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门法律》是一部规范中医诊治法则、彰明医术、警示医者临证所失的综合类著作,也可以看作一部行业规范文典。作者以《黄帝内经》和《伤寒杂病论》为准绳,结合自己近一生之研究体会,先明诊病与治疗之法,再提出相应之戒律与禁忌。问世至今,备受医界重视。《四库提要》评曰:“昌此书乃专为庸医误人而作。”中医药学博大精深,在没有大量时间研读经典的今天,同样难免误诊误治。不欲以庸医误人,则必读此书。

一、《医门法律》与作者

《医门法律》是我国明末清初著名医家喻昌所著,成书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该书内容丰富,见解独到,问世后蜚声医林,流传甚广。

喻昌(1585—1664),字嘉言,江西南昌府新建(今南昌市新建县)人。因新建古称西昌,故晚号西昌老人。

喻氏天资聪颖,精力过人。成年后习儒,攻举子业,虽博览群书,但仕途不顺,遂削发为僧。出家期间,兼攻医术,悉心研究《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等医著。后蓄发还俗,游历赣、浙、苏、皖等地,定居于江苏常熟城北虞山脚下。喻氏术精而德高,治病不分贫富,审证用药均反复推敲,所到之处,以善医闻名,且深得同道所敬。年70后成为清初医学界代表人物,与张璐、吴谦齐名,并称三大家。顺治年间,朝廷下诏征聘,喻氏力辞不就。晚年因感悟于“吾执方以疗人,功在一时;吾著书以教人,功在万里”,欲使自己的医术更广更久地造福于众生,遂著书立说,广收门徒。先后撰写了《寓意草》《尚论篇》和《医门法律》三种医书。《医门法律》是其74岁高龄时撰成,书中记载了喻氏一生习医、行医的心得与感悟,也集中体现了其学术思想与临证经验。该书对于今天研习中医者的参考价值可想而知。

《医门法律》现存的版本有40多种,以单行本与《喻氏医书三种》丛书本两种形式流传,版本有六卷本、十二卷本、二十四卷本,其中最早最流行的是六卷本。除清顺治、康熙、乾隆、光绪年间及民国时期的大量刻本、石印本外,还有一些日本刻本,如日本宽文五年乙巳(1665)村上勘兵卫刻本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早的是1955年上海锦章书局石印本。

《医门法律》全书6卷。卷一先述望、闻、问、切四诊法则九条;次述《内经》标本、四时、地宜等法律,以及仲景风温、湿温不可发汗等律条;最后列先哲格言。卷二至卷四分述中寒、中风、热湿暑、伤燥六气外感之病;卷五至卷六分述疟证、痢疾、痰饮、咳嗽、关格、消渴、虚劳、水肿、黄瘅及肺痈肺痿等内科常见杂证。每门之下先引经据典,参以己见,论述各病证的病因病机及证治;再出律条,以告诫医者治疗该病时应注意的关键问题;最后附治疗诸方,共涉方434首,大多为仲景之方,出于唐、宋、金元、明代著名医书的方剂也不少,喻氏自创方有15首,其中卷四的“清燥救肺汤”备受后世医家推崇,《医宗金鉴》《绛雪园古方选注》《成方便读》等清代著名医籍均引录本方,并有方论。

二、主要学术特点及对临床的指导意义

《医门法律》是喻氏晚年所著的一部学术著作。书中不但记载了喻氏几十年学习《黄帝内经》等基础理论的心得与体会,也记录了喻氏一生临证的经验与感悟。理论与临床的紧密结合、融会贯通是本书的一大特色。读其书,犹如在聆听一位长者的谆谆教诲。

1.医者必须遵守一定的行医准则

医之为道,生死攸关,故医者必须遵守一定的行医准则。这是作者撰写此书的总目的。喻氏对诊疗疾病的全过程都详细指出了要点、方法及戒律。如:

“凡治病,不问病人所便,不得其情,草草诊过,用药无据,多所伤残,医之过也。

“凡治病,不合色脉,参互考验,得此失彼,得偏遗全,只名粗工。临证模糊,未具手眼,医之罪也。

“凡治病,不明脏腑经络,开口动手便错。不学无术,急于求售,医之过也。”

类似这种戒律有90条之多。以犀利的语言,指出了临床上存在的种种弊端,也从医理上、医术上、医德上对行医者提出了各种不同要求,告诫行医者必须具备哪些基本功、如何做才称得上是良医等等。这些禁示与告诫对今天的中医工作者仍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

2.崇尚《黄帝内经》与仲景之学,充分阐述并有所发挥

喻氏以《黄帝内经》与仲景学说为规范,来探讨疾病病机与辨证论治方法。不但在每一论中引用了大量理论,而且卷一还列专篇申明《黄帝内经》法律十三条,申明仲景律书十条。如在申明《黄帝内经》标本理论时说:

“今世不察圣神重本之意,治标者常七八,治本者无二三,且动称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究其所为,缓急颠倒错认,举手误人,失于不从明师讲究耳。”

在“咳嗽论”中,开篇第一句为:

“咳嗽一证,求之《内经》,博而寡要;求之《金匮》,惟附五方于痰饮之后,亦无专论。”

可见喻氏论病都先从《黄帝内经》、仲景理论入手。所以换一角度来说,也可以将本书看作学习《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的辅助读本,借此可加深对经典理论的认识。

喻氏不但大量阐述了《黄帝内经》与仲景理论,同时还有许多发挥。如对《黄帝内经》“秋伤于湿,冬生咳嗽”一句,喻氏认为应作“秋伤于燥,冬生咳嗽”,因秋令主气是燥气。并对燥病的临床表现做了系统的归纳,自创了“清燥救肺汤”,用于治疗燥热伤肺、气阴两虚之证,疗效确切。《删补名医方论》评价此方曰:“喻氏……集诸润剂而制清燥救肺汤,用意深,取药当,无遗蕴矣。”目前临床仍广泛用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肺结核等呼吸系统疾病。

3.在外感六淫之病与内伤杂病的诊治上多有发挥创新

从卷二开始,喻氏首先从“邪”的角度,分别论述了寒、风、热、湿、暑、燥等六淫之邪的辨治方法;继则从“病”的角度,列举了十种内科常见杂病的辨治方法,其中不但揭示了《黄帝内经》《金匮要略》之精蕴,广泛吸取了历代医家之经验,也大量融入了自己的实践体会。每一门下又列诸方,对重点方剂又单独立论,一一剖析其配方原理、使用方法与鉴别应用要点,其中不乏创新之处,大有益于现代临床。如在“比类《金匮》胸腹寒痛十七则”中说:

“寒痛多见于身之前,以身之背为阳,身之前为阴也。而身之前,又多见于腹,以胸为阴之阳,腹为阴之阴也。仲景论心胸之痛,属寒证者十之二三;论腰腹之痛,属寒证者十之七八,亦可焕然明矣。”

此文对胸腹寒证的诊断有所启发。

又如对痢疾的治疗,喻氏提出了逆流挽舟法:

“外感三气之热而成下痢,其必从外而出之,以故下痢必从汗,先解其外,后调其内。首用辛凉以解其表,次用苦寒以清其里,一二剂愈矣。失于表者,外邪但从里出,不死不休,故虽百日之远,仍用逆流挽舟之法,引其邪而出之于外,则死证可活,危证可安。治经千人,成效历历可纪。”

以及急开支河法:

“更有急开支河一法,其邪热之在里者,奔迫于大肠,必郁结于膀胱。膀胱热结,则气不化而小溲短赤,不用顺导而用逆挽,仍非计也。清膀胱之热,令气化行而分消热势,则甚捷也。”

这些方法均发前人所未发。

此外,“咳嗽门”中的“凡治咳不分外感内伤,虚实新久,袭用清凉药,少加疏散者,因仍苟且,贻患实深,良医所不为也”等六条律文,皆是其临床得失的总结与告诫。

总之,《医门法律》一书语言生动,理论耐人寻味,富有启发,堪称医书中之精品,值得仔细研读。

三、如何学习和应用《医门法律》

为了更好地学习理解《医门法律》,从中撷取精华,剔其芜杂,建议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学习:

1.学习方法

《医门法律》是清代早期著作,文词虽然不甚古奥,但因作者早年习儒,攻举子业,曾博览群书,故用典丰富。建议在阅读此书时多借助文献学、医史、古汉语等知识,以助准确理解。此外,喻氏在书中引用了大量《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的原文,故在阅读时尽量与此三书对照学习,将会有助于对经典理论的理解。在阅读方法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时间充裕者,可以采取先泛读,后精读的方法,即反复阅读,以加深理解,融会贯通;时间不充裕者,可以采用选读的方式,即带着遇到的问题去读,如对咳嗽感兴趣可以选读“咳嗽门”,对虚劳有兴趣可选读“虚劳门”等。

2.学习重点

《医门法律》是喻氏晚年有感于“执方以疗人,功在一时;著书以教人,功在万里”所著,所以,从另一角度来说,本书也是一部中医基础理论与内科学的教科书。每一篇每一门都值得仔细阅读,都对临床诊疗疾病有参考启发价值。而重点中的重点当是各法各门下的条律,这些条律都是喻氏一生读书临证体会中的精华,有的可以启发读者在某些理论或技术问题上下功夫,有的可以提示读者在处方用药时少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凡治病,不明脏腑经络,开口动手便错”的律条,提示读者应当在脏腑与经络理论上多下功夫,真正弄清其理论内涵。又如“咳嗽门”律条:“凡治咳遇阴虚火盛,干燥少痰,及痰咯艰出者,妄用二陈汤,转劫其阴而生大患者,医之罪也。”警示医者对燥痰不能用半夏一类药物。所以,这些律文都值得我们熟读,甚至应当背诵。

3.注意事项

由于喻氏深通佛学,所以其著作中不免掺杂因果报应、鬼祟、劫运之类的与医学不相关的内容。望读者在研习中注意鉴别取舍。

史欣德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