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繁荣时代
- (美)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
- 2563字
- 2025-03-09 1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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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5月,虽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过去了整整6个月,但和战争有关的新闻仍然出现在史密斯先生手中的报纸上。除了前面提到的巴黎和会的新闻,还有关于传奇英雄阿尔文·约克中士载誉归来的消息。约克的传奇经历是这样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约克是第82步兵师(全美师)第328步兵团G连的一个士兵。
进入法国后,328团负责守卫马斯河-阿尔贡地区的夏帖儿-榭艾利附近的223高地后面的铁路段。在1918年10月8日的早晨,约克所在的第328步兵团被德军机枪火力所压制,约克和另外16名士兵在伯纳德·厄尔利军士的指挥下,被派遣向德军机枪阵地的侧翼迂回。这一群人由于看错了地图(法语地图)而跑到敌军战线后面,结果他们发现一个德国军官和一些士兵在吃早餐。这些德国人认为他们被包围了,于是就投降了。然而,山顶上的德国机枪手意识到美国人的人数可能很少,于是他们大声用德语叫被俘虏的德国士兵趴下,同时用猛烈的机枪火力横扫了这支美军小部队。一半的美军士兵非死即伤,厄尔利军士也被17发子弹打中而阵亡。厄尔利死后,美军小队失去了指挥官,这时阿尔文·约克挺身而出指挥了这支8人小队。约克看到德军机枪的位置大约有30码远,当时他除了一支恩菲尔德M1917步枪外,还携带了一把柯尔特M1911自动手枪。而德军机枪手由于怕打到自己人,所以不敢把机枪的枪口压得太低。约克的恩菲尔德开火了,一枪干掉一个机枪手。由于约克来自田纳西州的山区,他们那里的人个个都是枪法精准的猎手,他一枪一个德国人。这时,在约克视野的盲区,一些德国人利用地形的掩护向前推进,偷偷接近约克的射击位置。他们一边躲着一边计算约克步枪的枪声,想像他的射击动作。他们算准了他的恩菲尔德连续打了5枪并开始装弹的时候就跳出来冲击,然而他们隐藏的小土坡距离约克的位置却还有20多米,这正好是在手枪的战斗射程内,他们也没想到约克身上还有一把自动手枪。约克用手枪射倒了多名德国士兵,而且他的行动也激发了其他几名幸存的美军士兵。最后这支美军小分队一共打死了25个德国兵并俘虏了132人。事后计算,约克开了20枪,射杀21名德国士兵。由于约克的英勇,他被提升为中士并获得国会荣誉勋章。
不过,除了这些新闻之外,报纸上还有最让人难过的消息,那就是每天不断增加的伤亡名单,这份名单就好像战争留下的阴影,长久地笼罩着美国人民。
史密斯先生看完报纸,开始与史密斯太太聊起天来。聊着聊着,他们就聊到了当前生活成本高昂的话题上来。史密斯先生说:“现在哪还有不涨价的商品?无论是食物、衣服、房租的价格,还是纳税,都在不断上涨。老板给我增加的那点薪水早被上涨的物价抵消了。所以咱们家今后开销要节约一些。”
史密斯夫人也随声附和着说:“是啊,从1914年到现在,每夸脱牛奶从9美分涨到15美分,每磅沙朗牛排从27美分涨到42美分,每磅黄油涨了29美分,每打鸡蛋也涨了28美分,可收入却没什么大的增长,人们生活不拮据才怪呢!而房屋租金就更离谱了,自从战争结束后,房源越来越少,租金也就水涨船高,钱都被那些牟取暴利的房东和中介们赚去了!”“是啊!”史密斯先生愤愤地对妻子说,“这些该死的黑心房东和中介,简直和世界产业工人组织没什么两样!”
史密斯夫妇二人用过早餐,来到车库,准备驾车前往公司上班。当时的美国,最流行的汽车品牌主要有来克星敦、马克斯威尔、布里斯科、泰普勒,以及道奇、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或者哈德逊。但肯定不会有克莱斯勒汽车,因为这个时候,克莱斯勒汽车的发明人——沃尔特·克莱斯勒先生还没有创办自己的公司,他正在通用汽车公司做第一副总裁。
无论是什么牌子的汽车,在1919年那个时代,汽车的车身比19世纪的汽车都要高很多,因此车内的驾驶者和乘客仿佛置身于一个小小的观景台。我们估计,史密斯先生开的多半是一辆敞篷车,因为在那时,约90%的汽车都是敞篷车,轿车还是新鲜事物。而且,在大众的心目中,只有牟取暴利、投机倒把的奸商才开轿车。
让我们假设史密斯先生驾驶的是一辆福特T型车吧。福特T型车是福特先生和他的通用汽车公司于1908年10月1日推出的一款车型,一经推出很快就令千百万美国人着迷。它的价格非常合理,最初售价仅为850美元。而当时同类型汽车价格则为2,000~3,000美元。T型车的成功,也奠定了美国汽车工业在世界汽车格局中的首要地位。

最早的福特T型车
下面,就让我们用一分钟时间观察一下史密斯先生是如何驾驶这辆汽车的。只见他站在车外,打开汽车右侧的车门——因为当时的汽车前部只有右侧有车门。然后开始调整火花塞和油门杆的角度,接着用右手拉住一根曲柄,左手食指插进一个线圈中,用力拉动,同时右手转动曲柄,直到引擎发出阵阵轰鸣。然后史密斯先生迅速爬到驾驶位置上,再次移动火花塞,将油门杆调到两点二十五分的位置。上述一系列动作要一气呵成,因为如果他没有碰到油门杆,发动机就熄火了,那他只好再重复一遍上面的动作。在寒冷的冬天,经常要反复几次才能发动汽车。因此,史密斯夫妇经常一个人在车下,一个人在车上,共同配合完成发动汽车的工作。
终于,史密斯先生凭自己一个人就发动了汽车。他手握方向盘,一手松开紧急手刹,踩下低挡位的踏板,汽车向前缓缓开动,当汽车开到街道上时,他再将挡位踩到高速,汽车飞快地跑了起来。不过史密斯先生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的汽车昨天在一段陡坡的路段把刹车装置烧坏了,而且还没来得及修理,因此现在他必须控制速度,目前他只能通过降低挡位来减速了。
史密斯先生驾车驶出街区,来到公路上。放眼望去,公路上车辆稀少。这也难怪,因为在1919年,全美国登记在册的汽车还不到700万辆,而到了1929年,美国的汽车达到了2,300万辆。虽然公路上车辆稀少,但史密斯先生的车速却始终快不起来。因为当时的美国大多数公路还不是混凝土公路,如果车速过快则很容易发生事故,因此汽车的速度备受限制。比如在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都对车速进行了限定:1919年的平均速度为每小时30英里,而其他州的时速是20英里,直到1931年才允许每小时35英里或40英里。1919年的伊利诺伊州,汽车在城市住宅区最快只能跑到每小时15英里,在房屋和人口稠密的地方,速度只能是每小时10英里,在转弯处则更降低到每小时6英里。因此当有一次一位朋友宣称他在两个半小时内驾车跑了100英里,史密斯先生的第一反应是:你没有出车祸真是上天的眷顾。虽然这样的速度在20世纪30年代时已经变得稀松平常,但放在1919年当时的路况,开慢一些能够保证司机多活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