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背景

清代城镇的发展是彼时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除了作为流通枢纽而崛起的运河,以及沿江、沿海的较大商业城镇外,作为地区性商业中心崛起的中等商业城镇也数量庞大。它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在行政建制上可能仅仅是一个镇,但经济地位及对区域的影响力已经远超过一般的府、州、县城。[1]

通过对清代山西经济的整体考察,[2]我们可以知道,山西境内出现了“集聚经济”的雏形,凸显了“人口集聚”“产业集聚”“资本集聚”。这些“集聚”现象不仅使清代山西地区出现了大量著名的商业城镇,更形成了以产业和商路为主导的“城镇集聚”;不仅使彼时山西境内以太原、归化城、大同、运城、长治、凤台、解州城、绛州城、杀虎口、丰镇厅城、西包头镇、代州城、平阳府城等为代表的大城市发展迅速,也使平遥、祁县、太谷、榆次、介休、永济、河曲、宁武、托克托厅城、萨拉齐厅城、保德州城等为代表的一般城镇得到了发展,碛口镇、张皋镇、河口镇、南海子镇、张兰镇、义堂镇、茅津渡镇、孟门镇、壶口镇等村和镇也迅速崛起。同时,出现了以金融业、盐业、冶铁业、蒙汉贸易业、黄河运输业为主导的产业城镇集聚;还出现了以水路、陆路为主导的运输业城镇集聚。城镇的发展及城镇集聚的出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产物,会反作用于区域经济。因此,清代山西在农业生产条件并非优越的前提下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富省”之一。笔者综合运用包括账簿、碑刻、契约、文书、方志、墓志、《清实录》及档案等资料,结合当时人的著作、游记,借鉴国外学者的清代山西商业研究成果,从“集聚”视角对清代山西的“城市集聚”做进一步考察。从其内在规律、产生发展的原因、对周边区域经济的影响、经济辐射范围及扩散效应、城镇与商人间的互动、对民风民俗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考察其特点及作用机制的同时,得出一些客观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