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于地,悬命于天

《内经》里的 “天”的概念属于物质之天,包括了天宇与其中运行的天体、地球,天地运动产生的时空变化及相关的自然现象,简而言之,就是“天地四时,风雨寒暑”。如 《气交变大论》所说:“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这个 “神明”并非宗教性的概念,也是客观物质的范畴,后面我们会探讨。

《内经》的 “人”主要是自然的人。如 《宝命全形论》篇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 “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

与 《内经》的产生同时代的先秦思想家对于天人关系都强调天地法则是影响人的先决因素,人应当与天地自然相协调,服从于天地的自然法则。如《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荀子·礼论》说:“天地者,生之本也。”《管子·五行》也同样认为:“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正如庞朴先生所说:“一般说来,天人之学以天为尊,以人从之;无论这个天是何种含义。”(《天人之学述论》)《内经》的天人之学也不例外。《天元纪大论》说:“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即是说,日月行星的运动是天地的自然规律,是统辖天地间万物的总法则,是产生四季及物候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地球生物生长和死亡的决定因素,这就是造化的奥妙所在。

故 《内经》进一步指出:“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四气调神大论》)强调人类必须遵从 “天”的规律,才能保证生命的正常长久,否则就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