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说明

一、该书有清顺治三年(1646)石震序刊本,又有据清顺治本再刻之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修敬堂六醴斋医书本(简称“六醴斋本”),清宣统三年周学海据六醴斋本翻刻的《周氏医学丛书》。本次以清顺治本为底本,以六醴斋本、周氏本为校本进行整理。凡属校本增加的注文,一律不予增入。底本正确或意义可通者,校本文字略异,不改不注。

二、本书采用横排、简体、现代标点。容易产生歧义的简体字,仍使用原繁体字。

三、该书药名有与今通行之名用字不同者(如“僵蚕”作“姜蚕”、“破故纸”作“破古纸”、“山楂”作“山查”等),今径改作通用名。

四、凡底本中的异体字、俗写字,或笔画差错残缺,或明显笔误,均径改作正体字,一般不出注。该书某些名词术语用字与今通行者或有不同,如“脏腑”作“藏府”等,今一律改作通行者,不另出注。

五、该书之稿成于明末,故偶可见有避明光宗(朱常洛)名讳之处,如将“常”改作“尝”等,今均复其旧。清乾隆刻本尚保留清康熙年间始兴的避讳,如“丘”改作“邱”等,清顺治底本无此避讳,故不改不注。

六、书中常可见某些方言,如二十写作“念”(即“廿”),不改不注。书中的“症”“证”常互见于文中,某些地方使用的意义相似,但难以按当今中医书使用的“症”“证”概念逐一区分,故不改不注,各仍其旧。

七、清顺治底本原有空缺,今用“□”表示。卷四大黄虫丸以下若干方剂未将方名冠于前,今均补冠以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