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于汉代“清议”研究的思考

“清议”以激浊扬清为目的,历代史家学者对其无比推崇。曹羲《至公论》有“厉清议以督俗”[68]之语,顾炎武《日知录》曰:“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69]汉代士人清议较具代表性,尤其在东汉中后期“朝政昏浊,国事日非”之时,太学诸生与清流士大夫“依仁蹈义,舍命不渝”,以集体的形式大肆营造舆论抨击时弊、核论人物,竭尽心力维护儒家伦理纲常,现代学界多将此称为“清议运动”。[70]虽遭党锢之祸,清议运动以失败而告终,但清议活动并未停止,一些名士退至乡野,继续核论乡党人物,对士人进行品藻、识鉴,影响之大甚至左右当时政局。所以司马光说:“布衣之士符融、郭泰、范滂、许劭之流,立私论以救其败,是以政治虽浊而风俗不衰”[71];顾炎武亦曰:“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72]可见,东汉中后期虽被看作政治昏暗的代表,但因有清议之士的集体努力,后世对此时的士人风俗又无比推崇。

从历代文人儒士在疏奏、政论文或历史散文中对清议的偶然论及中可以看出,虽然清议传统在中国历史上起源很早、存在很久,但历代多限于对此传统的关注、提倡和运用,未对“清议”及其相关现象作出专门研究。以最为重要的汉代清议研究为例来看,从桓、灵时期的党人政治运动和名士识鉴活动层面去认识清议现象,进而分析东汉后期的历史状况及士人风貌,历来是史家常见的思维模式,故研究者多会从政治层面、制度层面、思想层面去考察东汉末年士人清议的方式。当然,清议对政治制度、士人思想的影响在东汉末年体现得最为明显,也是需要我们重点研究的部分,但与清议相关的其他方面也不应忽视,比如“清议”与士人文化的关系方面,似乎更应得到重视和研究。笔者在检视与汉代清议相关的现有研究成果时受益良多,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疑惑之处,故将其一并列于下文讨论,并附呈臆见,以求教于方家。

(一)清议的基本含义应该明确

在对清议及其相关社会现象、文化现象进行研究之前,应对清议的基本含义作出考释。虽然历代文人士大夫对清议传统多有提倡,今人对“清议”的含义也多有说明,但在整体上并未达成共识。例如,晋代傅玄上疏晋武帝时提及先王“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又曰“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73]。按傅玄此说,上古先王政清民和之时,“清议”即已存在。后顾炎武也说,古之哲王除“制官刑儆于有位”外,还“立闾师,设乡校,存清议于州里,以佐刑罚之穷”[74]。据此可把“清议”理解为公正性的社会议论,是基层民意表达的方式。但是,晋人山简上疏晋怀帝时又曰:“郭泰、许劭之伦,明清议于草野;陈蕃、李固之徒,守忠节于朝廷。”[75]山简所说郭泰、许劭“明清议于草野”,指的是东汉末年党锢之祸前后,名士郭泰、许劭核论乡党人物的行为。与之相似,当代学者周一良认为:“清议是东汉以来乡里中形成的关于某个人的舆论。”[76]王子今也说:“东汉后期,士大夫中形成了以品评人物为基本形式的政治批评的风气,当时称为‘清议’。”[77]由此来看,“清议”又似公共舆论,或名士对人物的精准品评。

以上对“清议”含义的理解,都有其合理之处,不能以对错来评价。因为这是“清议”一词出现之后,人们用它来描述前代相似的历史现象,每个人对其含义的理解毕竟有所偏差。故笔者认为,若要更为深刻地揭示清议的含义范畴,还应该结合社会背景考察清议一词出现的时间。

我们知道,先秦两汉时期一直存在以“清浊”区分美丑的历史传统,而东汉末年的士人清议活动又是社会上具有标志性的历史大事件,清议之风也成为这个时期士风的代名词,但我们不能误以为“清议”一词即出现于此时。翻阅文史资料,在秦汉及以前,并未发现“清议”之词的记载,[78]“清议”一词实出现于魏晋时期。如上文提到三国魏人曹羲《至公论》中有“厉清议以督俗”之语,又曰“清议非臧否不显”,“若乃背清议,违是非,虽尧不能一日以治”;《三国志》卷五七《张温传》载“(暨)艳性狷厉,好为清议”[79];《三国志》卷一一《管宁传》裴松之注引傅玄《傅子》曰“邴原性刚直,清议以格物”;[80]《三国志》卷四七《吴主传》裴松之又注引晋人张勃《吴录》曰:“(沈友)正色立朝,清议峻厉。”[81]以此而言,“清议”一词的文化属性及其反映的士人风貌,本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被发掘,并经过后人的提倡和运用而固定在世人心目中的。这样看来,用“清议”描述东汉末年的士人风貌,也是后人审视这段历史时而附加的。因此,单从字面出发,把“清议”理解为清正之议,不免过于简单,因为正当公正之论议历来多有,秦汉时期也存在“正论”“正言”“正议”这样的类似词语,它们之间的区别何在呢?笔者以为,若要弄清“清议”的具体含义,必须分析历代史家学者所指“清议”的共性。具体来说,通过考证“清议”一词的出现,应该厘清这样几个层面的问题:“清议”关注哪些社会内容;“清议”的参与主体与其他社会群体有何区别;“清议”方式与一般舆论有怎样的不同;“清议”的目的与一般性言论又有什么样的差异。唯其如此,才能对“清议”的特质作出深刻的认识。

(二)清议活动在东汉后期产生的因素有待于深度挖掘

东汉中后期政治形势的恶化,也就是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导致皇权旁落、风气败坏,无疑是诱发清议运动爆发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这也是大家关注的主要方面。除此之外,我们也要考虑到,清议在东汉末年士人群体间的发起还应该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因素,因为恶化的政治形势历来多有,如西汉末年的王莽篡位即为最明显之例,此时不但没有清议现象发生,反而是“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82]。也不能过分夸大因宦官擅权阻断士人入仕渠道的行为,才使得士人群体奋起抗争、发动“清议”,事实上当时还有大族官僚参与,而且部分士大夫或地位较高,或已功成名就。所以,单单把“清议”的发生归结为政治上昏暗、儒士仕途受阻,是片面的。

当然,现代学者对东汉末年清议思潮的来源也有多方面的探讨。如有人认为“清议”的直接起因是东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东汉后期因政治环境的影响,“清议”由对个体人物的品评扩大到对朝政、世事的裁量[83];有人认为频繁的游学活动助长了东汉末年处士横议式的清议之风[84];还有人从地域文化的角度作出分析,认为儒侠之风对汝南、颍川、南阳之地儒士的政治理念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成为他们发动清议运动的思想渊源之一。[85]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大规模的士人清议活动能够在东汉末年产生,本非一蹴而成的偶然现象,而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必然结果。

既然如此,若要更为详细、具体地阐释清议思潮产生的根源,还需要透过时代风俗的表面,去努力挖掘隐藏在政治斗争背后的社会制度及士人修养方面的内在因素。已有学者注意到“清议”的产生与汉代施行的察举征辟取士制度的关系,我们知道,自从西汉确立察举制选官制度后,乡举里选便根据乡邑清议来裁断士人,这导致清议观念在汉代士人群体中渐趋形成。儒家思想确立为正统后,汉室又以经学取士,随着明习儒术的士人群体的壮大,使得“清议”可能的参与主体也变得愈加庞大。东汉立国后,光武帝又对士人道德名节大力提倡,士人之间亦相互奖掖、推重,品藻之风与“谈论”风气愈发明显,这使清议运动爆发逐渐有了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笔者认为,正是这些因素的合力激荡,到东汉中后期,随着政治形势的急剧恶化,清议运动爆发在所难免。在这个过程中,黑暗政治对传统社会秩序的破坏,是清议运动爆发的社会制度层面的因素;而士人群体的壮大及其儒家伦理思想的稳固,则是推动清议运动发展的内部因素。当然,儒生政治使命感的增强、个别士人的性格特征、偶然的政治事件、文化习俗的积累等,对清议活动的产生也起到了引发或助燃的作用,这些都应为我们所考虑。

(三)关于清议方式的分类及其细致化研究问题

多数学者提及或论及汉代清议时,都会特意指向东汉末年的“清议运动”,这种理解是否准确呢?由上所述可知,从一定意义上说,“清议”只是后人总结汉代历史而提炼出的概述士人风貌的一个观念,因此若要全面地研究汉代清议,其范畴应该是历代学人对汉代清议归纳理解的综合。然而后人所谈及的汉代“清议”并非单单指东汉末年的士人清议活动,故把汉代清议单纯地理解为东汉末年的“清议运动”是有失偏颇的。那么,哪些现象还属于汉代清议的范畴呢?

参照历代学者对清议的看法,并结合汉代之实际,我们概可断定,除东汉末年“清议运动”这样的特定事件外,“清议”在汉代社会中还有两种表现:乡邑清议和士人清议。简要来说,“乡邑清议”是汉代选官过程中所参照的士人在大众间的口碑,并以此来决定其是否当选,尤其注重士人的孝悌、德行、才识,这项政策基本存在于整个汉代,只是随着社会时局的发展时兴时废,其对后世用人制度的建设影响颇大。如晋人卫瓘谈及曹魏在乡论基础上施行的“九品中正制”时曰:“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86]而“士人清议”主要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它由清流士人发起,靠自身的正义感或依据儒家的伦理观念,对社会间值得称道的人物或事件自觉予以褒颂,而对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或官员的违礼背德行为则予以贬斥,是士大夫之间相互监督的方式。故我们在与汉代士人相关的史料中常常看到“论者”“议者”之类的词语,如左雄有荐举贤士之功,故“议者咸称焉”;童恢竭力申救举主杨赐,“由是论者归美”;崔烈用钱购司徒一职,“论者嫌其铜臭”。[87]“士人清议”还表现在文人官吏日常生活中的相互褒奖和推重上,这与汉代的取士制度及奖掖气节名实的政策相关,从而促使汉代士人间形成浓厚的品藻之风,且影响深远。

其实,单就东汉末年的士人清议活动而言,它也可分为两种表现,张旭华在《汉末襄阳名士清议》一文中已经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汉末清议又有“党人清议”和“名士清议”之分。“党人清议”特指东汉后期太学诸生与世族官员联合结为“部党”,以儒家伦理观念为依托,在实际行动中大肆营造舆论以反对宦官擅权的政治斗争,它是东汉历史上标志性的事件,由此引发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党锢之祸,对东汉末年政治格局及士人思想观念亦产生较大的影响。“名士清议”特指在东汉后期政治运动和品藻之风中脱颖而出的大名士(如郭泰、许劭)对人物进行的品评、识鉴活动,名士在品鉴人才方面有着不凡的能力,其品评结果往往决定着士人的身价和地位。在东汉末年用人机制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名士清议”不失为一种推举人才的快捷方式。

在汉代的四种清议方式中,人们关注较多的还是东汉末年的“党人清议”和“名士清议”。一直以来,人们对“党人清议”的认识,多是从太学诸生与朝廷官员联合反对宦官专权的政治斗争模式上去分析,对“名士清议”多是从党锢之祸发生后名士对时人的品评、识鉴活动上来考述,当然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也要看到,二者的源起实与“乡邑清议”和“士人清议”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乡邑清议与士人清议是党人清议和名士清议的基础和铺垫。所以,若要对汉代的清议现象作出更为全面、透彻的分析,必须把“清议”视为整个汉代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研究。从另一方面看,既然汉代“清议”的表现方式有所不同,那么我们可以对其分别作出研究,在对比中求得甚解。拿“党人清议”来说,不仅要分析党人政治运动这个历史事件的源起,还要对党人清议的对象、参与主体、表现形式等作出合理的考察。而对于“名士清议”而言,不仅要注意到其发生与党锢之祸的关系,还要分析名士清议的特征及其能够引发舆论风波的原因;名士具有如此高超的品评识鉴能力,定非轻易而为即可做到的,而是经过长时间的生活积淀汇聚成的经验积累,这就需要在名士清议的具体方式、名士本人的个体特征上都要作出细致考察;由于东汉末年名士郭泰品鉴人才之事和许劭兄弟组织的“月旦评”较具代表性,故可将二者作为具体案例分析名士清议的具体过程,亦可由此观摩这种人才识鉴活动的时代影响和评价。

因东汉末年士人清议活动的范围广阔,京师和地方的众多士人都有参与,所以还可从地域角度对其进行细致研究。在此方面一些学者已经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如上文提及的张旭华的《汉末东吴时期的江南名士清议》《汉末襄阳名士清议》二文和黄宛峰的《东汉颖川、汝南、南阳士人与党议始末》一文,就是例证。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在东汉末年清流士人与宦官展开激烈对抗的太原郡、山阳郡、东海国以及“党人之议”兴起的甘陵国等地清议氛围也较为浓厚,值得作出进一步的探究。

(四)清议风气影响下的士风与文化领域尚未得到足够重视

汉代社会中浓郁的清议氛围,尤其是东汉末年大规模士人清议活动的发生,必会联动一系列的社会现象随之而变。其中士人风貌的变化和社会文化的新生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这也是目前学界在汉代“清议”研究领域较为薄弱的方面。

关于士人风貌,我们首先应该想到,“乡邑清议”在汉代的长期施行等于在社会上提倡了忠孝廉节之风,人人都希望得到乡闾清议的好评,因此会自觉守礼遵道、孝悌忠信,这在无意中会促成温柔敦厚士风的盛行。而东汉士人本以名行相尚,到了东汉后期,由于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儒家伦理纲常遭到践踏,士大夫群体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猛烈地抨击社会弊病,此时清议风气最为浓厚。例如《后汉书》卷六七《党锢列传》序载及桓、灵之际士人群体“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从而“婞直之风,于斯行矣”。[88]笔者认为,“婞直之风”其实包含着多种表现:士人重交游、爱名誉风气的大增,士人群体对公众人物与时政弊端的大肆评论、宣扬,甚至部分官吏由仕途之中萌生隐退思想或部分有识之士“召而不就”,都是“婞直”的具体表现。此外,作为“清议”参与主体的正直朝臣,在上书抨击时弊时表现出较强的激愤之情,多人因此遭受处罚甚至被处死,这也是婞直之风的直观体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些士人的思想逐渐走出僵化经学的桎梏,而变得越发多元,如道家思想在东汉末年得到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即为例证,这不仅展现出东汉末年士林风貌的变化,同时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汉晋时期士人思想观念的演进问题。

士人阶层是社会文化的主要引领者,士人思想观念的变化、士人政治活动的频繁,必会连及社会文化风貌随之改变。关于汉代清议与社会文化关系的探索,目前研究成果较为缺乏,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关系淡薄。比如那些力持清议的正直朝臣面对社会弊病或为申救党人所上的疏奏,既是东汉末年清议活动的组成部分,又是出于文人士大夫之手的章奏体政论文,它蕴载着那个时期的时代特征,又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同时清议之风也促使文化领域的社会批判思潮更为盛行,如王符作《潜夫论》、仲长统作《昌言》,不仅对愈加恶化的政治形势进行批判,而且力求扭转社会间的不良风气,甚至对传统思想亦产生怀疑。这些都可视为清议氛围影响下文人散文的新变。

除此之外,清议对社会文化的影响还表现在清议的议论方式或曰传播方法上。东汉末年党人在清议过程中,为团结部党力量和抨击时弊,需要大肆营造舆论,为便于舆论快速传播,他们利用了“称号”和“谣谚”作为传播工具。例如党人中有“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这样的称号,还有“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之类的七言谣为他们喧声扬名。“称号”一直延续在先秦两汉士人的生活中,到东汉适用范围愈加广泛,其被士人群体应用于清议活动中,可谓传统称号文化的一次全新弘扬。而歌谣谚语作为“清议”的传播工具,也非“党人”的独创,这其实与汉代民众乐用歌谣论政品人的传统及整个汉代谣谚文化的盛行分不开。也就是说,谣谚作为舆论传播方式在汉代早已出现,从根源上看,这是知识群体模仿民间文化的新创,在东汉末年清议活动中它的政治属性较为明显。清议活动中的歌谣谚语本身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无论是内容、体式,还是风格及其内涵,对当时和后世的文人文学都产生过相应的影响,由此亦可观览东汉末年士人文艺观念的变化。

而对于东汉末年“名士清议”而言,他们在用谣谚标榜、品论士人之外,又开创了“题目”文化。“目”是名士对人物的评语,此评语或是一个词,或是一个短句,但含义丰富,往往具有修辞性和诗意性。如许劭为曹操题目为“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庞统题目陆绩和顾劭曰:“陆子可谓驽马有逸足之力,顾子可谓驽牛能负重致远也。”[89]符融题目郭泰:“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鸟之凤皇,羽仪未翔。”[90]“题目”需经名士提出才更具分量,也才更具流传性,从而才能更好地提升被题目者的知名度。当然,名士间的题目风格各有不同,对它们作出类比分析,或可更好地认识题目文化的内涵和乐趣。“题目”与称号、谣谚都是语言艺术,且都被作为传播工具来用,仔细分析它们的应用特征会发现,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至魏晋时期,题目文化在士人间更为风行,《世说新语》中的《赏誉》《识鉴》《品藻》等篇保留了很多这个时期士人间相互题目的例子。

清议思潮在东汉后期的盛行,使得本来崇尚名节的东汉士人对名誉看得更重。正如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五“党禁之起”条中所说:“东汉风气,本以名行相尚,迨朝政日非,则清议益峻,号为正人者,指斥权奸,力持正论,由是其名益高,海内希风附响,惟恐不及。”[91]受此影响,清议之士极力宣扬志同道合者的美好声名,甚至想到同道中人离世后亦能流芳百世,因此述德性碑文在东汉末年大量兴起,立碑者也由碑主的子孙后代变为碑主的门徒、友朋或同僚。此类碑文作为清议活动的组成部分,也蕴载着清议之士力求敦风化俗的愿望在其中,所以碑文内容中多含有对逝去碑主生平事迹的褒扬。又因碑文出于文人士大夫之手,故其文学性相当可观。与之相应,东汉末年文人儒士创作的品评类散文、地方郡书和人物别传也大量出现。尤其是人物别传,汉晋时期不断增多,究其根源是在东汉末年人伦臧否思潮的影响下,一些在官位上世代显贵、在文化上世代传承的世家大族,为保持自己的家族传统和名誉,即以本家族中的名士为模范,编撰家传以扬名后世。

综合来看,清议活动对士人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口头文化和书面文化上。对于口头文化而言,“清议”的发展使固有的谣谚文化、称号文化得到应用和弘扬,并进而催生出东汉末年名士间以清雅为谈的题目文化。对于书面文化而言,传统的士大夫散文有了新的表现内容和新的时代气息:政论文中多含有抨击宦官擅权或为正义之士鸣不平的内容,且流露出充盈的情感和磅礴的气势;同时还兴起了一些新的散文体裁,即人物专论性的散文、述德性碑文、地方郡书、人物别传。这些对后世文人文学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比如汉世之后碑文体式得到沿用、人物别传类散文越来越多、题目文化延绵不断,以东汉末年清议事件或清议人物为典的文学作品也层出不穷。[92]

以上所述是我们在研究汉代清议与士人文化时应该想到的问题,也是不应回避的问题。但是就学界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诸多方面还有待于涉猎或深化。比如在清议过程中产生的谣谚和称号的特征,清议活动对述德性碑文、士大夫政论文创作的影响,清议氛围中题目文化的新兴等,都没有专门而系统的论述。唯有侯外庐等的《中国思想通史》专设一节介绍了东汉末年的风谣、题目,认为这是当时清议的表现方式。关于地方郡书、人物别传的研究,王仲镛在《陈寿〈益部耆旧传〉探微》一文中提到《益部耆旧传》是在东汉以来清议之风的历史背景下撰写而成的;胡宝国《杂传与人物品评》一文叙述了在人物品评风气下,东汉到东晋人物杂传的盛行。整体上看,此类研究成果偏少,并不足以观览清议与士人文化新变的整体面貌。由此可见,目前学界对清议活动中的文化含量未能全面剖析,关于清议活动对士人各类文学创作的影响也未能全面把握,即便一些领域已有学者作出了初步的考证,但仍有很多值得商榷和深究的地方。此外,已有学者注意到汉晋时期人物品评对文学理论的影响,如李世耀《人物品评与六朝文学批评》、熊国华《论魏晋人物品评对中国美学的贡献和影响》,皆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六朝文论相继产生,把其与东汉末年人物品评风气相关联,从源头上探究早期文论的发生及其特征是可行的,也是值得进一步作出研究的。

(五)应该看到和正视后人关于汉末清议评价不一的问题

后人对东汉末年士人清议活动的评价如何?这点往往为研究者所忽视。虽然士大夫群体在清议活动中表现出的传统儒家精神得到后世的多方褒扬和推崇,士人文化在清议思潮的影响下也多有新创,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从东汉末年清议活动产生时起,针对清议活动本身的评价就多有不同,其中既有褒评,也有贬评。

褒评者,如晋人山简赞颂东汉末年名士郭泰、许劭之伦“明清议于草野”;后世又有顾炎武盛赞党锢名士“依仁蹈义,舍命不渝”的行为;赵翼也认为,在东汉末年朝政日非之时,“清议益峻,号为正人者,指斥权奸,力持正论”。贬评者,如“党人之议”刚刚兴起之时,名士申屠蟠就把其比作战国时期处士“横议”朝政的行为,并断言这会导致社会动乱;唐人马总《意林》引曹丕《典论》言及桓、灵时期“布衣横议于下”,导致“位成乎私门,名定乎横巷”,且“户异议,人殊论,论无常检,事无定价,长爱恶,兴朋党”[93];后又有南宋孝宗认为东汉党锢之风“深害治体”,[94]并对其本朝士大夫“好唱为清议之说”的现象予以制止。

如何去理解这些不同的评价,恐怕是很多人心中的疑惑。从“清议”字面上来看,可将其理解为清正之议,或清雅之议,亦可引申为公正性的社会议论。以此而言,后人用“清议”一词概括士人议论时政和品评人物的行为,本蕴含着褒扬之情在其中。又从东汉末年“党人清议”发生前后的情形来看,多数正直士人自愿归入“党人”的行列,如党事初起之时,名将皇甫规、侍御史景毅之子,都因未被记入党人名册而觉得自身名誉不高,故主动上表免官、请求论罪。又据史料记载,第一次党锢之祸发生后,党人名士得到了更多的荣耀和敬仰;第二次党事兴起后,多人对党人抱有同情和不平,甚至为保护党人而不惜丢掉性命。既然如此,为何历史上又存在对“党人清议”的否定性评价呢?

笔者认为,若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褒评和贬评的角度和内容,在此基础上重新审定士人清议活动的方式及其社会影响。具体来说,既要探讨清议是否呈现了依仁蹈义、褒善贬恶及坚守忠节的士人精神,又要探讨清议过程中是否存在“横议朝政”的激进方式,是否产生了诸如“朋党分部”“门宗成仇”“位成乎私门”等负面之影响。唯其如此,才能正确地认识历史上这些评价不一的问题。

总之,东汉后期出现反响极为强烈的清议活动是各种时代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汉末清议也不仅仅是士人的一般性活动或抗争,否则便不会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士人思想观念及社会文化产生那样大的影响。以上只是以汉代清议研究为例发现的一些问题,在研究方法上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设想。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清议传统一直绵延不断,上文已经指出,汉晋、宋代、明代、清代,都是清议高度发展的时期,目前的研究成果相对于古代整个清议传统来说显得不足。希望以上所论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学者对这一领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