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视觉康复与防盲治盲

如前所述,视觉康复的对象是所有存在视觉障碍的人群,其范围是一个相对比较广的范畴。而防盲治盲的对象是视力残疾,即盲和低视力人群。低视力和盲患者视觉康复的愿望更迫切,可以说,防盲治盲是视觉康复的重点。

一、盲和低视力的定义

关于盲和低视力的定义: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低视力和盲的标准为WHO标准。该标准规定:低视力(low vision)定义为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best-corrected visual acuity,BCVA)<20/63且≥20/400;盲(blindness)定义为较好眼的BCVA<20/400或视野半径<10°。

1987年我国参考WHO标准制定了我国视力残疾的分类标准,如表1-3-1所示。

表1-3-1 视力残疾分类标准

二、我国防盲治盲工作特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统计数据,由于不同视功能损伤造成的视功能残疾占全球卫生医疗负担的3.9%。在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是一个医疗和社会经济学的热点问题。我国的防盲治盲和视觉康复工作有以下特点。

1.我国低视力和盲的人群非常巨大

据统计,由于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在200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群已达到12 000万,到2020年将会双倍增长至24 800万,到2050年将达到超过40 000万。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可能导致庞大的视力损伤人群。近年来,泰州眼科研究和九省眼科研究均表明,按照WHO视力损伤的定义,我国有约2 430万人为低视力人群,465万人为盲人,远远高于西方国家的患病率和人口基数。这意味着我国低视力和盲的人群非常巨大。

2.防盲治盲的覆盖率仍较低

白内障是我国45岁以上人群低视力和盲的最主要原因,高度近视性黄斑变性和老年性黄斑变性(AMD)为其次的原因。我国白内障人群的手术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的数据可以作为我国白内障防盲治盲的工作参考。

根据中国防盲治盲网提供的数据,2008年CSR为550人,到2018年增长为2 600人。2012—2013年的泰州眼科研究中白内障手术率与2001年北京眼科研究的白内障手术率相比有所提高,但是仍然低于新加坡、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基层医疗渠道和经济状况的差异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白内障手术率差距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农村及中西部地区,这一现象更为普遍。

综上所述,在我国,虽然防盲治盲的工作近年来每年都有很大发展,但由于我国视力损伤人群较为庞大,视觉康复和防盲治盲的工作还远远不够充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这正是我辈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通过各位视觉康复工作者的不断努力,能改善我国视觉康复的现状,为更多视觉障碍人群带来光明和希望。

(唐雅婷 卢 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