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路遇粉丝

埃隆的肌肉没什么明显的变化,他依然站得笔直,转过身,严肃地看着康恩,说道:“少爷,你虽然已经成年了,但身体依然处在发育期,熬夜不睡觉是坏习惯,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

那种严肃的表情,教训的口吻,让康恩分分钟想起以前教过自己的老派教师。

不过,他也没有观察出埃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好吧,好吧,埃隆,我听你的,以后绝对不熬夜。”康恩敷衍着,却不打算放弃,“你就不好奇妈妈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

“那是小姐的安排,我无从过问。”埃隆摇了摇头,又说,“不过书房肯定很脏,我一会就去打扫。”

滴水不漏。

又或者,正常反应。

康恩一时间有点搞不清埃隆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很快,埃隆做好了午饭。

又是黑面包,加一碗味道寡淡的汤。

这成功激起了康恩的生命源动力,改善饮食。

“埃隆,我们该赚点钱。”暂时抛开埃隆到底知不知情这个点,康恩现在只想搞钱。

毕竟超凡能力者,也得吃饭啊。

“好吧,少爷,那么您有什么计划吗?”埃隆站在康恩旁边,用和他的头发一样一丝不苟的语气,询问道。

“等一下,埃隆,你就没有什么建议给我吗?”

“赚钱是主人的分内事啊,我的分内事,只是服侍您。”埃隆说的理直气壮,毫无问题。

真有你的,埃隆,不愧是你啊。

康恩都懒得吐槽了,他习惯性地揉了揉太阳穴,说道:“那我下午准备出去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如您所愿,要准备马车吗?”埃隆又变成了言听计从的埃隆。

“不要,等一下,我们还得养一匹马对吗?能卖掉吗?值钱吗?”康恩这时才反应过来,他家还有马车啊,马哪怕一天不跑,都得吃掉多少东西啊,必须卖掉。

“少爷,我必须得提醒您,罗伊是小姐亲手养大的,虽然它已经二十岁了,是匹老马了,可我也绝对不允许你卖掉它。”埃隆的语气变得再度严厉起来。

“好吧,好吧,我的错。”康恩举手投降。

可我们很穷啊,我们居然还要养一匹马!

吐槽归吐槽,刚刚得了便宜老妈好处的康恩,也没法真的去卖掉她亲手养大的马。

“那就让罗伊在家里好好吃草吧休息吧,我们自己出去走走。”

吃完饭,康恩收拾了一下自己,直到这时,他才终于在镜子里好好打量了一下自己现在这副身体。

不得不说,虽然还略显稚嫩,但他的脸孔已经称得上英俊了,淡棕色的头发微微卷曲,海蓝色的眼睛,修长的脸孔棱角分明。

放在康恩那个世界,完全可以去当电影明星了。

可惜这个时代电影这种东西还没发明出来,不然真可以考虑去当演员,靠脸吃饭。

穿了一件质地很是轻薄的丝绸衬衣,外面随意套了一件外衫,康恩实在觉得自己像个花花公子。

出了门,外面的温度有些热,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但夏天的余韵好像还没有走远。

康恩想起来,如果没有发生他便宜二哥夺权的事情,他现在该准备去伦蒂尼大学报道,上大学一年级,修习语言学了。

没错,前身虽然是黑手党家族的儿子,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学霸,常年在他就读的伊恩公学排名前列,今年更是获得了罗斯王国数一数二的大学伦蒂尼的入学资格。

本来应该前程似锦啊,现在却只能在乡下为生计发愁。

一个伊恩公学的毕业生,可以找到什么工作呢?

一种前世大学毕业找工作投简历的苦恼,瞬间笼罩了康恩。

康恩家所在的街道,在赫拉莫斯镇,算是比较偏僻的地方了,从他家一直要走将近一千米,才能来到了赫拉莫斯镇比较繁华的所在。

一个类似乡镇商业中心的所在,有一些吃饭的餐馆,还有一些卖杂货的铺子,有一些行人在来来往往,但整体还是没什么生气。

并且,这些人或多或少都会悄悄打量康恩和埃隆两个人。

主要是他们的穿着,无论是康恩的丝绸衬衣,还是埃隆的笔挺的燕尾服,都和赫拉莫斯这个破败的乡镇格格不入。

“哪里来的城里人?”

“好像是镇边上莫丹家族的人回来了。”

“那家的小姐不是嫁去了伦蒂尼吗?”

“那是那位作家小姐的儿子吗?长得好英俊啊。”

好吧,无论哪个时代,哪个世界,总是少不了这样的路人。

而且小地方就是小地方,他们才来了一夜,消息就满天飞了。

不过英俊这一点,我承认。

就在康恩有些漫无目的,主要是,他实在不知道要找什么赚钱的机会,难道去杂货店打工吗?

“嘿,那边那位小少爷,要来看看律维尔新到的畅销小说吗?我相信您会喜欢的,来看看吧。”

就在这时,有人招呼起了康恩。

康恩看了过去,居然是一家门面不大的书店,喊他的人应该是这家书店的老板,一个大概四十多岁的黑发褐眼中年人,带着一口地方气息浓重的通用语。

那家书店的名字叫做黄昏小屋,倒是有些意思,店的外墙上贴着一张广告纸写着:最新到畅销小说《惊魂夜》,《活死人的秘密》,《鬼怪庄园》,欢迎选购。

“少爷,您答应过我的,不随便买书。”埃隆在这时候不合时宜地提醒康恩。

“当然,当然,我的埃隆先生,我不会随便买书的,我就去看看,说不定我能想到赚钱的办法呢?”反正左右无事,去书店摸一会鱼也好。

看到康恩过来,那边的老板很是热络地上来迎接:“小少爷,这边请,这边请,您刚从伦蒂尼回来吧,瞧瞧您身上这贵气。”

康恩随便和老板聊了聊,便进店选(蹭)购(书)起来。

店面不大,里面的书几乎都是通俗类的小说,工具书什么的这种小地方大概也卖不出去。

小说的话,大部分居然都是恐怖惊悚类的。

只是在康恩这种已经经历过信息爆炸时代人来看,这些小说实在是没什么意思,哪怕是最畅销的几本,也就洒洒水啦。

时代差距摆在那。

看的康恩都快要打哈欠的时候,店老板大概看出来了,

马上上来说:“小少爷,其实我是您母亲的忠实读者,她当年的《异类》,《杀死兔子》可都是经典,我都藏有初版,可惜虽然是一个地方的人,却始终没有机会得见,这次您母亲回来了吗?”

“她去世很多年了。”康恩说了一句,没想到便宜老妈当年居然也是个恐怖小说作家,不知道水平怎么样,下次可以找来看看。

“啊,那真是太遗憾了。”店主本来可能就是打算套套近乎,顺便忽悠康恩买书,现在是真的有点难过的意思,真粉丝啊。

“可惜再也不能读到她的新作了,对了,小少爷,您写小说吗?”

“我?”康恩愣了一下,然后想到了什么。

“我写啊,我可是我老妈一手教导出来的,你想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