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年妇女经闭证治的误悟

多年来,在妇科门诊中,余不断见到一些中年妇女(35岁左右),未至“绝经”年龄,其月经便不按时来潮而产生闭经的表现。她们当然认为病矣,因而去医院妇科诊治,查无所见,只能对症治疗,予以乙烯雌芬内服,黄体酮肌内注射等。有的初用可使月经来潮,但至期又闭,再用便无效了。从而又不断请中医诊治,有的服药数剂,其月经便来,停药至期后又不下行,再服中药也不来潮了。

于是,她们认为这种经闭,多治无效,但唯恐病变,故求余诊治者也常有之。在就诊之时,她们首先会叙述其闭经既往诊治不愈的过程,而余认为此乃治疗无效之故。随以四诊互察,有的婚后生过子女,有的未曾孕育,有的形体稍胖,有的现此微证,有的则无任何自觉症状。从而,以中医学之理思曰:“有病必有证,无证辨何从”。奈何?只可凭自己的经验,以经闭之一证,采用“同病异治”法则,有的予以疏肝调经等法,有的则予以活血顺经和破血通经,以及补气血,理冲任使其月经通下等法,配伍组方进行施治。有的服药3~5剂,其月经便来潮,甚为满意。但是停药之后月经至期又闭,再予诊治发现其经水也不来潮了。

于此深思:妇女这种闭经,并非“膏肓”之证,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她们未至“绝经”年龄而经闭且治不愈呢?久治不愈必是辨证求因未明,或诊治有误之故。医理和实践证明:没有原因,怎能有其证?从此,若遇类似治而不愈的经闭,余便抓住不放,必求其因!从“整体观”出发,根据妇女病理变化和生理规律两大特点,先从女子月经初潮开始,顺藤摸瓜,至绝经为止,仔细分析《素问·上古天真论》中之说:“女子七岁,肾气盛……二七而天癸至……三七……生而长极;四七……身体盛壮;五七,阴阳脉衰……六七……发始白;七七,天癸竭……”根据这一论述,而知女子一生月经的自然规律是14岁左右初潮,35岁左右开始出现衰退,49岁左右绝经。但这一生理过程是相对的,必定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所以,每一妇女的月经闭绝,自然有早有迟。由此可见,凡早期绝经者,自觉和“四诊”察无显症,妇科检查也无所见的,便可排除病理变化之经闭,而确定为生理规律改变的经闭,是“症”同“因”不同,即从此“绝经”了。

根据这一有理有据的分析,余以为这不属于病态,可不诊治。近年来,凡遇到这类经闭的情况,余便嘱其勿虑,月经不来亦为之体。并几经随访,未见因早期绝经而发生病变者。