之所切。宜令节度使与郡县长官计会,悉收骸骨,埋葬致祭。”《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四贾至《收葬阵亡将士及慰问其家口敕》文后注:“至德。”故当作于本月或前月。
春,贾至在长安,作《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杜甫、岑参、王维等人有和作。
《瀛奎律髓》卷二“朝省类”:“按此四诗倡和在乾元元年戊戌之春。唐肃宗至德二载丁酉九月,广平王复长安。子美以是年夏间道奔凤翔,六月除左拾遗。十月肃宗入京师,居大明宫。贾至为中书舍人,岑参为右补阙。十二月六等定罪,王维降授太子中允。四人早朝之作,俱伟丽可喜,不但东坡所赏子美‘龙蛇’‘燕雀’一联也。然京师喋血之后,疮痍未复,四人虽夸美朝仪,不已泰乎!”
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银烛熏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绕建章。”杜甫《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岑参《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鸡鸣紫陌曙光寒,莺啭皇州春色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诗当作于春日。又贾至诗中有:“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王维《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中也有:“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可见此时贾至尚为中书舍人,负责为皇帝撰写诏书。
又本年春,贾至在长安,由中书舍人转著作郎。
《旧唐书·职官一》:“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中舍人、左右赞善大夫、洗马、国子博士、尚书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常丞、左右卫郎将、左右卫率府郎将、已上五品。”然中书舍人为正五品上,著作郎为从五品上。按:贾至由中书舍人转著作郎,盖由房琯事,时房琯备受众人非议。《旧唐书·房琯传》;“上由是恶琯,诏以进明为河南节度、兼御史大夫。”另至德二载六月,公《论王去荣打杀本部县令表》也逆帝意志,故由此而转著作郎。
又以下作品为天宝十五载至本年春作。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张光奇光禄少卿制》:“始安充经略使张光奇,忠肃周敏,怀其利用,历试中外,累有能名。岭峤地遐,方隅寄重,威怀之政,惟尔悉举。宜参荣于卿士,俾兼镇于藩条。可兼光禄少卿,勋封如故。”《旧唐书·罗希奭》:“(天宝)十四载,以张博济、吉温、韦陟、韦诫奢、李从一、员锡等流贬,皆于始安,希奭或令假摄。右相杨国忠奏遣司直蒋沇往按之,复令张光奇替为始安太守。”《资治通鉴》卷二二一:“(乾元二年八月)戊午,上使将军曹日升往襄州慰谕康楚元,贬王政为饶州长史,以司农少卿张光奇为襄州刺史;楚元不从。”授张光奇光禄少卿当在贾至任起居舍人或中书舍人时,也即天宝十五载至至德三载间。贾至《制》亦当作此期间。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崔器大理少卿制》:“守保定太守崔器,谅直忠肃,才行周敏,登于清列,庶绩其凝。可守大理少卿。”据《唐刺史考·泾州》,崔器至德中为保定太守,故《制》当作于至德年间。
又稍后,贾至进《百家类例》十卷,后因此授汝州刺史。
《唐会要》卷三六载:“乾元元年,著作郎贾至撰《百家类例》十卷。”
《唐才子传校笺·贾至》以为,贾至在“乾元元年春由中书舍人出为汝州刺史”。然据《唐会要》,贾至已由中书舍人转为著作郎,当为“乾元元年春由著作郎出为汝州刺史”。《新唐书·地理二》:“汝州临汝郡,雄。……户六万九千三百七十四,口二十七万三千七百五十六。”《通典》卷三三载:“开元中,定天下州府,自京都及都督、都护府之外,以近畿之州为四辅。其余为六雄、十望、十紧及上中下之差。”雄州刺史为从三品。按:贾至之所以出为汝州刺史,乃由于进《百家类例》。其序旨曰:“以其婚姻承家,冠冕备尽,则存谱。大谱所纪者,唯尊官清职。传记本原,分为十卷。爰列百氏,其中须有部折,各于当族注之,通为百氏,以陇西李氏为第一。”安史之乱后,李唐王朝威信不再,贾至撰《百家类例》,无疑具有尊李姓王朝的因素,故深得肃宗赞赏,从而由从五品提升为从三品,并以雄州刺史相授。
春,贾至出刺汝州,杜甫时在长安,为门下省拾遗,作诗相送。
杜甫《送贾阁老出汝州》:“西掖梧桐树,空留一院阴。”西掖,中书或中书省的别称。张九龄《酬周判官兼呈耿广州》诗中的“既起南宫草,复掌西掖制”即指中书省。贾至虽以著作郎(属秘书省)身份出刺汝州,然本年春曾任中书舍人,任著作郎时间极短,故有上说。后来,贾至被贬谪岳州后,李白在诗中仍称其为贾舍人至。盖唐人多喜欢称最高官职故。《新唐书·地理二》:“汝州临汝郡,雄。本伊州襄城郡,贞观八年更州名,天宝元年更郡名。土贡:。户六万九千三百七十四,口二十七万三千七百五十六。”汝州在唐属河南道,贾至是洛阳人,故杜诗曰:“艰难归故里,去住损春心。”又贾至《汝州刺史谢上表》:“伏奉某月日制,除臣汝州刺史。……即以今月至州上讫,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臣遭遇艰难,谬忝近侍,扈巡巴蜀,朝觐朔方,崎岖三年,恒伏舆轸。”自天宝十五载至今恰三年,故杜诗与贾表均作于本年。杜诗作于本年春,表则稍后,为贾至到汝州后作。
759年(己亥)
乾元二年 公四二岁
正月,史思明称大圣周王,建元应天;本月,史思明杀安庆绪。
《新唐书·史思明传》:“乾元二年正月朔,筑坛,僭称大圣周王,建元应天,以周贽为司马;救相州,却王师,杀庆绪,并其众,欲遂西略,虞根本未固,即留朝义守相州,自引还。”
三月,李光弼等九节度与安庆绪战于相州城下,官军大败,公时在汝州,弃城而逃,南奔襄、邓。
《册府元龟》卷四四三载:“乾元二年三月壬申,子仪……等九节度与逆贼安庆绪战于相州城下……李光弼、王思礼、许叔冀、鲁炤遇贼先战,杀伤相半,鲁炤中矢,子仪军承后,阵未及整,忽有大风扬砂拔木,天地昼晦,咫尺不相辨,师人惊溃,官军大奔,弃甲仗器械,委积道路。子仪等收兵断河阳桥保东京。……留守崔圆、河南尹苏震、詹事高适、汝州刺史贾至百余人南奔襄、邓。回兵剽劫,官吏不能止,旬日方定。”《新唐书·肃宗纪》:“三月……壬申,九节度之师溃于滏水。史思明杀安庆绪。东京留守崔圆、河南尹苏震、汝州刺史贾至奔于襄、邓。”
四月,史思明称大燕皇帝,年号“天顺”。
《新唐书·史思明传》:“乾元二年……夏四月,更国号大燕,建元顺天,自称应天皇帝。”
八月,公坐弃汝州事贬岳州司马。
《新唐书·本传》:“坐小法,贬岳州司马。”《唐才子传·贾至传》:“初,尝以事谪守巴陵。”按:二书均未言及因何事而贬岳州司马。严武之贬,已见于贬房琯之制。而贾至以著作郎出守汝州,《旧唐书》不载,他皆无可考。《初学集》卷一〇九:“贺兰之谮已入,至安能一日容于朝廷?琯将贬而至先出守,其坐琯党明矣。至父子演纶,受知于玄宗。肃宗深忌蜀郡旧臣,其再贬岳州,虽坐小法,亦以此故也。”贾至之贬,虽与肃宗深忌蜀郡旧臣有一定关系,但直接原因是本年三月弃汝州奔襄、邓事。据《唐才子传校笺》依据宋吴缜《新唐书纠谬》:“按崔圆留守东都,王师之败相州,圆惧,委东都奔襄阳,诏削阶封,寻召拜济王傅。又《苏震传》云:‘震为河南尹,九节度兵败,震与留守崔圆奔襄邓,贬济王府长史,起为绛州刺史。’然则,至之贬岳州司马,正当至德、乾元之际,其贬岳州,即坐弃汝州而出奔之故也。”结合《初学集》,不难看出贾至贬岳州司马的真正原因。
秋,公在岳州司马任。时李白长流夜郎,会赦离鄂州南行,至岳阳;又白族叔李晔因事贬岭下尉,至岳阳,三人同游洞庭,诗酒唱和。公《初至巴陵,与李十二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江南送李卿》;李白《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陪侍郎叔游洞庭醉后三首》《与贾舍人至于龙兴寺剪落叶梧桐枝望湖》等诗均当作此期间。
《新唐书·李白传》:“安禄山反,转侧宿松、匡庐间,永王璘辟为府僚佐。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旧唐书·李白传》:“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在途以永王璘为江淮兵马都督、扬州节度大使,白在宣州谒见,遂辟为从事。永王谋乱,兵败,白坐长流夜郎。后遇赦得还。”贾至有《初至巴陵,与李十二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诗中有句“枫岸纷纷落叶多,洞庭秋水晚来波”。则李白流夜郎遇赦返回,在乾元二年秋。又《资治通鉴》卷二二一:“(乾元二年四月)凤翔马坊押官为劫,天兴尉谢夷甫捕杀之。其妻讼冤。李辅国素出飞龙廐,敕监察御史孙蓥鞫之,无冤。又使御史中丞崔伯阳、刑部侍郎李晔、大理卿权献鞫之,与蓥同。犹不服。又使侍御史太平毛若虚鞫之,若虚倾巧士,希辅国意,归罪夷甫。伯阳怒,召若虚诘责,欲劾奏之。……伯阳贬高要尉,献贬桂阳尉,晔与凤翔尹严向皆贬岭下尉。”《旧唐书·李岘传》也载:“上怒,叱出之。伯阳贬端州高要尉,权献郴州桂阳尉,凤翔尹严向及李晔皆贬岭下一尉,蓥除名长流播州。”故乾元二年秋得以在岳州与贾至等人相遇。
贾至有《初至巴陵,与李十二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李十二,即李白;裴九,不详其名,或为裴隐。李白在岳州时作有《答裴侍御先行至石头驿,以书见招,期月满泛洞庭》《至鸭栏驿上白马矶赠裴侍御》《夜泛洞庭寻裴侍御清酌》《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酬裴侍御留岫师弹琴见寄》等诗,李白另有《流夜郎至西塞驿,寄裴隐》:“空将泽畔吟,寄尔江南管。”时裴隐在江南地区任官。裴九、裴侍御、裴隐或为同一人。贾至诗中有句:“明月秋风洞庭水,孤鸿落叶一扁舟。”“枫岸纷纷落叶多,洞庭秋水晚来波。”“江畔枫叶初带霜,渚边菊花亦已黄。”当是深秋时节作。《李太白全集》卷二〇《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其一曰“日落长沙秋色远,不知何处吊湘君”;其二曰“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其四曰“洞庭湖西秋月辉,潇湘江北早鸿飞。醉客满船歌白苎,不知霜露入秋衣”;其五曰“帝子潇湘去不还,空余秋草洞庭间”,可见与贾至诗同作于深秋季节。《李太白全集》卷二〇《陪侍郎叔游洞庭醉后三首》诗中有“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亦当在此先后作。
于此前后,李白和贾至同在岳州,有交游唱和之作。《李太白全集》卷二一《与贾至舍人于龙兴寺剪落叶梧桐枝望湖》即与贾至唱和。《岳阳风土记》:“龙兴观故基,在太平寺东,旧有西阁,为登览之胜。见滕公诗咏,皮日休、陆龟蒙亦为观步之什。今治平寺江路,两山间林木邃密,故基存焉,天禧中赐名天庆,昔时观名,因而冺没。”同书又载:“阁子湖,本角子湖,语讹。以其在洞庭之角,故谓之角子湖。灉湖亦谓之阁子湖。”故诗当作于岳州。诗中有句“雨洗秋山净,林光淡碧滋”,诗亦作于秋季。
又秋,李晔离岳阳,前往岭南贬所,贾至作《江南送李卿》相送。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江南送李卿》:“双鹤南飞度楚山,楚南相见忆秦关。愿值回风吹羽翼,早随阳雁及春还。”按:晔本年四月为崔辅国所排,自刑部侍郎贬岭下尉。事见《资治通鉴》卷二二一。
又秋,公在岳州,与李白追忆京华旧游,李有诗作赠公。
《李太白全集》卷一一《巴陵赠贾舍人》:“贾生西望忆京华,湘浦南迁莫怨嗟。圣主恩深汉文帝,怜君不遣到长沙。”《唐才子传·贾至传》:“初,尝以事谪守巴陵,与李白相遇,日酣杯酒,追忆京华旧游,多见酬唱。白赠诗有云:‘圣主恩深汉文帝,怜君不遣到长沙。’”
又此前后,公在岳州,李白将之零陵,公有诗送之;时李之弟台卿亦在岳州,李白有诗留别。另,李白《荆州贼乱临洞庭湖言怀作》《九日登巴陵置酒望洞庭水军》等诗作于在岳期间。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洞庭送李十二赴零陵》,诗中言“今日相逢落叶前,洞庭秋水远连天。共说金华旧游处,回看北斗欲潸然”。诗当作于本年秋。李白有《赠别舍人弟台卿之江南》:“令弟经济士,谪居我何伤。潜虬隐尺水,著论谈兴亡。”《旧唐书·永王璘传》:“(天宝十五载)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钜亿。以薛镠、李台卿、蔡垧为谋主,因有异志。”《唐会要》卷五也有载。由诗题看,时李台卿由舍人贬谪岳州。
《李太白全集》卷二四《荆州贼乱临洞庭湖言怀作》、卷二一《九日登巴陵置酒望洞庭水军》。言及荆州战乱,事见《资治通鉴》卷二二一,指康楚元、张嘉延之乱。当为李白在岳州时所作。
秋,杜甫在秦州,作寄诗岳州贾至、巴州严武。
《杜诗详注》卷八杜甫有《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两阁老五十韵》。诗云:“衡岳啼猿里,巴州鸟道边。故人俱不利,谪宦两悠然。”按:岳州贾司马六丈,即贾至。《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载:“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贾公六兄之灵。”巴州严八使君,即严武。《全唐文》卷四二肃宗《贬房琯刘秩严武诏》:“房琯……又与前国子祭酒刘秩、京兆少尹严武等,潜为交结,轻肆言谈……宜从贬秩,俾守外藩。琯可邠州刺史,秩可阆州刺史,武可巴州刺史。”《旧唐书·崔圆传》:“乾元元年六月,诏曰:……琯可邠州刺史,秩可阆州刺史,武可巴州刺史,散官、封如故。”又《新唐书·严武传》:“已收长安,拜京兆少尹。坐琯事贬巴州刺史。久之,迁东川节度使。”《舆地碑记目》卷四巴州:“《唐古佛龛石刻》……载唐乾元三年山南西道严武奏:‘臣顷牧巴州,其州南二里有古佛龛旧石,镌五百余佛,望特赐洪名。’敕以‘光福’为额。”又《金石苑》严武《巴州古佛龛记》:“臣顷牧巴州……乾元三年四月十三日。”故严武于乾元元年六月至乾元三年在巴州刺史任上。其间仅本年历秋,故系于本年。
760年(庚子)
乾元三年 上元元年 公四三岁
本年,岳州隶荆南节度。
见《新唐书》卷六八,表第八。
本年,夏侯宋客在岳州刺史任上,清正宽恕,为元结所赞。
《全唐文》卷三八三元结《夏侯岳州表》:“庚子中,公镇岳州,予时为尚书郎,在荆南幕府,尝因廉问到公之州。其时天下兵兴,已六七年矣,人疲州小,比太平时力役百倍。公能清正宽恕,静以理之,故其人安和而服悦,为当时法则。”
二月或稍前,萧颖士客死汝南逆旅,年五十二,谥号文元先生。开元年间公之父曾及公与颖士多有交往。
《全唐文》卷三二一李华《祭萧颖士文》云:“维乾元三年二月十日,孤子赵郡李华,以清酌之奠,敬祭于亡友故扬州功曹兰陵萧公之灵。”《新唐书·萧颖士传》载:“后客死汝南逆旅,年五十二,门人共谥曰文元先生。”《旧唐书·萧颖士传》载:“萧颖士者,字茂挺。与华同年登进士第。当开元中,天下承平,人物骈集,如贾曾、席豫、张垍、韦述辈,皆有盛名,而颖士皆与之游,由是缙绅多誉之。”《新唐书·萧颖士传》:“所与游者,孔至、贾至、源行恭、张有略、族弟季遐、刘颖、韩拯、陈晋、孙益、韦建、韦收。独华与齐名,世号‘萧、李’。”《新唐书·艺文志》:“《游梁新集》三卷,又《集》十卷。”李华《扬州功曹萧颖士文集序》:“有文十卷。”《全唐文》存文两卷。《全唐诗》编诗一卷。
春,贾至在岳州司马任上,有诗寄李季卿、张谓。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巴陵寄李二户部、张十四礼部》,诗中有句:“江南春草初幂幂,愁杀江南独愁客。秦中杨柳也应新,转忆秦中相忆人。”贾至在岳州两度历春,故诗当作于本年或次年春。李二,即李季卿。《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户部郎中第十行、吏部郎中第十二行均有李季卿名。与贾至交好,贾至《工部侍郎李公(适)集序》:“至先大夫与公有皮、鲍之知,公嗣子季卿与至有声誉之好……敢不序焉。”季卿去世,贾至作墓志铭。《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有《故正议大夫右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李公墓志铭》。《全唐文》卷三九一独孤及《唐故正议大夫右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李公墓志铭》:“岁在丁未,七月丁卯,有唐故右散骑常侍李季卿薨,享年五十九。……其后领二曹,判二州,再司王言,三贰京尹。……尚书右丞长乐贾至作铭以铭之。”“领二曹”即谓为吏、户二部郎中。贾至铭文见《全唐文》卷三六八。诗中张十四即张谓。《全唐诗》卷一七九李白《泛沔州城南郎官湖》诗序:“乾元岁秋八月,白迁于夜郎,遇故人尚书郎张谓出使夏口。”按:李白乾元二年秋八月在岳州,与贾至游洞庭,从序言可见,同游洞庭的还有张谓。
本年或次年春,公在岳州司马任。王崟自员外郎贬长沙,公作诗四首相送。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有《送王员外赴长沙》《巴陵夜别王八员外》《岳阳楼宴王员外贬长沙》《岳阳楼重宴别王八员外贬长沙》。其一:“春生云梦泽。水溢洞庭湖。”其二:“柳絮飞时别洛阳。梅花发后到三湘。”其三:“极浦三春草。高楼万里心。”均点明送别时间是本年或次年春天。又王员外或王八员外当为同一人。据陶敏在《全唐诗人名汇考》中考证:《全唐文》卷二六四李邕《赠安州都督王仁忠碑》:“长子右卫长史嶷,次子尚衣奉御嵩,司农主簿崑、京兆府参军崇、岧、屶、崿、崟等。”可见王崟排行第八,又《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左司员外郎第五行、度支员外郎第六行均有王崟名,吏部员外郎第十行元特(持)后见王崟名,同行裴儆后又见。崟为员外郎当在肃宗朝。又独孤及有《自东都还濠州,奉酬王八谏议见赠》,可见王崟任官于洛阳,而贾至《巴陵夜别王八员外》:“柳絮飞时别洛阳。梅花发后到三湘。”贾至本洛阳人,又多次在洛阳或附近为官,故有机会相见。《全唐诗》卷二一四高适也有《别王八》:“客来东道远。归去北风高。”王八亦当指王崟。《杜诗详注》卷十九杜甫也有《奉送王信州崟北归》。贾至与高适、杜甫、独孤及为至交,而王八为四人共同好友,故贾至诗中的王八员外当指王崟。真若如此,或王崟被贬亦与房琯罢相相关,则贾至四诗更可能作于本年。
七月,公在岳州司马任,有诗寄荆州崔司马、吏部阎功曹舍人。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巴陵早秋,寄荆州崔司马、吏部阎功曹舍人》,诗中言“巴陵早秋”,又曰:“谪居潇湘渚,再见洞庭秋。”公乾元二年秋贬岳州司马,至本年七月再见“洞庭秋”,故当作于上元二年七月。岳州,在唐属巴陵郡。又言:“故人西掖寮,同扈岐阳蒐。差池尽三黜,蹭蹬各南州。相去虽地接,不得从之游。”可见三人同朝为官。又约同时遭受贬谪。崔司马即崔漪,贾至文作“崔倚”,姑从新、旧《唐书》。《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杜鸿渐崔倚中书舍人制》:“倚守中书舍人,判文部侍郎。”《旧唐书·肃宗纪》:“(天宝十五载)七月……甲子,上即皇帝位于灵武。……以朔方度支副使、大理司直杜鸿渐为兵部郎中,朔方节度判官崔漪为吏部郎中,并知中书舍人。”(参见“至德元年八月”条)《旧唐书·颜真卿传》:“(至德)二年四月,朝于凤翔……中书舍人兼吏部侍郎崔漪带酒容入朝……真卿劾之;贬漪为右庶子。”崔漪贬荆州司马在贬为右庶子后。阎舍人,阎伯玙。《全唐文》卷四—一常衮《授阎伯玙刑部侍郎等制》:“银青光禄大夫婺州刺史本州团练守捉使上柱国阎伯玙……早以文章侍从,润色纶言……伯玙可行尚书刑部侍郎。”知伯玙曾掌中书制诰。《封氏闻见记》卷九:“阎伯屿为袁州……专以惠化招抚,逃亡皆复。……及移抚州,阖州思恋,百姓率而随之。……到职一年。抚州复如袁州之盛。代宗闻之,征拜户部侍郎,未至而卒。”阎伯屿应为阎伯玙,当时由舍人贬荆州功曹参军,后迁袁、抚、婺诸州刺史,入为刑部侍郎。以上考证参见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贾至诗。
秋,李华复左补阙,奉诏征,至岳阳华容,作诗怀陈兼。时陈兼由清江丞贬所移武陵丞。
《全唐诗》卷一五三李华《云母泉诗并序》:“颍川陈公,天宝中,与华同为谏官。……乾元初,公贬清江丞,移武陵丞。华贬杭州司功,恩复左补阙。上元中,俱奉诏征。公自清江至武陵,道路多虞,制书不至。华溯江而西,次于岳阳,江山延望,日夕相顾属,思与高贤共饮云母之泉,躬耕墨山之下。敢违朝命,以徇私欲,秋风露寒,洞庭微波,一闻猿声,不觉涕下。”诗当作于本年秋日。按:墨山在今岳阳市华容县境内。
761年(辛丑)
上元二年 公四四岁
荆南节度增领涪、衡、潭、岳、郴、邵、永、道、连九州。
参见《新唐书》卷六七,表第七。
秋,公在岳州司马任,有序送于兵曹往江夏。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送于兵曹往江夏序》:“予谪居洞庭,岁三秋矣。有客自蜀浮舟来者,则河南于侯。能读古人书,辨当世务,年迩四十,犹沉下位。为静者之尚退乎?先达之怠贤乎?与子登丽谯,缘岛屿,一时累月,多情甚欢,忽然挂帆,告我行迈,岂非穷辙不能濡故也?冯翊太守王公,移镇武昌,好贤下士,所以衣缝掖袭艺文者,归之如川,吾子东行,谓得时矣。”冯翊太守王公,即王政,《唐刺史考》以为约在宝应元年为鄂州刺史。《序》言:“予谪居洞庭,岁三秋矣。”贾至乾元二年秋贬为岳州司马,于今正好三秋,故诗作于本年。
本年,公有诗送南巨川贬崖州。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有《送南给事贬崖州》《重别南给事》。此二诗当先后作。南给事,南巨川。《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三月)吐蕃遣使和亲,遣给事中南巨川报命。”《唐会要》卷九七也有载。《千唐志斋藏志》卷九九九《陈商夫人南氏墓志》:“大父皇给事中讳巨川。”然南巨川因何事贬崖州不详。贾前诗云:“畴昔丹墀与凤池,即今相见两相悲。”意谓己贬岳州,南给事贬崖州,故曰“两相悲”。又:“朱崖云梦三千里,欲别俱为恸哭时。”朱崖指崖州,岳阳古为云梦之地,也言及两人贬地。后诗云:“谪宦三年尚未回,故人今日又重来。”贾至本年贬岳州前后已三年,故诗当作于本年。
762年(壬寅)
宝应元年 公四五岁
四月,甲寅,玄宗卒。甲子,制改元宝应。同月,肃宗死,太子豫即位,是为代宗。
《旧唐书·玄宗纪》:“上元二年四月甲寅,崩于神龙殿,时年七十八。群臣上谥曰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庙号玄宗。”《旧唐书·肃宗纪》《新唐书·玄宗纪》《新唐书·肃宗纪》《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皆有载。又《全唐文》卷四五肃宗《改元宝应赦文》:“其元年应改为宝应元年,建巳月改为四月,其余月并为常数,仍旧以正月一日为岁首。”
又《旧唐书·代宗纪》:“宝应元年四月……丁卯,肃宗崩,元振等始迎上于九仙门,见群臣,行监国之礼。己巳,即皇帝位于柩前。”事亦见于《新唐书·代宗纪》
九月,严武从剑南节度使归京,任京兆尹,有诗寄公。时公在岳州司马任,以诗酬答。
按:严武诗已佚,《全唐诗》卷二三五存贾至《答严大夫》,诗曰:“今夕秦天一雁来,梧桐坠叶捣衣催。思君独步华亭月,旧馆秋阴生绿苔。”言及秋天,当为本年作。《资治通鉴》卷二二二:“(宝应二年六月)上命诸司通议,给事中李栖筠、左丞贾至、京兆尹严武并与绾同。”《新唐书·严武传》:“上皇合剑南为一道,擢武成都尹、剑南节度使。还,拜京兆尹,为二圣山陵桥道使,封郑国公。”
冬,公在岳州司马任,后召复为中书舍人。
《新唐书·贾至传》:“宝应初,召复故官,迁尚书左丞。”按:故官即中书舍人,贾至在至德元载与至德三载间为中书舍人。《唐会要·孝廉举》:“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令公卿以下集议。中书舍人贾至议曰……”贾至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为中书舍人,其迁尚书左丞当是以后之事。
冬,贾至自岳州归京,过沔州,刺史贾载建秋兴亭,公为之记。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沔州秋兴亭记》:“沔州刺史贾载,吾家之良也。理沔州未期月,而政通民和。于听讼堂之西,因高构宇,不出庭户,在云霄矣。却负大别之固,俯视沧海之浸,阅吴蜀楼船之殷,览荆衡薮泽之大。自公退食,游焉息焉。”又曰:“四时之兴,秋兴最高,因以命亭焉。余自巴丘征赴宣室,歇鞍棠树之侧,解带竹林之下,嘉其俯仰,美其动息,乃命进牍抽毫以记之。”按:“四时之兴,秋兴最高,因以命亭焉。”亭之命名之人乃贾载,非贾至。《记》曰:“余自巴丘征赴宣室。”岳州又名巴丘,故《记》当作于此时。
又约此前后,公编其贬谪岳州期间的诗歌为《巴陵诗集》,集中所录公在岳州司马任上所作诗歌。
独孤及《毗陵集》卷一《贾员外处见中书贾舍人巴陵诗集,览之怀旧,代书寄赠》,可知,贾至把作于岳州的诗编为《巴陵诗集》。
又以下诗当作于贾至岳州司马任上,均出自《全唐诗》卷二三五,具体时间已不可考。
《赠裴九侍御昌江草堂弹琴》:“朔风吹疏林,积雪在崖巘。鸣琴草堂响,小涧清且浅。沉吟东山意。欲去芳岁晚。怅望黄绮心,白云若在眼。”诗作于乾元二年至宝应元年冬。《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七:“岳州,巴陵。下。……管县五:巴陵、华容、湘阴、沅江、昌江。……昌江县,中下。西北至州六百五十里。后汉分长沙为汉昌县,孙权改为吴昌县。神龙三年,析湘阴于故吴昌城改置昌江县。”昌江县即今岳阳市平江县。故诗作于岳州司马任。裴九侍御即裴隐,贾至有《初至巴陵,与李十二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又贾至有《别裴九弟》:“西江万里向东流,今夜江边驻客舟。月色更添春色好,芦风似胜竹风幽。”亦当是与裴隐分别时作。
《送李侍御》:“我年四十余,已叹前路短。羁离洞庭上,安得不引满。李侯忘情者,与我同疏懒。孤帆泣潇湘,望远心欲断。”诗言“羁离洞庭上,安得不引满。”当指贬谪岳州司马。又“我年四十余”贾至任岳州司马在四十二岁到四十五岁间。故此诗作于岳州司马任上。
《送耿副使归长沙》:“画舸欲南归,江亭且留宴。日暮湖上云,萧萧若流霰。昨夜相知者,明发不可见。惆怅西北风,高帆为谁扇。”长沙在岳州之南,故曰“南归”,诗中另有“江亭”“湖上云”等词,当是贾至在岳州司马任上送别耿副使所作。耿副使,姓名不详。
《送夏侯子之江夏》《送夏侯参军赴广州》。据《唐刺史考·岳州》,夏侯宋客在上元元年(760)至宝应元年(763)在岳州刺史任。《全唐文》卷三八三元结《夏侯岳州表》:“癸卯岁,岳州刺史夏侯公没于私家。门人弟子,爱思不忘,愿旌遗德,将显来世。会予诏许优闲,家于樊上,故为公作表。庚子中,公镇岳州,予时为尚书郎,在荆南幕府,尝因廉问到公之州。其时天下兵兴,已六七年矣,人疲州小,比太平时力役百倍。公能清正宽恕,静以理之,故其人安和而服悦,为当时法则。及公罢归州里,公家与吾相邻,见公在州里,与山野童孺,与当道辞色均。”前诗云:“扣楫洞庭上,清风千里来。”送别地点在岳州,诗中夏侯子当指夏侯宋客。据元结文,夏侯宋客为岳州刺史后,曾告老还家。诗中云:“羡君还旧里,归念独悠哉。”与元结文“及公罢归州里,公家与吾相邻,见公在州里,与山野童孺,与当道辞色均”一致,可知夏侯子指夏侯宋客。后诗云:“闻道衡阳外,由来雁不飞。送君从此去,书信定应稀。”亦当作于岳州,“夏侯参军”或为夏侯宋客之亲眷。
《寓言二首》《长门怨》。《寓言二首》其一:“春草纷碧色,佳人旷无期。”其二:“凛凛秋闺夕,绮罗早知寒。”盖二诗非作于同一时间,诗点明“寓言”,则另有所托。诗言“叹息良会晚,如何桃李时”“闻有关河信,欲寄双玉盘。玉以委贞心,盘以荐嘉餐”,当为贬谪岳州司马时作。贾至另有《长门怨》,诗言“深情托瑶瑟,弦断不成章”与《寓言二首》之意同,也应是贬谪岳州司马时作。
《长沙别李六侍御》。按:诗中有“放逐长沙外,相逢路正难”,当为两人同处贬谪时,然贾至在岳州司马任时,未见有长沙之行,据唐律,也不可能有长沙之行。又诗中有“月明湘水白,霜落洞庭干”,则分别地点似在岳州,李侍御所去地点在长沙附近,时间在深秋。然诗题为《长沙别李六侍御》,不知何解。李六侍御,人名不详。前有诗《送李侍御》所写或为同一人。
《送李侍郎赴常州》。诗言“雪晴云散北风寒,楚水吴山道路难”,当作于岳州司马任上,送别时间在冬季。李侍郎,一作李侍御,名不详。
又《送王道士还京》:“借问清都旧花月,岂知迁客泣潇湘。”《送陆协律赴端州》:“越井人南去,湘川水北流。”《西亭春望》:“岳阳城上闻吹笛,能使春心满洞庭。”《君山》:“春至不知湖水深,日暮忘却巴陵道。”这些诗歌均应作于岳州司马任上,具体创作时间不可考。
又以下诗或作于岳州司马任,具体时间不可考。
《对酒曲二首》其一:“通宵留暮雨,上客莫言归。”其二:“寄语尊前客,生涯任转蓬。”贾至一生除贬谪岳州司马外,无其他大的贬谪,该诗似作于岳州司马任上。
763年(癸卯)
唐代宗李豫
宝应二年 广德元年 公四六岁
正月,公在中书舍人任。本月或稍后,太府卿卢正巳(己)授工部尚书河南尹东都留守。公为之制。
卢正巳,生平事迹主要见于《全唐文》卷四二〇常衮《太子宾客卢君墓志铭》:“大历五年七月癸酉制:故太子宾客卢正巳,可赠太子少保。……公之居守也,自胡马入洛,三川大残,长乐卫尉,悉无官守,中台文书,尽成灰烬,而白昼大都之中,剽吏夺金,杀人横道,河南尹不能禁。公以明恕清汙俗,以淳和消沴气,礼新序旧,士庶欣欣,勤懋郎吏,增严屯校,日引月长,四方人大和会,翼翼之颂,复睹于京师矣。”又《旧唐书·玄宗纪》作“卢正己”:“安禄山陷洛阳,以庙为马廐,弃其神主,而协律郎严郢收而藏之。史思明再陷洛阳,寻又散失。贼平,东京留守卢正己又募得之,庙已焚毁,乃寄主于太微宫。”按:据新、旧《唐书》载,乾元二年九月,史思明再入洛阳。上元二年,史朝义杀其父史思明。宝应二年,正月,史朝义逃亡自杀,安史之乱结束。“贼平”当指此事。又贾至宝应元年冬才自岳州司马复为中书舍人,广德二年转礼部侍郎,《授卢正巳工部尚书河南尹东都留守制》当作于本年。文曰:“今寇逆始平,洛师残弊,周南分陕,寄莫斯重。太府卿卢正巳,忠肃恭懿,仁而爱人,专镇分忧,居必致理。……可守工部尚书东都留守,散官勋封如故。”也言及安史之乱平一事。
四月,房琯自汉州刺史召拜刑部尚书。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百六十六贾至《授房琯刑部尚书制》:“前汉州刺史房琯,既明且哲,贞静尚宽,有文行可济于时,有直言能匡其国。献可替否,翼亮先朝。……是用采人望于旧臣,举国桢于元老。俾掌二典,以弼五教,庶不仁者远,奸宄道消。尚德优贤,仍加八命,可特进兼刑部尚书,封如故。”《旧唐书·房琯传》:“宝应二年四月,拜特进、刑部尚书。”《新唐书·房琯传》:“召拜太子宾客,迁礼部尚书,为晋、汉二州刺史。宝应二年,召拜刑部尚书,道病卒,赠太尉。”
六月,公在中书舍人任上,太常少卿兼修国史杨绾拜礼部侍郎。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百六十六贾至《授杨绾礼部侍郎制》:“太常少卿兼修国史杨绾,质禀天和,才优大雅,理能自畅,学不为人。……可守礼部侍郎,仍修国史,余如故。”《旧唐书·贾至传》:“宝应二年,为尚书左丞。时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请依古制……议者多与绾同。”《唐会要·孝廉举》:“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令公卿以下集议。”《旧唐书·杨绾传》所载同。故杨绾拜礼部侍郎当在宝应二年六月稍前。现姑系此文于此。
又六月,公在中书舍人任上,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论贡举,帝令诸司通议,公及给事中李栖筠、京兆尹严武并与绾同。然旧业既成,理难速改,绾议竟不行。
《全唐文》卷三三一杨绾《条奏贡举疏》指出了进士科之积弊,文曰:“幼能就学,皆诵当代之诗;长而博文,不越诸家之集。递相党与,用致虚声,六经则未尝开卷,三史则皆同挂壁。况复征以孔孟之道,责其君子之儒者哉!”又指出了改良途径:“望请依古制,县令察孝廉,审知在乡闾有孝悌及信义廉耻之行,加以经业才堪策试者,以孝廉为名,荐之于州。刺史当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其通者送名于省。自县至省,不得令举人辄自陈牒。比来有到状保辨识牒等,一切并停。”希冀通过改革,达到“所冀数年之间,人伦一变,既归实学,当识大猷。居家者自修德业,从政者皆知廉耻,浮竞自止,敦庞自劝,教人之本,实在兹焉”。李栖筠、严武之议不存,仅存贾至《议杨绾条奏贡举疏》。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议杨绾条奏贡举疏》亦当同时作。文曰:“今取士试之小道,而不以远者大者,使干禄之徒,趋于末术,是诱道之差也。夫以蜗蚓之饵,杂乘沧海,而望吞舟之鱼至,不亦难乎?”又曰:“杨绾所奏,实为正论。”又提出“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者,庠序推焉。朝而行之,夕见其利。如此,则青青不复兴剌,扰扰由其归本矣。人伦之始,王化之先,不是过也”。
按:贾至议杨绾条奏贡举时,一说在尚书左丞任上:《旧唐书·贾至传》:“宝应二年,为尚书左丞。时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请依古制。”《旧唐书·杨绾传》:“(绾)再迁礼部侍郎,上疏条奏贡举之弊曰:……给事中李廙、给事中李栖筠、尚书左丞贾至、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严武所奏议状与绾同。”《资治通鉴》卷二二二:“六月,癸酉,礼部侍郎华阴杨绾上疏,以为:……上命诸司通议,给事中李栖筠、左丞贾至、京兆尹严武并与绾同。”《新唐书·选举上》:“诏给事中李栖筠、李廙、尚书左丞贾至、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严武议。栖筠等议曰:夏之政忠,商之政敬。”另一说是在中书舍人任上:《旧唐书·礼仪四》:“宝应二年六月……因杨绾之请也。诏下朝臣集议,中书舍人贾至议,请依绾奏。”《唐会要·孝廉举》:“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令公卿以下集议。中书舍人贾至议曰:‘杨绾所奏。实为正论。’”又独孤及《贾员外处见中书贾舍人巴陵诗集,览之怀旧,代书寄赠》作于本年岁末,但仍称中书贾舍人,则尚书左丞贾至为误。又尚书左丞在唐为正四品,广德二年,贾至转礼部侍郎,礼部侍郎为正四品下,而中书舍人为正五品。由尚书左丞转礼部侍郎品秩降低,由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品秩略有上升,更符合官场晋升情况。
八月四日,房琯卒于阆州僧舍,时年六十七岁。
《旧唐书·房琯传》:“广德元年八月四日,卒于阆州僧舍,时年六十七,赠太尉。”按:房琯与贾至为至交,肃宗立,同持节奉传国玺及册,宣扬制命,后房琯兵败陈涛斜,渐为肃宗恶,贾至也因此多遭迁谪。《旧唐书·房琯传》:“唐名儒多言琯德器,有王佐材,而史载行事,亦少贬矣。一举丧师,讫不复振。原琯以忠谊自奋,片言悟主而取宰相,必有以过人者,用违所长,遂无成功。……使琯遭时承平,从容帷幄,不失为名宰。而仓卒济难,事败隙生,陷于浮虚比周之罪,名之为累也!”这是较中肯的评价。
十月,吐蕃陷长安,代宗逃往陕州。时公扈从。至陕,公作《陕州铁牛碑颂》,又有诗赠陕州功曹掾梁宏。
《旧唐书·代宗纪》:“冬十月庚午朔。辛未,高晖引吐蕃犯京畿,寇奉天、武功、盩厔等县。……丙子,驾幸陕州。……戊寅,吐蕃入京师,立广武王承宏为帝,仍逼前翰林学士于可封为制封拜。辛巳,车驾至陕州。”《新唐书·代宗纪》所载同。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陕州铁牛碑颂》:“乃询耆耋,听舆诵,佥曰子之镇,其日固久,人由是怙恃,物由是生资。尝欲掘地及源,以观其徼,庀徒执用,大臻于兹。横縻林梗,四进云锸,寻下体之极,达纯阴之精。至于退诸泉而入于穴,俾围木靡拉,悬绝缒,既致乃穽,其见如初。……夫能利于物,帝之念;择善而为,臣之忠。是以我国家咸秩无文,发天使以祀;我明牧谋始有作,招墨客以颂。”《说郛》卷三四载:“陕州城南有铁牛,出(长)〔土〕数尺,大如五六斗。铁上有两穴,世人称是铁牛鼻。又河北道观中有一干出,云是铁牛尾。俗传此牛盘泊地下,其河北出,以为陕州(北)〔凡〕临大河,无此牛,即城不复立。河东杨谏立碑以颂之。上元中,卫伯玉为陕州刺史,发卒掘〔土〕以观〔铁〕牛之势,才深二丈许,其铁即绝,更无根系。遂却于旧处以土掩之。”贾文中提及卫伯玉事,当在上元年后,考广德元年十月代宗入陕州,十二月还长安。贾文亦当作此期间。又《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有《赠陕掾梁宏》,也当作此期间。
十二月,公扈从代宗还长安。
《旧唐书·代宗纪》:“十二月……丁亥,车驾发陕郡还京。”《新唐书·代宗纪》所载同。
岁末,独孤及见公《岳州诗集》,作诗寄赠。
《毗陵集》卷一独孤及《贾员外处见中书贾舍人巴陵诗集,览之怀旧,代书寄赠》,诗云:“适逢阮始平,立马问长安。取公咏怀诗,示我江海澜。”中书贾舍人即贾至,贾员外当是贾至侄,诗用阮咸“与叔父籍为竹林之游”及后官始平太守事。又诗中有句:“大驾今返正,熊罴扈鸣銮。公游凤凰沼,献可在笔端。”当作于贾至归长安,官复中书舍人时。又诗中有句:“嘉会不我与,相思岁云殚。”当作于岁末。按:贾至宝应元年冬入京,其编《岳州诗集》当在其后,独孤及宝应元年至广德二年在江南,能见到《岳州诗集》不大可能在宝应元年。故诗当作于广德元年岁末。
又本年前后,授泽州刺史张禺兵部郎中、怀州刺史;授丘据泽潞行军司马、兵部员外郎。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百六十六贾至《授张禺兵部郎中丘据兵部员外郎制》:“泽州刺史张禺,有贞固之资,为干时之器;泽潞司马殿中侍御史丘据,秉温良之质,多利物之才。……禺可守兵部郎中怀州刺史,据可兵部员外郎,依前行军司马。”《唐刺史考·泽州》张禺约上元中至宝应元年为泽州刺史;又《唐刺史考·怀州》张禺在宝应元年为怀州刺史。按:《唐刺史考》把张禺自泽州刺史转兵部郎中、怀州刺史系于宝应元年,然不知所据。贾至二任中书舍人在宝应二年前后,故系贾至文于本年。
本年前后,崔圆在淮南节度使任,奏汾州司马董晋为殿中侍御史,充判官。公为之制。
《全唐文》卷三百六十七贾至《授董晋殿中侍御史制》:“汾州司马董晋,恪慎励精,详于吏事,饮冰将命,克有成绩。准绳之地,举直任能,俾彰善于使车,宜即真于宪简。可殿中侍御史。”按:《旧唐书·董晋传》:“董晋字混成……至德初,肃宗自灵武幸彭原,晋上书谒见,授校书郎、翰林待制,再转卫尉丞,出为汾州司马。未几,刺史崔圆改淮南节度,奏晋以本官摄殿中侍御史,充判官。”《新唐书·董晋传》:“董晋……肃宗幸彭原,上书行在,拜秘书省校书郎,待制翰林。出从淮南崔圆府为判官。还朝,累迁祠部郎中。”《旧唐书·肃宗纪》:“(上年二月)以太子詹事、赵国公崔圆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观察等使。”又同书《代宗纪》:“(大历三年六月)庚子,淮南节度使、检校尚书左仆射、知省事、扬州大都督府长史、赵国公崔圆卒。”故董晋为殿中侍御史必在上元二年至大历三年间。又贾至被贬岳州司马后,本年左右在中书舍人任,故系此文于此。
764年(甲辰)
广德二年 公四七岁
九月或稍前,公在长安,由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
《新唐书·贾至传》:“转礼部侍郎,待制集贤院。”《旧唐书·贾至传》:“广德二年,转礼部侍郎。”按:贾至当自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见“广德元年六月”条。
公在起居舍人知制诰或中书舍人任上,多作制。又以下制文作于公任起居舍人知制诰或中书舍人五年期间,自天宝十五载(756)三月至乾元元年(758)春,或自宝应二年(763)正月至广德二年(764)九月,具体时间已不可考。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王延昌谏议大夫兼侍御史制》《授裴综起居郎制》《授韦启左拾遗制》《授张伯禽等通事舍人制》《授徐浩尚书左丞制》《授裴谞考功郎中制》《授王玙祠部郎中兼侍御史制》《授邢宇司封员外郎制》《授韦少游祠部员外郎等制》《授裴荐摄主客员外郎制》《授敬羽武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制》《授李何忌职方员外郎制》《授赵良弼司库员外郎制》《授柏庭昌宪部员外郎制》《授李岑工部员外郎制》《授宋晦屯田员外郎制》《授韩滉吏部郎中制》。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高岑殿中侍御史制》《授卢虚舟殿中侍御史等制》《授吴仲孺试光禄卿制》《授马承进试卫尉卿制》《授向昌銮试卫尉卿等制》《授敬令琬太仆卿制》《授许诫言检校太仆卿制》《授李椿光禄少卿制》《授向萼光禄少卿制》《授裴藏之司农少卿制》《授萧晋太府少卿等制》《授高忠良殿中少监制》《授王震将作少匠制》。
九月,公以岁方艰歉,建言两都分试举人,两都奏请分举选自此始。
又《新唐书·贾至传》:“代宗广德二年,诏曰:‘古者设太学,教胄子,虽年谷不登,兵革或动,而俎豆之事不废。顷年戎车屡驾,诸生辍讲,宜追学生在馆习业,度支给厨米。’是岁,贾至为侍郎,建言岁方艰歉,举人赴省者,两都试之。两都试人自此始。”《旧唐书·贾至传》所载同。《旧唐书·代宗纪》:“(广德二年九月己未)尚书左丞杨绾知东京选,礼部侍郎贾至知东都举,两都分举选,自此始也。”按:贡举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春天,此处言九月尚书左丞杨绾知东京选,礼部侍郎贾至知东都举,乃是议定,而非本年知贡举。故《登科记考补正》:“(广德二年)知贡举,礼部侍郎杨绾。”未言贾至。
本年冬,公在礼部侍郎任。时杜甫在成都严武幕,有诗别唐试,兼寄公。
杜甫《别唐十五诫,因寄礼部贾侍郎》。礼部贾侍郎,即贾至。诗言:“为吾谢贾公,病肺卧江沱。”江沱即沱江,在四川省,成都位于沱江流域,故诗作于成都严武幕时。杜甫永泰元年四月即离成都,贾至广德二年至永泰二年在礼部侍郎任上,又诗中言及“念子善师事,岁寒守旧柯”,当在冬季,故诗必作于本年冬。又唐诫应为唐试,详见《全唐诗人名汇考》本诗条。其去洛阳当为参加来年东都科举考试,贾至为知贡举,故杜甫以诗荐之。
765年(乙巳)
永泰元年 公四八岁
二月,公在洛阳,以礼部侍郎知东都贡举,尚书左丞杨绾知上都贡举,两都分举自此始。皇甫彻等二十七人登进士第。
《登科记考补正》卷一〇载:“(永泰元年)始置两都贡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知两都为名。每岁两地别放及第。”同卷又载:“(永泰元年)知贡举:上都,尚书左丞杨绾。东都,礼部侍郎贾至。”
三月,公在礼部侍郎任,与左仆射裴冕等十三人加集贤院待制。时独孤及在长安左拾遗任上,上表谏帝虽容公等人之直,但不能用其言。
《全唐文》卷四八代宗《授裴冕等集贤待制敕》:“朕以国步未康,朝经或阙,思与文武荩臣,咨谋善道。尚书左仆射裴冕、右仆射郭英乂、太子少傅裴遵庆、太子少保兼御史大夫白志贞、太子詹事兼御史大夫臧希让、左散骑常侍畅瓘、检校刑部尚书王昂、高昂、检校工部尚书崔涣、吏部侍郎李季卿、王延昌、礼部侍郎贾至、泾王傅吴令瑶等,并集贤待制。”《旧唐书·代宗纪》:“三月壬辰朔,诏左仆射裴冕、右仆射郭英乂、太子少傅裴遵庆、检校太子少保白志贞、太子詹事臧希让、左散骑常侍畅璀、检校刑部尚书王昂高升、检校工部尚书崔涣、吏部侍郎李季卿王延昌、礼部侍郎贾至、泾王傅吴令瑶等十三人,并集贤院待诏。”《旧唐书·贾至传》:“永泰元年,加集贤院待制。”《唐会要·册让》所载同。又同书卷三八四独孤及《直谏表》:“伏见陛下屡发德音,招延献纳,使左右侍臣,得直言极谏。忠謇者无不听,狂讦者无不容。又辛丑诏书,诏裴冕、崔涣等十有三人并集贤殿待制,以备询事考言之问。此五帝之盛德也,而臣以目睹,生则幸矣!然顷者陛下虽容其直,而不用其言。”
七月,公在礼部侍郎、集贤院待制任。适朝士诗送蒋晁归淮南,公与独孤及为之序。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送蒋十九丈奏事毕正拜殿中归淮南幕府序》:“天子以淮海多虞,黎人未乂,命旧相崔公董之。公以封略所覆,澄清是图,辟柱史蒋公佐之。如翰负风,以石投水,于兹五稔,方隅克定。乃朝天阙,将命述职,帝用嘉之,进其命秩。七月流火,言旋幕府。……时临歧赠言,盍各有望,众君子之志其诗乎。”《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二月)以太子詹事、赵国公崔圆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观察等使。”可见崔公即崔圆。又《序》言“于兹五稔,方隅克定”,崔圆自上元二年镇淮南至今,正值五年。序言“七月流火,言旋幕府”,盖蒋晁七月回归淮南幕。
又《全唐文》卷三八七独孤及《送蒋员外奏事毕还扬州序》:“扬州牧赵国崔公,使其部从事侍御史吴兴蒋晁如京师,条奏官府之废置、岁月之要会。……既将命,赵公拜左仆射,蒋侯加尚书郎之位。其还也……然后西人之旧者,皆赋韵道别,而鄙夫和之。……今也于归,腰曳两绶。然浊泾素浐,春水始生,秦原青青,诸草皆秀,可共乐也,而又别焉。凡我同寮,是以有瞻望不及之叹,故送远之志,悉形于文。”所言之事与贾至同,然“春水始生,秦原青青,诸草皆秀,可共乐也,而又别焉”暗示归淮南为本年春,不知何者为是。
本年前后,公在礼部侍郎任,为李季卿之父李适文集撰序。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工部侍郎李公集序》:“皇唐绍周继汉,颂声大作,神龙中兴,朝称多士。济济儒术,焕乎文章,则我李公,杰立当代。……而公当颓靡之中,振洋洋之声,可谓深见尧舜之道、宣尼之旨,鲜哉希矣!……至先大夫与公有皮、鲍之知,公嗣子吏部侍郎季卿与至有声誉之好。德业度量,弱岁闻之于趋庭;文学编简,中年得之于吏部。所见异辞,所传异文,敢不序焉?”由上文可知,贾至与李季卿为世交,贾至贬谪岳州司马时,便有诗与李季卿唱和,参见上元元年条。又永泰元年三月,两人并集贤院待诏。参见本年三月条。序言:“文学编简,中年得之于吏部。”《唐仆尚丞郎表》卷一〇载李季卿永泰初迁吏部侍郎,大历二年春夏间为右散骑常侍。故序当作此前后。又李适,《旧唐书·李适传》载:“李适者,雍州万年人。景龙中,为中书舍人,俄转工部侍郎。睿宗时,天台道士司马承祯被征至京师。及还,适赠诗,序其高尚之致,其词甚美,当时朝廷之士,无不属和,凡三百余人。徐彦伯编而叙之,谓之《白云记》,颇传于代。寻卒。”
766年(丙午)
永泰二年 大历元年 公四九岁
二月,公在礼部侍郎任,知上都举,裴枢等二十六人登进士第。
《登科记考补正》卷一〇:“进士两都共二十六人。裴枢……”同卷:“知贡举:上都,尚书右丞贾至。”孟考:“温庭筠《乾子》:‘河东裴枢。……永泰二年贾至侍郎知贡举,枢一举而登第。’是又知大历元年春贡举也。是年冬,薛邕已迁礼侍知二年春贡举,则至卸礼侍不能迟过元年冬。”按:贾至转尚书右丞或在是年冬,也即薛邕迁礼部侍郎知贡举时,然温庭筠《乾
子》为小说杂谈类作品,未可全信。
十一月,甲子,大赦天下,改永泰二年为大历元年。
《全唐文》卷四九代宗《改元大历赦文》:“建元发号,革故维新,俾及履长之节,用深行庆之典,可大赦天下。其永泰二年宜改为大历元年。”《旧唐书·代宗纪》《新唐书·代宗纪》所载同。
冬,贾至由吏部侍郎转尚书右丞。
参见本年“二月”条。
又,公在吏部侍郎任上,诠疏笺注《道德经》。
《全唐文》卷九三一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序》:“此《道德经》自函关所授,累代尊行。哲后明君,鸿儒硕学,诠疏笺注,六十余家,则有《节解》上下、《内解》上下、《想尔》二卷……吏部侍郎贾至……元宗皇帝所注《道》《德》上下二卷,即今所广疏矣。”
767年(丁未)
大历二年 公五十岁
七月,公在长安,任尚书右丞,是月右散骑常侍李季卿薨,享年五十九。公作铭以铭之,时独孤及在礼部侍郎任,为其撰墓志。
《全唐文》卷三六八贾至《唐故正议大夫右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李公墓志铭》:“于维李公,诞灵中和。……早岁登科,以文从吏。累擢大邑,拔乎其萃。时之方难,朝慎名器。帝曰忠谠,尔居建议。出典方岳,入趋礼闱。再掌丝纶,翱翔凤池。乃作天官,又侍紫薇。八使澄清,功济危时。”又《全唐文》卷三九一独孤及《唐故正议大夫右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李公墓志铭》:“岁在丁未七月丁卯,有唐故右散骑常侍李季卿薨,享年五十九。……当昔天步方艰,王师有征,公入参谏臣,出佐军政,直躬咨诹,戎臣赖之。其后领二曹,判二州,再司王言,三贰京尹。由秘书少监为吏部侍郎,复兼御史大夫,慰抚山东、淮南。明年劳旋,典选如故。大历三年拜右常侍。……诸公以为不可奈何者寿天之数,若奋扬景行,宜在知已,由是尚书右丞长乐贾至作铭以铭之。”按:独孤及《墓志铭》首曰“岁在丁未七月丁卯,有唐故右散骑常侍李季卿薨”,后曰“大历三年拜右常侍”,“丁未”年即大历二年李季卿薨,则何以能在大历三年拜右常侍,故“三年”必为“二年”笔误。又后文“尚书右丞长乐贾至作铭以铭之”,其时,贾至已转尚书右丞了。
768年(戊申)
大历三年 公五一岁
春正月,公在长安,由尚书右丞徙兵部侍郎。
《旧唐书·代宗纪》:“三年春正月……甲戌,以工部侍郎蒋涣为尚书左丞,浙西团练观察使、苏州刺史韦元甫为尚书右丞,左丞李涵、右丞贾至并为兵部侍郎。”同书《贾至传》:“大历初,改兵部侍郎。”《新唐书·贾至传》:“大历初,徙兵部。”
769年(己酉)
大历四年 公五二岁
公在长安兵部侍郎任。
《旧唐书·代宗纪》:“(大历五年)二月……辛卯,以兵部侍郎贾至为京兆尹。”则本年尚在兵部侍郎任。
770年(庚戌)
大历五年 公五三岁
二月,公累封信都县伯,以兵部侍郎转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常衮作制。
《旧唐书·代宗纪》:“二月……辛卯,以兵部侍郎贾至为京兆尹。”同书《贾至传》:“五年,转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卒。”《新唐书·贾至传》:“累封信都县伯,进京兆尹。”《唐才子传·贾至传》所载略同。
又《全唐文》卷四一二常衮《授贾至京兆尹制》:“正议大夫行尚书兵部侍郎信都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贾至,高文典诰,合于《韶》《雅》,五经大义,会于宗极。……可守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散官勋封赐如故。”
九月或稍前,公在京兆尹任,举授李融为长安主簿。
《册府元龟》卷七二八载:“李融少孤,自修立性,严正善吏,事累官至美原尉。京兆尹贾至举授长安主簿。”
九月,公在长安,由京兆尹转右散骑常侍。
《唐会要》卷六一:“大历五年九月,杜济除京兆尹,充本府馆驿使。自后京兆常带使。”杜济大历五年九月除京兆尹,则贾至卸任京兆尹当在此时。又《新唐书·贾至传》载:“七年,以右散骑常侍卒。”可见贾至由京兆尹转右散骑常侍甚明。
本年前后,公与杨炎有诗赠元载歌姬。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赠薛瑶英》诗有注:“元载末年,纳薛瑶英为姬,以体轻不胜重衣,于外国求龙绡衣之。惟至及杨炎与载善,得见其歌舞,各赠诗。”《全唐诗》卷一二一杨炎也有《赠元载歌妓》,《杜阳杂编》亦云:“载宠姬薛瑶英,玉质香肌,善歌舞。唯炎及贾至与载善,得见,炎作长歌赠之。”按:《新唐书·元载传》:“帝积怒,大历十二年三月庚辰,仗下,帝御延英殿,遣左金吾大将军吴凑收载及王缙,系政事堂,分捕亲吏、诸子下狱。……遣中使临诘阴事,皆服。乃下诏赐载自尽。”“元载末年”,当在本年前后。又《旧唐书·元载传》:“五年三月,朝恩伏法……载兼判度支,志气自若,谓己有除恶之功,是非前贤,以为文武才略,莫己之若。外委胥吏,内听妇言。城中开南北二甲第,室宇宏丽,冠绝当时。又于近郊起亭榭,所至之处,帷帐什器,皆于宿设,储不改供。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畛,凡数十所,婢仆曳罗绮一百余人,恣为不法,侈僭无度。”亦可视为诗系本年前后一佐证。
771年(辛亥)
大历六年 公五四岁
夏,公在洛阳,与韦应物等人集于林亭,韦有诗作。
《韦江州集》卷一《贾常侍林亭燕集》:“群公尽词客,方驾永日游。朝旦气候佳,逍遥写烦忧。绿林蔼已布,华沼淡不流。没露摘幽草,涉烟玩轻舟。圆荷既出水,广厦可淹留。放神遗所拘,觥罚屡见酬。乐燕良未极,安知有沉浮。醉罢各云散,何当复相求。”按:《新唐书·贾至传》载:“七年,以右散骑常侍卒。”则贾至本年尚在右散骑常侍任上。
772年(壬子)
大历七年 公五五岁
四月或稍前,以右散骑常侍卒,年五十五,赠礼部尚书,谥曰文。独孤及有文祭之。
贾至之卒,《大唐传载》有记:“贾至常侍平生毁佛,尝假寐厅事,忽见一牛首人,长不满尺,携小锅而燃薪于床前。公惊起而讯之,对曰:‘所谓镬汤者,罪其毁佛人。’公曰:‘小鬼何足畏耶。’遂伸足床下,其汤沸,忽染于足,涌然而上,未几烘烂而卒。”当为小说家语,不可全信。然贾至不尚佛应是实事,《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中写道:“誓将以儒,训齐斯民。”其所作制多引儒家经典,又从诗文中可见其终身不与佛教徒交往。
《新唐书·贾至传》:“七年,以右散骑常侍卒,年五十五,赠礼部尚书,谥曰文。”《旧唐书·贾至传》《唐才子传·贾至传》《郡斋读书志》不载卒之年月,但云以右散骑常侍卒。又《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维大历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朝散大夫检校尚书司封郎中兼舒州刺史赐紫金鱼袋独孤及,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散骑常侍赠礼部尚书贾公六兄之灵。”则贾至之卒,当在此稍前。《唐会要·谥法上》:“文:赠中书令楚国公上官仪……赠礼部尚书贾至、赠礼部尚书韩愈。”
贾至为唐代著名散文家、诗人,与独孤及、萧颖士、李华、房琯、李白、杜甫、王维、高适、岑参、严武、李季卿、杨绾等人相友善。《新唐书·艺文四》:“《贾至集》二十卷、别十五卷(苏冕编)。”《唐会要·氏族》:“著作郎贾至撰《百家类例》十卷。”又曾注《道德经》,见“大历元年条”。《郡斋读书志》卷一七:“集,李邯郸淑家本二十卷,苏弁编次,常仲儒为序,以墓铭、序碑列于后,今亡其半。”《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贾幼几集》十卷。唐起居舍人河南贾至幼几撰……又有十卷者,有序。”《唐才子传·贾至传》则曰:“有集三十余卷。”《全唐文》存其文三卷,《全唐诗》存其诗一卷。
《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祭贾尚书文》对其人其文赞曰:“追念夙昔,尝陪讨论。综覈微言,揭厉孔门。匪究枝叶,必探本根。高论拔俗,精义入神。誓将以儒,训齐斯民。文章陵夷,郑声夺伦。兄于其中,振三代风。复雕为朴,正始是崇。学者归仁,如川朝宗。六义炳焉,自兄中兴。”杜甫《别唐十五诫因寄礼部贾侍郎》称其:“雄笔映千古,见贤心靡他。”皇甫湜《谕业》赞其文:“如高冠华簪,曳裾鸣玉,立于廊庙,非法不言,可以望为羽仪,资以道义。”《唐才子传·贾至传》则对其诗多加赞叹:“至特工诗,俊逸之气,不减鲍昭、庾信。调亦清畅,且多素辞,盖厌于漂流沦落者也。”
《全唐诗》卷二三五贾至诗歌中,以下诗不能确定具体创作时间。
《铜雀台》:“日暮铜台静,西陵鸟雀归。”似是实景,从诗意看,似乎作于早年。
《侍宴曲》:“欢余剑履散,同辇入昭阳。”贾至一生多次入居长安,故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能确定。
《春思二首》:其一:“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其二:“笙歌日暮能留客,醉杀长安轻薄儿。”从诗歌风格看,似是早年作品。
《咏冯昭仪当熊》:该诗为咏史诗,不能确定其具体创作时间。《艺文类聚》第九十五:“孝元帝冯昭仪:上幸虎圈斗兽,后宫皆坐。熊出圈,攀槛欲上殿。昭仪乃当熊而立,及左右格杀熊。上问:‘人情惊惧,汝何故前当?’昭仪对曰:‘夫猛兽得人而止,妾恐熊至御座,故身当之耳。’帝嗟叹,以此倍敬重之。”
《全唐文》误收入贾至作品。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韦绶礼部尚书薛放刑部侍郎丁公著工部侍郎等制》。
按:《旧唐书·穆宗纪》:“(长庆元年三月)庚戌,以左丞韦绶为礼部尚书。”韦绶,德宗、宪宗、穆宗时人。同卷:“十五年正月庚子,宪宗崩。丙午,即皇帝位于太极殿东序。是日,召翰林学士段文昌杜元颖沈传师李肇、侍读薛放丁公著对于思政殿,并赐金紫。”《旧唐书·丁公著传》:“穆宗即位,未及听政,召居禁中,询访朝典,以宰相许之。公著陈情,词意极切,超授给事中,赐紫金鱼袋。未几,迁工部侍郎,仍兼集贤殿学士,宠青宫之旧也。”《唐会要·舆服下》:“长庆二年十月。以礼部尚书韦绶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可见,韦绶、薛放、丁公著主要活动于宪宗、穆宗朝,三人授予官职在长庆元年三月,其时距贾至去世已四十九年,故非贾至作品。
《全唐文》卷三六六贾至《授学士李让夷职方员外郎充职制》。
按:《旧唐书·李让夷传》:“李让夷字达心,陇西人。……让夷,元和十四年擢进士第,释褐诸侯府。大和初入朝,为右拾遗,召充翰林学士,转左补阙。三年,迁职方员外郎、左司郎中充职。九年,拜谏议大夫。”贾至《授学士李让夷职方员外郎充职制》:“翰林学士朝议郎行左补阙赐绯鱼袋李让夷,器以琢成,材为众出,蕴积迈时之志,发明扶道之心。学务研精,文推轶拔,早飞身于戎幕,遂躐位于谏垣。忠言屡闻,密命斯委,果扬温雅之称,宜获谟之效。亦既久次,宜所转迁,受假宠于握兰,用酬劳于视草。勉宏前懿,以服宠荣。可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依前充翰林学士,散官赐如故。”与《旧唐书》所载同,李让夷元和十四年及进士第,大和三年迁职方员外郎、左司郎中充职。其时贾至已卒多年,故文非贾至作。
《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敬昭道殿中侍御史等制》。
按:《制》曰:“朝议郎行监察御史敬昭道等,见素为质,怀清守道,学以润身,文能比事。自乘骢晓谒,絷隼秋飞,或出禀王纶,或入持天宪。传使者之命,往则有功;按罪人之赃,居而不挠。因其绩用,彩以声华,宜叶岁迁,允符时议。可依前件。”《大唐新语》卷四载:“延和中,沂州人有反者,诖误坐者四百余人,将隶于司农,未即路,系州狱。大理评事敬昭道援赦文刊而免之。……昭道迁监察御史。先是夔州征人舒万福等十人次于巴阳滩,溺死。……昭道即募善游者出其尸,具酒殽以酹之,观者莫不歔欷。乃移牒近县,备槥椟归之故乡。征人闻者,无不感激。”又《唐会要》卷四四:“开元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己卯。敕河南河北检校杀蝗虫使狄光嗣、康瓘、敬昭道、高昌、贾彦璇等。宜令待虫尽。”《制》中所言“自乘骢晓谒,絷隼秋飞,或出禀王纶,或入持天宪。传使者之命,往则有功;按罪人之赃,居而不挠”及《大唐新语》和《唐会要》所载事,距贾至为起居舍人或中书舍人有四十余年,定非贾至所作。又至父贾曾在先天、开元年间任中书舍人,或为贾曾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