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明清文学考论:宋克夫自选集
- 宋克夫
- 10244字
- 2025-04-29 19:03:47
上篇 明清小说考论
第一章 章回小说论析
论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伦理特点和发展线索
我国古代,以伦理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构成了中国文化心理的特质,这一特质一方面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同时也严密地支配着人们的审美方式,这二者的碰撞给古代长篇小说留下了鲜明的伦理印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产生、发展并取得辉煌成就的明清时代,正是伦理观念发生急剧变革的时代。如果我们把古代长篇小说放在这广袤的文化背景中,从最能体现这种文化背景特质的伦理角度入手,对审美主体的审美方式、审美对象的基本特点作一个宏观的考察,也许能使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发展线索更加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一
在真、善、美之间,如果说古代的西方人强调的是美与真的联系,那么,古代的中国人更着重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在中国古代美学文献中,用以表述艺术和伦理关系的“美善相兼”之类的说法简直是汗牛充栋。美学思想和伦理思想、美与善从降临到人世起,就似乎有一种先天的血缘关系。中国古代美学的这一显著特点,体现在主体之于对象、艺术之于社会的审美关系上,形成了道德评价取代美学分析的倾向。而古代美学的这一传统对长篇小说伦理特点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代长篇小说的审美过程中,伦理判断构成了审美方式的重要形式,而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伦理特点,首先在审美方式上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从创作过程上看,伦理判断直接制约着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小说作家运用的审美标准是道德的尺度,他们往往通过善恶标准来认识、评价、反映社会生活,褒贬作品中的人物这一点,正如闲斋老人在《儒林外史序》中所言:
稗官为史之支流,若读稗官者可进于史;故其为书亦必善善恶恶,俾读者有所观感戒惧,而风俗人心庶以维持不坏。[1]
在古代作家看来,“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2]小说创作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善恶分明的艺术形象实现作品的伦理功能,使读书者“读到古人忠处,便思自己忠与不忠;孝处,便思自己孝与不孝。至于善恶可否,皆当如此”。[3]而实现小说伦理功能的前提,就在于要求作家在创作过程中“一字予者,褒之;否者,贬之。然一字之中,以见当时君臣父子之道,垂鉴后世俾识某之善,某之恶,欲其劝惩警惧,不致有前车之覆”。[4]小说作家只有评价、反映社会生活时运用道德的尺度,对作品中的人物进行鲜明的褒贬,才有可能形成作品善恶分明的伦理倾向,以实现作品惩恶扬善的伦理功能。
从接受过程上看,伦理判断直接地制约着主体之于对象的审美关系。在古代长篇小说的阅读、批评过程中,读者和批评家对审美对象的褒贬态度通常取决于伦理标准,他们往往用善恶的尺度去评价人物,表明自己对人物的爱憎背向。在对宋江形象的评价上,李贽和金圣叹的争鸣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认为:
谓水浒之众,皆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人可也。然未有忠义如宋公明者也。……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5]
李贽对宋江的高度评价,遭到了金圣叹的猛烈抨击。在《水浒传序二》中,金圣叹说:“后世不知何等好乱之徒,乃谬加以‘忠义’之目。”[6]并在第十七回总批中说:
宋江,盗魁也。盗魁则其罪浮于群盗一等。然而从来之读《水浒》者,每每过许宋江多义。……宋江而诚忠义,是必不放晁盖者也,宋江而放晁盖,是必不能忠义者也。[7]
在对宋江的评价上,尽管李贽和金圣叹的态度大相违背,然而,他们所运用的判断标准却是一致的,都是通过伦理准则对宋江作出自己的褒贬。在审美方式上,也都体现了古代长篇小说在接受过程中以伦理判断为其主要形式的共同特点。
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特质在审美心理上积淀的产物,审美过程中的伦理判断决定着古代长篇小说的伦理特点。一方面,伦理判断直接制约着小说作家的创作过程;另一方面,伦理判断又左右着主体对小说的接受过程,并通过批评和理论的形式,影响作家的审美方式,间接地支配着长篇小说的创作。因此,使古代长篇小说的人物形象、基本主题都呈现出鲜明的伦理风貌。
遗憾的是,在近几十年的文学研究中,人们对古代小说在审美方式上的这一显著特点并没有予以应有的正视,而习惯于把各种复杂的文学现象纳于政治判断的框架。于是,政治判断代替了美学评价,简单的阶级、历史分析成了古代小说研究方法的唯一模式。殊不知政治判断在古代小说的审美过程中并不起支配作用,阶级分析更难以左右古代小说的创作和接受。因之,审美方式在不同时空条件下所存在的差异和矛盾,使古代小说研究中的混乱局面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随之而来的是隔靴搔痒,难解人意的分析和喋喋不休,打不完的笔墨官司。如曹操形象的评价,《水浒传》的招安问题,《西游记》的主题,等等,这些小说史上复杂的文学现象依然将作为永久性的难题向人们发出不断的挑战。而对古代长篇小说伦理特点的注重,则是对近几十年文学研究现状反思的必然旨归。
每一部长篇小说都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一方面是弥漫着以伦理精神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的古代封建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也是主体以伦理判断为其主要审美方式对现实世界的观照。经过主体以伦理意识对充满伦理精神的社会生活评价、反映而创作的古代长篇小说,自然地要打上深刻的伦理印记。
这种伦理的印记,首先在古代长篇小说的艺术形象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艺术形象是主体根据一定的审美方式评价、再现生活的产物。由于伦理判断左右着主体的创作过程,古代小说的艺术形象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浓郁的道德色彩,呈现出鲜明的善恶倾向。伦理属性因而成为古代小说人物的本质特征。
这里姑且以聚讼近30年的曹操形象为例。从历史真实出发,有的论者认为《三国演义》“歪曲历史,贬斥曹操”,是“曹操的谤书”。出于对艺术真实的强调,有的论者认为曹操的形象“广泛地概括了长期封建社会的权臣、政治家的复杂而真实的精神面貌”[8],达到了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的统一。上述两种观点似乎根本对立,但在判断方式上却都是用政治历史评判取代伦理分析。从政治历史判断出发,曹操确实不失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和军事家;但如果从伦理判断着眼,曹操则是一个欺世盗名、狡诈虚伪、凶残狠毒的奸雄。而在《三国演义》的创作过程中,作者是以伦理判断为其审美方式的:从“忠”出发,作品批判了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从“义”出发,作品揭露了曹操狡诈奸猾;从“仁”出发,作品鞭挞了曹操狠毒凶残。出于对历史的忠实,《三国演义》也确实描写了曹操“雄才大略”的性格和统一北方的大业,然而,这些为政治历史判断所肯定的性格大业,在道德的解剖刀下则往往显现出其欺世盗名、伺机篡位的丑恶灵魂。因而,着眼于伦理评判,历史上的曹操和艺术中的曹操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异。造成曹操形象聚讼的根本症结,也不在于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之间的背离,而在于今人的政治判断和古人的伦理判断在观照历史和艺术中所形成的差异。
《水浒传》中的宋江是古代小说研究中另一个聚讼纷纭的人物。权威性的意见认为:宋江的形象具有反抗性和妥协性的双重性格。最后,妥协性占了上风,从而酿成了招安的悲剧。这是用政治判断对宋江形象做出的分析。诚然,宋江的形象确实具有双重性格,但把这种双重性格归结为反抗性和妥协性,却不免失之于皮相。事实上,制约着宋江双重性格的本质属性,是在“官逼民反”的历史条件下两种伦理力量——忠和义——之间的矛盾。出于“义”,他担着“血海也似干系”,私放了晁盖。在擒何涛、俘黄安以后,他又着眼于“忠”,认为这是犯了“弥天大罪”,“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宋江一生都徘徊在“忠”“义”之间,一生都在寻求统一“忠义”的途径。最后,他终于找到了这样的途径,那就是接受招安。在宋江看来,只有这条途径才能在保证“忠”的同时,又顾及“义”,既“忠于大宋天子,尽忠竭力报国”,又可以使兄弟们“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青史留名”。因而,受招安的结局,不是宋江性格中反抗性和妥协性分裂的产物,而是宋江性格在“忠”和“义”的表现上相互矛盾统一的结果。宋江形象因伦理特征和积极意义所构成的丰富性也正是在这里才得到充分的显示。
既然伦理属性构成了古代长篇小说人物形象的本质特征,那么,各种伦理力量的冲突就必然成为作品的基本矛盾。古代长篇小说往往通过善和恶的矛盾冲突,以及对善的讴歌和恶的批判,表现作品惩恶扬善的基本倾向,寄托作者各自的伦理理想。
正像伦理判断左右着艺术形象的创造一样,古代小说作家不是用阶级的眼光看待纷繁万变的人事关系和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而往往习惯于把这些关系和矛盾纳入伦理的框架,用伦理的观念加以解释。这种思维方式直接制约着古代长篇小说主题的形成。
《水浒传》的主题是古代小说研究中引人注目的热门课题。立足于阶级分析的“农民起义说”一向被认为是《水浒传》主题的定评。不错,《水浒传》是描写了梁山好汉和贪官污吏的斗争,也揭示了“官逼民反”的现象,但这些是否能构成“农民起义说”立论的确据,仍然有慎重商榷的必要。且不说施耐庵是否有用阶级观点做文章的可能,也不谈江湖好汉被“逼上梁山”是否有“权居水泊,专等招安”的权宜之计,更不提宋江们是否具有农民起义必须具有的土地、政权要求,仅此“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只反高俅、童贯,忠于大宋天子一条,就足以动摇“农民起义说”的根基。在笔者看来,《水浒传》所着力描写的是内忧外患的历史条件下,以宋江为首的江湖豪侠、梁山英雄和以高俅为首的贪官污吏,恶霸劣绅之间正义与邪恶的伦理冲突,并通过这一冲突,深刻地揭示了奸邪专权、误国殃民、迫害忠良的黑暗现实,热情歌颂了梁山英雄全忠信义、辅国安民、替天行道的正义事业,从而表达了作者在封建乱世中的伦理理想。正如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所言:“《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盖自宋室不竞,冠屦倒施,大贤处下,不肖处上。……其势必至驱天下大力贤而尽纳之水浒矣。”[9]这种“大贤处下,不肖处上”的客观情势,使作品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悲剧结局。从“逼上梁山”“宋公明全伙受招安”“宋公明神聚蓼儿洼”的悲剧结局中,我们不难看到在封建乱世中“全忠仗义”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和艰辛,也正是通过这些代价和艰辛,作品向人们有力地展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和“全忠仗义”的伦理规范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从而表现了作者对封建乱世的极大愤懑和对传统道德的深沉迷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水浒传》实质上是一曲“乱世忠义”的悲歌!
二
在谈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时候,人们往往过分地强调《金瓶梅》在小说史上的地位:第一,《金瓶梅》是第一部由文人单独创作的长篇小说;第二,《金瓶梅》打破了历史神话题材垄断长篇小说创作的格局,开了以描写家庭日常生活为题材的“人情小说”的先河,从而认定“《金瓶梅》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典小说已进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10]笔者决不想否定《金瓶梅》创作和题材上的特点,但是,这些特点并不能从基本规律上说明古代小说的发展,也不能涵盖古代小说发展过程中的一切艺术现象。因为,中国小说发展史毕竟不是由集体创作到文人单独完成的小说创作演变史,也不是由历史、神话到家庭日常生活的题材嬗变史。那么,制约着古代小说发展规律的内在机制究竟是什么呢?回答仍然应该是:伦理观念。
伦理道德是调剂个体和群体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明清时期,是伦理观念急剧变革的时代,伦理观念的变革导致了审美方式的变革,并通过审美方式,潜在地制约着古代长篇小说的发展。在最能体现古代小说成就并代表着古代小说发展主流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的发展过程中,新的道德观念日益兴起和旧的道德观念逐步衰败,个体意识的不断强化和群体意识的逐渐削弱构成了古代长篇小说最为基本的演进线索。
《三国演义》《水浒传》的出现,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第一阶段,个体人格的伦理化是这一阶段伦理判断的主要特点。
在古代小说研究中,人们似乎不大情愿去注意《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程朱理学的联系。而在事实上,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11]元明时代,在伦理思想史上据正宗地位的程朱理学,不可能不对当时人们的审美方式和《三国演义》《水浒传》的创作产生影响。在对人性的理解上,朱熹把人的本质属性分成“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具有“天理”的人性叫作“天命之性”;“理”“气”相杂的人性叫作“气质之性”。“气质之性”有善有恶,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属性。对人性的划分和“天理”的强调,直接关系到对“人”的观念的理解:伦理的人性取代了个体的人性,个体意识让位于群体意识,伦理属性则成了人的本质属性。对伦理人格的强调必然导致个体人格的削弱。程朱伦理思想反映在审美方式上,构成了以儒家的善恶观念作为伦理判断的主要准则,解释人的本质属性的创作倾向,从而剥夺了超脱于伦理人格之外的个体人格独立存在的天地。于是,人物形象的塑造,主要在于区别“某之善,某之恶”,把典型的创造当成善恶类型的再现;小说创作的目的在于“合天理,正彝伦”[12]使人们知道“忠孝节义必当师,奸贪谀佞必当去”[13],把伦理教化作为审美功能加以追求。这种审美方式直接影响到《三国演义》《水浒传》的创作。
个体人格的伦理化,体现在人物塑造上,必然导致人物性格的类型化。伦理属性既然构成了人的本质属性,善恶观念无疑会成为典型人物的基本共性。因而,在《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典型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往往是某一道德品质的典范的表现。如曹操的奸诈,刘备的仁厚,高俅的奸狡,宋江的忠义,诸葛亮的忠贞智慧,关云长的义重如山,黄忠的老当益壮,林冲的义勇善战…… 这些人物在精神气质和道德面貌上,无不有着浓郁的理性色彩和突出的共性特征,无不有着鲜明的伦理特点和爱憎分明的善恶倾向。
审美目的的功利化体现在作品内容上,必然导致小说主题的伦理化。既然小说的目的在于“裨益风教”[14],惩恶扬善,势必会构成作品在思想上的基本倾向。《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所表现的都是个体和群体,以及不同的群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中,《水浒传》所着力表现的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以及被统治者之间的伦理关系。《三国演义》所着力描写的则是统治者之间的伦理关系。作品以儒家伦理为评判标准,通过对曹操所代表的恶势力的批判和对刘备所代表的善势力的讴歌,表现了作者对统治者的爱憎背向,寄予了当时人们对统治者的道德要求和理想。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作品都以悲剧作结。“关云长败走麦城”“刘先主遗诏托孤儿”“诸葛亮秋风五丈原”“宋公明神聚蓼儿洼”,体现了伦理美德的正面人物往往免不了悲剧的命运。尽管作者对形成悲剧原因的回答不很明确,却用真实的描写向人们揭示了儒学伦理自身的矛盾及其和封建社会黑暗现实之间的矛盾,从而用伦理的武器实现了对现实的批判,同时又对这种武器自身表现出极大的困惑。
审美意识一经形成之后,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三国演义》《水浒传》中个体人格伦理化的审美意识产生之后,对后来的审美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在鲁迅先生称为“讲史小说”“侠义小说”及“公案小说”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而这两部作品之所以长久地得到人们的喜爱,其根本原因也在这里。
《西游记》的出现,把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发展推进第二阶段,伦理人格的个体化是这一阶段伦理判断的主要特点。
在《西游记》研究中,悟一子、悟元子之类的《西游真诠》《西游原旨》一向被视为野狐外道。然而也正是在“《西游》即孔子穷理尽性至命之学”[15]“《西游》……即是一部《心经》”[16]这类近乎参禅谈玄、梦中呓语的启迪下,我们才把《西游记》和王阳明心学拉上关系。明代中叶,随着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封建式的生产方式以及建构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受到了冲击。要求个性解放,主张人格独立,重视人的价值,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向被统治者捧为官方哲学的程朱理学发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在这场挑战中所涌现出来的包括王学左派在内的王阳明心学,正是当时新的社会思潮在伦理学领域中的反映。如果说,程朱理学注重“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对立,那么,王阳明心学则强调“心”与“理”的统一。“心即理”,“心外无理”,“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构成了王阳明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程朱理学中作为“客观精神”的“天理”,在王阳明心学那里则成了主观精神的“良知”。由于王阳明把“良知”作为伦理思想的最高范畴,从而取代了“天理”最高本体的地位,打破了“天理”主宰一切的格局;又由于王阳明认为“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17],把“良知”作为伦理判断的主观标准,从而突破了程朱理学以“天理”作为伦理判断客观标准的限制,在客观上为异端思想家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18]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由于王阳明主张“心即理”“心外无理”,把“良知”作为“吾心”所固有的主体道德精神,从而否定了主体之外“理”的存在,在客观上打破了“天理”对人性的强制,大大提高了个体人格的地位。于是,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人格和伦理人格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这在客观上为个体意识和个体人格的合理存在与充分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伦理思想的变革直接导致了明代中叶以后主张个性解放,注重个体情感的美学思潮。在诗文创作上,吴承恩认为“音生于感,感生于天,油然而生,直输肝肺”。[19]他的诗文作品“师心匠意”,“率自胸臆出之”,表明十分注重个体人格的发展和自我意识的表现。这种美学思想体现在小说审美方式上,就构成了强调个体人格与伦理人格和谐统一的审美的特征与注重主体内在道德修养的伦理功能。从睡乡居士“师弟四人,各一性情,各一动止”[20]和谢肇淛提出,鲁迅先生认可的《西游记》的大旨“盖亦求放心之喻”[21]的议论中,我们不难看到,《西游记》的出现,标志着古代长篇小说审美方式的重大变革。在人物塑造上,古代长篇小说由注重某种善恶属性的典型类型转化发展为强调人物典型性格化;在伦理功能上由强调外在的教忠教孝的模式中解脱出来,转而注重个体人格内在的道德自我完善。
当我们走出“阶级分析”的圈子而从伦理的角度对孙悟空这一形象做一番平心静气的考察,便不难发现《西游记》所着力描述的,乃是孙悟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高度的个体人格以及这种人格自身在道德上的不断完善,从而表现了作者对作为个体的“人”的信念和礼赞。作品的前七回,作者着力描写了孙悟空求仙访道,大闹三界,并通过这些情节展现了孙悟空反对束缚、追求自由、解放个性、尊重人格的强烈愿望,突出了孙悟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的个体意识;后八十七回,作品通过取经过程中一系列斩妖除怪的斗争,着力描绘了孙悟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冒险精神和个体的力量,表达了作者对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的重视与赞颂。而高度发展的个体人格构成了前后两个部分中孙悟空性格的基调。当然,个人意识的无限发展也会导致私欲的膨胀。作者在突出了孙悟空个体人格的同时,又表现了这个人物在取经过程中以修身、利民、治国为善恶判断准则的、对自然社会所幻化的邪恶势力的斗争,并在斗争实践中使孙悟空的个体人格在道德上得到不断的自我完善,达到了个体人格和伦理人格的和谐统一,从而寄托了作者的人格审美理想。
显然,较之于《三国演义》《水浒传》中的理想人物,孙悟空身上的伦理素质再也不是外在的、类型化的,而是根植于这个人物个体人格之中的。他的伦理行为,不是外在道德规范对人性的强制,而是个体自身内在的道德欲求外化的体现。人再也不是道德规范的奴仆,而是伦理观念的主宰。也正是在这里,《西游记》把中国古代重视群体的人道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显示出强烈的反理学意义。
《西游记》的出现,打破了个体人格伦理化审美方式垄断长篇小说创作的一统格局,开辟了一个审美方式多样化的崭新局面。这在“神魔小说”“人情小说”的创作中都得到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反映。而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进程,也随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儒林外史》《红楼梦》的出现,把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发展推向了第三阶段,人文人格的个体化构成了这一阶段伦理判断的主要特点。
如果要问,在贾宝玉和贾政之间,谁在精神实质和伦理面貌上更接近《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或《水浒传》中的宋江,回答应该是后者。然而,在《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被歌颂的人物,在《红楼梦》中却成了被鞭挞的对象,这不能不是一个富于喜剧意味而又发人深省的变化。而导致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仍然在于伦理观念的变革。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时期,在所谓“雍乾盛世”的繁华外衣下,封建社会已经走上了穷途末路,随着封建专制的日益崩溃,建构在封建经济关系之上的伦理思想已经显示出腐朽的本质。于是,批判被统治者捧为官方伦理思想的程朱理学,建立新的伦理思想,成了迫在眉睫的时代使命,这种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了王夫之、黄宗羲、颜元、戴震等启蒙思想家的肩上。宋明理学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而他们则强调“天理”和“人欲”的统一。“欲即理”“私欲之中,天理所寓”“理者存乎欲者也”,在清代启蒙思想家那里,“天理”由人性的主宰一降而为“人欲”的附庸。主体的感性欲求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程朱理学“以理杀人”的残酷本质得以深刻的揭发,“存天理,去人欲”的禁欲主义伦理观遭到了尖锐的抨击。尽管清代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体系没有完全超脱儒学伦理的范畴,但是,从黄宗羲“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和唐甄“凡帝王皆贼也”的愤怒谴责中,我们不难发现作为封建纲常核心的“君为臣纲”的道德教条在动摇;从颜元“男女者,人之大欲也,亦人之真情至情也”的慷慨陈词中,我们不难看到体现封建礼教内容的“男女之大防”在崩溃;从戴震“耳目百体之所欲,血气资以养,所谓性之欲也,原于天地之化者也”的侃侃而谈中,我们可以察觉封建禁欲主义的枷锁正在被冲破……陈腐不堪、扼杀人性的程朱理学日趋瓦解,代之而起的是重视人的存在,肯定人的欲求的人文精神,以及体现这种精神的、崭新的,当然也是不成熟的伦理思想。伦理思想的变革导致了古代小说审美方式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曹雪芹公开宣称:“《红楼梦》大旨不过谈情”。惺园退士明白概括:“《儒林外史》一书,摹绘世故人情。”[22]在人物塑造上,古代小说由强调以儒学思想为基础的伦理美,转而追求体现人文精神的个性美;在审美功能上,古代小说由强调实现以儒学思想为基础的伦理功能,转而注重探索以人文精神为基调的理想人生。
批判戕害人性的程朱理学,肯定人的合理欲求,探索理想的个体人格构成了《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在主旨上的共同特点。《儒林外史》通过那个牵着老婆游清凉山的杜少卿以及王冕、荆元等理想人物显示了这一特点。“逍遥自在,做些自己的事”,可以说是杜少卿的人生哲学,本着这一基点,在杜少卿身上,体现出主张平等自由,维护人的尊严,追求个性解放,反对束缚人生的进步要求,表现了对束缚人性的仕途功名的鄙视和对扼杀人性的程朱理学的批判。而作品正是通过对杜少卿等一系列理想人物的塑造,概括出讲究“文行出处”,蔑视“功名富贵”的行为规范,并以此为准则,揭露了以程朱理学为思想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人性的戕害和扭曲,表现了具有初步人文精神的伦理思想。而《红楼梦》则主要通过贾宝玉这一人物显示了上述特点。对“情”的注重,可以说是贾宝玉的性格核心。这种建构在个体人格基础之上的“情”体现在人际关系上,就形成了贾宝玉反对男尊女卑的陈腐思想和封建人性等级观念,尊重独立人格、主张平等博爱的人文伦理思想;体现在人生道路上,就形成了贾宝玉厌恶贵族生活、蔑视仕途经济、主张个性解放、追求生活自由的人生理想;体现在婚姻观念上,就形成了贾宝玉反抗“父母之命”的传统婚姻说教,主张恋爱自由,强调婚姻自主,注重心灵契合的近代婚姻思想。因而,以“情”为中心的人生理想,实质上是与程朱理学相对立而又具有人文精神的伦理思想。而《儒林外史》和《红楼梦》正是通过杜少卿和贾宝玉这两个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形象,向人们展示和赞美了一种与程朱理学相背离的人格,一种洋溢着人文精神的人格。
应该指出的是,《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在理想人生的探索方式上是有区别的。如果说,前者着重从儒学传统中吸取人文主义营养,在探求过程中表现得更多的是对传统文化的依恋,那么,后者则从儒学、佛学中吸取了人文主义因素的同时,更注重把探求的触角伸向崭新的空间,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开拓精神。探索方式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杜少卿和贾宝玉不同的个性特征及两部作品不同的美学风貌。当然,正像清代启蒙家在思想体系上不可能完全超脱儒学伦理范畴一样,作品所描写的人文主义理想人格在杜少卿和贾宝玉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带有封建社会母体的胎记。至于说《儒林外史》中市井奇人的出现和《红楼梦》中宝玉出家,更是反映了作者在理想人生探索中的苦闷与迷惘。因为,不成熟的理论,是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23]
鲁迅先生说过:“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24]《儒林外史》和《红楼梦》的出现,不同程度地打破了以儒学思想作为伦理判断标准主宰小说创作的一统格局,开创了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伦理判断支配小说创作的崭新局面。随着人文伦理判断在审美方式上对儒学伦理判断的取代,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也步入它最后的发展阶段。直到近代,人们才开始由强调文学与伦理的关系逐渐转向有意识地注重文学与政治。让文学服务于改良主义运动,在小说创作中实现了伦理判断与政治判断的融合,从而完成从伦理判断为主要审美方式的古代小说到以政治判断为主要思维格局的现代小说的过渡。
(原载《湖北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文教资料》1988年第6期转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