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局部血液循环障碍

正常的血液循环和体液内环境稳态是保证组织和细胞健全的必要条件。机体所有细胞和组织的功能活动和新陈代谢均依赖正常的血液循环。血液循环及体液发生障碍,超过生理的调节范围,即可影响器官和组织的代谢、功能以及形态和结构,出现充血、出血、血栓、栓塞、梗死等病理变化,严重者可导致机体死亡。

血液循环障碍可分为全身性和局部性两类。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全身性血液循环障碍是整个心血管系统功能失常,可同时在局部产生明显表现,形成局部血液循环障碍,如右心衰竭引起肝淤血,左心衰竭引起肺淤血。而局部血液循环障碍既是由局部因素引起的某个器官或局部组织的循环异常,也可以是全身血液循环障碍的局部表现。例如,冠状动脉局部阻塞造成心肌梗死,可引起心功能不全,继而导致全身血液循环障碍。

局部血液循环障碍的主要表现有局部组织血液含量异常(充血、淤血、贫血)、血液性状和血管内容物异常(血栓形成、栓塞以及由此引起的梗死)、血管壁通透性和完整性改变(水肿、积液、出血)。在临床上,血液循环障碍是许多常见疾病的基本病理改变。本章主要阐述充血、出血、血栓、栓塞、梗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