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本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文本诗学作为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和学科研究方向,自然有其存在的内在逻辑系统和范畴体系。该体系逻辑地验证了文本理论研究存在的可能性,这就是逻辑起点。严格来说,逻辑起点是文本诗学研究的起始环节,是其知识体系合理存在的基点,也是提出其他相关问题的理论依据。
文本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什么呢?从这一研究领域的基本范畴看,必然涉及“文本”和“诗学”这两个重要范畴的深度关联性研究。概而言之,文本诗学就是对“文本”的理论探究,其中对“文本”含义的深度理解影响着文本诗学的形态和发展。当然,“诗学”作为一种理论研究视角,受到哲学思潮、研究范式转型等社会文化语境的影响很大,这种影响凝结为方法论上的指导。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诗学”是以方法论的形式影响理论家对文本的理解。由此看来,从根本上讲,文本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对“文本”的深度理解。
何谓“文本”?这是一个含义颇为复杂的问题。从词源学上看,“它的词根texere表示编织的东西,如在纺织品(textile)一词中;还表示制造的东西,如在‘建筑师’(architect)一类的词中”(霍兰德)。但在一般意义上认为“文本就是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语言”(利科)。从语言学角度看,杜克罗和托多洛夫主编的《语言科学百科辞典》的解释是:“文本的概念与句子(或分句,单位语符列等)的概念不属于同一层次;因此,文本应与几个句子组成的印刷排版单位的段落相区别。文本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整本书,它的定义在于它的自足与封闭;它构成一种与语言学不同但有联系的体系。”[1]还有论者认为,“从符号学角度看,文本表示以一种符码或一套符码通过某种媒介从发话人传递到接受者那里的一套记号。这样一套记号的接受者把它们作为一个文本来理会,并根据这种或这套可以获得合适的代码着手解释它们”[2]。后结构主义者克里斯特娃则认为,文本是“一个超越语言的工具,它通过使用一种通讯性的言辞来重新分配语言的秩序,目的在于直接地传递信息,这些言辞是与那些先于其而存在的和与其并存的言辞相互联系的”[3]。而在当代有些批评家那里,文本则超出了语言学界限。法国现象学符号理论家让-克罗德·高概将其归结为一种表达方式:“说文本分析的时候,应该把文本理解成一个社会中可以找到的任何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是某些书写的、人们通常称作文本的东西,也可以是广告或某一位宗教人士或政界人物所做的口头讲话,这些都是文本。它可以是诉诸视觉的比如广告画。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一个社会使用的旨在介绍自己或使每个人在面对公众的形式下借以认识自己的表达方式。”[4]由上述分析可看到,文本概念言人人殊。
国内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text”一词最早引起国人重视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般将其直译为“本文”。后来,国内学者在该词的译介方面达成共识,将其一律翻译为“文本”,以与“作品”概念相区别。冯寿农的观点是,“‘文本’顾名思义就是以文为本,与‘人本’相对而言。20世纪50年代新小说派和荒诞派戏剧取消主要人物,取消心理描写,取消主要情节,六十年代结构主义批评宣称‘作者死了’,文学的确不再是‘人学’了,不再‘以人为本’了,文学真正回到了它的本体,它的本真——‘以文为本’了,文学批评转向内部,就是转向文本,回归本体”[5]。冯先生的用意显而易见,“文本”即为以文为本,以此区别于先前的以人为本,这体现了西方世界对文学的一种新的认识。而黄鸣奋则认为,“在词源学的意义上,‘文本’(text)一词来自意为‘编织’(weaving)的另一个词”[6]。在此基础上,黄先生对其含义做了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将‘文’理解为某种信息、将‘本’理解为某种载体的话,那么,‘文本’作为一个范畴是多意的,因为信息的范围可大可小,载体的类型多种多样。”[7]在他看来,“文本”就是运用一定媒介编织而成的“织体”,“文学文本”就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创造出的语言织体,通常所说的“文本”主要是指“文学文本”。以上两位先生的分析代表了目前国内学者对“文本”范畴的认识。但毫无疑问,他们的理解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论述,概括地说,文本范畴包含以下含义:第一,文本是一个现当代文论概念,对其解释必受语言学模式影响,新的语言学理论的出现会改变人对文本含义的理解。第二,文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织体”,具有“词语”的类似存在方式。从结构上看,词语具有能指、所指之别,文本也包含类似的二重组合,“能指”是其语音、句法、结构,“所指”是其隐而不露的意指思想。第三,文本意指思想不是自明的,其意义生成方式多种多样,意义因解读方法、立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何谓“文本诗学”?简言之,就是对文本进行的理论研究。当然,这也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A.布洛克和Q.斯塔里布拉斯合编的《方塔那现代思想辞典》的解释是:“文本理论(Theory of Text),这个术语为德国批评家马克斯·本斯和另一些批评家所运用,用来表示对‘文本’的‘科学的’分析——他们所以选择这个术语,是想背离‘文学’或‘诗歌’这样的术语中所蕴涵的价值判断——这种分析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诸如文体统计学这类数学方法进行的。这种观点强调了文本分析的科学性与文本的内在自律性,较为符合二十世纪前半叶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和结构主义文论的文学观念。”[8]众所周知,罗兰·巴特曾为法国《世界大百科全书》撰写过“文本理论”条目,提出了全新的文本观。巴特认为“作品是一个数量概念,是一个实体;而文本是一个质量概念,是一个场。……文本探讨的不是语句,不是意义,而是表述,是意义生产过程。更确切地说,文本理论研究主体是如何在运用语言进行工作的”[9]。也就是说,文本理论研究的重点是文本的意义生成过程。该学说从根本上实现了对早期文本观念的颠覆,它的任务不再像早期理论那样妄图通过作品客观机制建立文本“科学”,而在于打破语言中心论和逻各斯严密控制,从而真正实现哲学、科学、文学、历史诸学科的融会贯通,以发散性思维和多重逻辑取代理性思维。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文本理论强调主体与社会文化的互动关系,为后起文论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上述两种文本观念很有代表性,分别在20世纪前期和后期占据主导地位,并影响了当时的其他理论。
西方文论派别众多,哪些属于文本诗学研究范围?综合上述分析,可以肯定衡量文本诗学的标准是:第一,是否坚持以作品本身为研究的重点,更关注作品自身意义的生成,放逐作者的决定地位;第二,是否将作品视为一个语言构成物,多层次、多角度地运用语言学方法研究作品。只要坚持了上述两点,即使在其理论中没有明确提出“文本”主张、没有出现“文本”字眼,我们也将其视为文本诗学。
既然文学文本是一个语言客体,其存在具有内在自律性;既然文本意义不是自明的,需要读者解读与阐释,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具体文本解读顺序研究文本诗学的相关问题。文本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自然应立足文本客观存在,剖析其独特的结构层次及建构规律。一般而言,文学文本解读需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层展开、逐步深入,依次分析文本语言、剖析文本结构、探讨特殊技法、考量整体形式,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考察上述客观形式的变化对于文本意义传达的制约作用。因此,语言、结构、表现技巧和文体形式对于文本诗学研究至关重要,这自然是文本诗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语言是文学文本存在的客观基础,失去了语言和类语言符号,文学内容便无所傍依,无“体”可靠。20世纪以来在结构主义语言学影响下,文论界对文学语言的诗性特征进行深入挖掘,文学语言的诗性品质和陌生化效果得以凸显。与此同时,文学语言在文本中的功能也得到了深入剖析,语言不再被定位为表情达意的工具,而是具有本体地位,语言就是作品本身。对语言本质与地位的不同理解直接决定了文本诗学的类型与形态。因此,语言分析是文本诗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重要支脉。
结构就是对文本构成因素的组织、安排。有了一定形式的组织安排,文本中各要素才能形成有机统一体,并使文本具有特殊风貌。文本诗学不应该仅仅关注文学文本的显在结构,如前后衔接与过渡、上下起承转合、伏笔与照应等,更要探究文本深层结构,特别是要挖掘文本中潜在的各种对立因素,并揭示其背后特定文化因素的浸淫与影响。文本诗学不仅要勘探文本中起支配作用的稳固结构和贯穿全文的平衡关系,还要注意分析结构的断裂性和颠覆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文本释义的多样性。在这方面,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文论颇有建树,其主张与认识影响了20世纪其他文艺思想,值得重视与关注。总之,文本诗学需要探究文本诗性结构及其效果。
表现手法与技巧的运用是形成文学文本诗性特征的重要因素。在抒情性作品中,什么样的语言富有诗意;在叙事性作品中,什么样的结构富有张力;在现代作品中,什么样的构思使文本成为“有意味的形式”,创作技巧的灵活运用十分关键。文本诗学不仅需要借鉴各种方法从学理上挖掘文本的上述诗性品质,而且更需要在动态过程中阐释上述因素的形成:普通语言通过怎样的变形才能转化为诗性语言,具有特殊表现力;普通事件经过怎样的处理才能成为生动且富有文学性的情节;普通素材经过怎样的虚化处理才能具有“悲剧”“荒诞”“滑稽”等形而上的审美风貌,具有普遍的人类学价值。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对于陌生化手法的关注,英美新批评对于用字技巧的探讨,法国经典叙事学对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关系、叙事视角类型、叙事复合序列形成、作品人物叙事功能的研究,都突出了上述提及的问题,值得深入挖掘。
在文学作品中,形式与内容相对,是对作品组织结构与存在形态的整体性特征所进行的理论概述及表达。在传统诗学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各门学科定位明确和研究对象的确定,形式因素越来越得到重视,甚至出现形式决定论等绝对化观点。在文艺发展过程中,形式因素得以凸显肇始于文学自律性的追求,18世纪唯美主义是其源头,“为艺术而艺术”取代了传统上文艺为政治、道德的他律论认识。文艺自律性追求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深入挖掘文艺的情感感染力和娱乐效果;二是探究文艺的精美性及形式创造的艺术价值。其中,后者就是形式研究。与对文本语言、结构、技法的研究不同,文本诗学对形式的研究更加关注文学整体性,突出形式与内容的区别及其为内容构形的重要功能,着力阐释形式在文学活动中的制约性作用,深入剖析形式生产机制与原理。文本形式研究还应该关注形式与文化的互动关系,探讨形式生产的微观政治功能,以及文本编码、解码与意识形态的统一及对抗等复杂关系。总之,文本诗学的形式研究是从宏观视域理论性地梳理与阐发形式之于文学活动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