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武库

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历代统治者都牢牢地把握着对武器的控制,对甲胄制造管理尤为重视。对于甲胄的制作管理、储藏管理,汉朝在秦朝、战国的基础上更为完备。

汉高祖七年(前200),天下初定,汉王朝开始营建新都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汉书·高帝纪》)。在首批重点建设的国家工程中,就包括了长安武库。此后二百多年,长安武库一直作为西汉王朝的国家武库,在整个武库体系中具有头号重要的地位。《汉书·毋将隆传》曰:“武库兵器,天下公用,国家武备,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西汉时期中央级的武库有长安城武库,《三辅黄图》载:“武库在未央宫,萧何造,以藏兵器。”除长安城的中央武库外,在洛阳还有一个中央级的武库。地方各郡亦设有武库,《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记载内容就是东海武库贮备的器甲。郡一级武库,在文献中记载有上郡、颍川、广汉、山阳、北海和玄菟等郡库,《居延汉简》记载有张掖和酒泉郡库。各级武库的设置,使西汉军队始终保持着巨大的军事储备,这些器甲成为西汉军队可靠的物质基础和后勤保障。西汉常备军是以戍役制形式维持的,平时服兵役戍卫京师与边境的男丁必须发给必要的武器装备;一旦有较大的军事行动,更需大量军械供给临时征发或招募而来的大批吏士。因此,拥有发达的武库设施和雄厚的军备对整个国家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作用。

武库的兵器调拨直接由皇帝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调动。武库的兵器在一些时候会调拨至边境,“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史记·平准书》)。敦煌汉简亦见类似文字,如“盾一完,元康三年南阳工官造”“盾一完,神爵元年寺工造”,这些军器应为长安武库输边器物。

武库贮藏的器甲既是保卫皇权的基础,也是动乱中的危险因素,汉朝史料中记载了大量有关武库的史实。汉武帝的妃子王夫人曾向汉武帝请封其子为洛阳王,被武帝以“雒阳有武库敖仓,天下冲阸,汉国之大都也。先帝以来,无子王于雒阳者”(《史记·三王世家》)为由拒绝,主要因为洛阳有中央武库,担心一旦诸侯王有异志,武库会成为其巨大助力。

武帝时期戾太子刘据因巫蛊事件起兵,“遣使者挢制赦长安中都官囚徒,发武库兵”(《汉书·刘屈牦传》),武装囚徒和市民在长安城内与丞相刘屈牦军大战。郡县武库所藏器甲,往往是民变造反夺取的重点。汉成帝时,社会矛盾激化,民变和铁官徒暴动连续发生,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汉成帝鸿嘉三年(前18)十一月,广汉男子郑躬等“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陈留男子樊等起兵,杀长吏,“盗库兵”;汉成帝永始三年(前14)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杀陈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称将军”;同年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武库内所存的器甲一旦被民变之众获得,就可以迅速武装成军队。王莽时期,赤眉军造反,翼平郡连率田况素来果敢,“发民年十八以上四万余人,授以库兵,与刻石为约”(《汉书·王莽传》)。将武库的兵甲发给四万民众抵抗赤眉军,赤眉军见翼平郡迅速成军,不敢入界。

《汉书·百官公卿表》就明确记载:“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武库有专门的官员管理,此种制度至东汉仍旧保留,《后汉书·百官》载:“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从这些文献记载可以看出,西汉武库还是由中尉(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下属的武库令掌管,武库所藏兵器由少府属官考工室令丞督造,制作完成后,交由执金吾藏入武库。长安武库出土的“考工”骨签,印证了史料。长安武库中的骨签显示武库有相当数量的兵器是各地工官生产的。

西汉时期对甲胄的管理比较严格,严禁购买、私藏、随葬甲胄。据《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西汉名将周亚夫其子周阳私买工官、尚方制造的甲盾五百具,欲在周亚夫身故后随葬。周阳购甲后“不与钱”,被告发,汉景帝派廷尉追查此事。“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周亚夫“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周亚夫虽为平定七国之乱的功臣,私买甲胄却是他丧命的直接导因。由此一例,可见西汉初期宫廷对武库安全的极大关注和控制上的严厉与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